对台湾“国际空间”问题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饶戈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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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国际空间”问题向来是一个敏感度很高的政治议题。它既涉及台湾在国际法的地位,涉及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统一,也涉及两岸关系,涉及台湾在一个中国框架下的政治定位,触及大陆和台湾方面各自的政治底线,在两岸关系中备受重视。

       所谓台湾“国际空间”问题,从简单的字义上理解,主要是指台湾方面要求更多地参与国际社会的活动,尤其是想更多地参加各类国际组织,借以在国际社会立足和发展。在大陆方面,台湾“国际空间”问题始终被视为一柄双刃剑,存在着两重性:一方面,该问题的适度解决有其合理必要的成分,倘若不解决或解决不好难免影响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另一方面,该问题又始终被台湾地区政治内斗所操弄,成为“台独”分裂势力“去中国化”、谋求“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工具,存在着现实和潜在的危险性与破坏性。

       长久以来,台湾“国际空间”问题一直是两岸关系中的重要博弈点。如何妥善应对和处理台湾“国际空间”问题,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需要破解的难题之一,也是对大陆方面政治意志和政治智慧的考验。

       一、台湾“国际空间”问题具有双重性

       (一)台湾谋求“国际空间”客观上存在着一定合理性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接受“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法律事实,承认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地区对外代表中国,不认可台湾地区享有“独立”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两岸分离分治六十多年,隔海相望的台湾事实上已成为国际社会中一个被相对疏离、相对孤立的地区性政治、经济实体。然而,台湾的存在也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作为中国的尚未同大陆地区统一的一个组成部分,台湾的面积、人口和经济实力在国际社会中不可忽视,台湾存在着持续有效管理的独立的政治体制与法律制度;台湾社会的对外开放度相当高,其外向型经济在全球化时代有着相当大的国际依赖性;台湾事实上与世界许多国家与地区保持着多方面的联系,甚至保有有限的“邦交国”关系与国际组织成员资格。①但是台湾对外发展的空间始终受到其法律地位和名分的限制,台湾事实上长期游离于国际社会主体之外,有着强烈的被压抑、被歧视、被边缘化感受。要求拓展国际发展空间在台湾社会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成为台湾朝野官民共同的政治意愿。在现阶段,台湾发展“国际空间”的诉求,主要表现为谋求台湾更多地参与各类国际组织、特别是政府间组织的活动,以寻求更多的国际资源与平等发展的机会。客观地说,从台湾地区本身发展的角度看,从善意维护两岸和平发展关系的角度看,适度解决台湾“国际空间”问题有其合理、必要的一面;解决得好,台湾受益,两岸关系受益,有利于促进国家的和平统一进程。

       (二)台湾拓展“国际空间”活动潜存着危险性和破坏性

       在正视台湾“国际空间”诉求一定合理性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其背后始终存在或隐藏着危险性和破坏性的一面。台湾方面坚持认为“国际空间”是窒碍台湾生存发展的重大因素,是大陆方面围堵打压造成的结果。要求扩展“国际空间”的潜台词就包含着借以冲破台湾在现行国际法上的束缚,要在国际社会为台湾“正名分、保尊严、争机会”,最终达致国际社会平等成员的目的。岛内蓝绿双方对两岸关系的政见或许大相径庭,但在争取台湾“国际空间”这点上有其利益和诉求高度重合之处,两营在选战和执政过程中都在利用这一问题大做文章,使之成为台湾政治竞技场上一个恒久的议题。

       台湾“国际空间”问题潜存的危险性和破坏性,在于它始终同岛内的“统独”之争密切相关,随时可能危及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统一。它既可能被用作操弄民意、煽动敌视大陆情感的赌牌,加剧岛内“去中国化”的步伐,毒化、阻碍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也可能被用作在国际社会大打悲情牌、争取同情和支持、为“台独”分裂势力张目的筹码,以服从于“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政治目的;还不排除可能借助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缓和局势,力求扩大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实际上强化和固化两岸分离分治状态,以服从于“不独不统”的政治策略,加大国家和平统一的难度。台湾围绕“国际空间”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引发岛内的民粹骚动,引发两岸关系的政治风波。台湾“国际空间”问题的双重性特点,使得这一问题的处理异常复杂,充满风险和变数,俨然一个烫手的山芋,在两岸关系中滚来滚去,久难解决。

       (三)将台湾“国际空间”问题纳入两岸和平发展战略中考量

       站在大陆方面的立场,台湾“国际空间”问题事关两岸关系全局,而不仅仅是哪一方面的事情,不是简单的单方面索取或给予满足的问题。判断和解决台湾“国际空间”的合理性必须以有利于两岸人民的共同福祉、有利于国家和平统一的整体目标为依归。只能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根据两岸关系的实际情况与国际环境的许可,对台湾的国际活动与发展空间予以合理的有条件的适度解决。既要防止和避免借解决台湾“国际空间”使两岸分离分治的局面固定化、长期化,更不允许借“国际空间”问题的适度解决助长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政治倾向。

       强调台湾“国际空间”问题只能是合理地、有条件、有限度地解决,首先是因为台湾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上的地位所决定的。两岸的宪法都认同一个中国,都规定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现今国际社会的绝大多数认定台湾不是一个主权国家,不具有通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不论基于什么理由,台湾都不可能取得如同主权国家一样的国际空间,而只能在现行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在符合其身份、地位的前提下,在有限的国际空间内活动。其次,大陆方面事实上只是认同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交流方面适度协助台湾扩展其国际活动空间,排除了政治、军事等涉及国家主权事务的领域。第三,在大陆方面坚持“一中原则”同台湾方面要求主权国家的完全的“国际空间”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倘若逾越了“一中原则”的底线,就无从谈起台湾的“国际空间”。因此台湾方面期待或要求类似国家一样的“国际空间”,显然是缺乏法律根据的,是不现实、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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