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48.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71(2012)05-0030-05 一、“然则王子非爱竹也,竹自爱王子耳” 李贽论审美观照,以《方竹图卷文》最为传神。他说: 昔之爱竹者,以爱故,称之曰“君”。非谓其有似于有斐之君子也,直怫悒无与谁语,以为可以与我者唯竹耳,是故傥相约而谩相呼,不自知其至此也。或王子以竹为此君,则竹必以王子为彼君矣。此君有方有圆,彼君亦有方有圆。圆者常有,而方者不常有。常不常异矣,而彼此君之,则其类同也,同则亲矣。然则王子非爱竹也,竹自爱王子耳。夫以王子其人,山川土石,一经顾盼,咸自生色,况此君哉[1](P121—122)!在审美经验中,物与我的关系如何?庄子与惠施辩论“人可否知鱼乐”的典故提供了一个说法:惠施认为,人与鱼非同类,故不能认知鱼的情绪感受(“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却主张,人与鱼虽非同类,但人却可以同情地直观(感知)鱼的情绪感受(“吾知之濠上也”)。东晋司马昱(简文帝)曾在与幕僚出游时说:“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2](P29)这一说法比庄子更进一步,指出了审美对象与观照者之间的呼应关系。“鸟兽禽鱼自来亲人”,即指审美对象不是被动的观照对象,而是向观照者呈现了“自主的交流状态”。但这种“自主交流”并不是审美对象自身所具备的,所以是观照者的“觉”——感觉、体验,而不是其“见”——观察、认知。“觉”作为观照者的体验,是其在审美活动中与审美对象共同创造的,如果用德国学者里普斯的移情论来讲,“鸟兽禽鱼自来亲人”则是观照者的情感投射于对象而产生的移情效果。 因爱竹而呼之为“君”,源自东晋名士王子猷。王氏以风流雅趣著称,其父王羲之和其弟王子敬是中国书法史上的“二王”。《世说新语》载,王子猷爱竹如命,即使暂时借住朋友家中,如果无竹,也要命仆人种上。李贽认为,王子猷爱竹,作为一种审美观照活动,其根本原因不在于竹子的形貌特征令人珍奇喜好(“非谓其有似于有斐之君子”),而是“爱竹者”与竹子相互引以为同类(“王子以竹为此君,则竹必以王子为彼君”)。他还认为,作为审美对象,竹子本身具有向观照者展示“爱”的主动性(“王子非爱竹也,竹自爱王子”)。他说: 且天地之间,凡物皆有神,况以此君虚中直上,而独不神乎!传曰:“士为知己用,女为悦已容。”此君亦然。彼其一遇王子,则疏节奇气,自尔神王,平生挺直凌霜之操,尽成箫韶鸾凤之音,而务欲以为悦己者之容矣。彼又安能孑然独立,穷年瑟瑟,长抱知己之恨乎?由此观之,鹤飞翩翩,以王子晋也。紫芝烨烨,为四皓饥也。宁独是,龙马负图,洛龟呈瑞,仪于舜,鸣于文,获于鲁叟,物之爱人,自古而矣,而其谁能堪之[1](P122)? 李贽以“万物皆有神”的观念诠释“竹自爱王子”,“有神”的竹子如同“为悦己者容”的女子一样,“彼其一遇王子,则疏节奇气,自尔神王”。王阳明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3](P107-108)此论之要旨在于心灵作为呈现者与呈现物的存在同性,即论证其哲学命题“心外无物”。李贽之说包含着“心外无物”的义理,但不是照着阳明之论讲,而是下了一个转语,即在审美观照中,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统一性不仅表现为后者对前者的创造性呈现,而且表现为前者向后者的主动展现。当然,主体呈现对象和对象向主体展现自身是同一过程。 “物之爱人,自古而矣”,李贽把“竹自爱王子”普遍化为一个基本审美命题。他特别强调,要在物与人之间建立审美关系——“物之爱人”,其必须的前提是人与物之间能够建立平等同类关系——“而彼此君之,则其类同也,同则亲矣”。他批评那些出于虚荣自负而以竹为自我比拟的“爱竹者”说:“今之爱竹者,吾惑焉。彼其于王子,不类也,其视放傲不屑,至恶也,而唯爱其所爱之竹以似之。则虽爱竹,竹不固不之爱矣。夫使若人而不为竹所爱也,又何以爱竹为也?以故余绝不爱夫若而人者之爱竹也。何也?以其似而不类也。”[1](P122)以竹似我而爱竹,不是引竹为我之同类,平等真挚地爱竹,而是单单以竹为我之比拟和表现,这种看似“爱竹”实为“放傲不屑”的态度,是得不到竹的“爱”的——竹的生动韵致就必不向人展示。以同类之心爱竹,竹才得与人相亲切。如此,眼前只是一竿枝叶扶疏的翠竹,人亦可感悟到拨动其人生琴弦的无尽神韵。 对于《诗经》所谓“有物有则”,唐代孔颖达诠释说:“有物有则,即是情性之事物者;身外之物,有象于己则者;己之所有法,象外物。”[4](P1075)简而言之,“有物有则”是指人的情感精神与自然事物如两面镜子一样相互印照、比拟。这种物我交映的观念对中国古代文艺创作和审美心理影响深远。李贽关于“爱竹”的思想也可在这个传统中获得解释——他无疑是受其浸染的。同时,他主张在“爱竹”中作“类”和“似”两种态度的区分,认为“类”是以平等认同的态度爱竹——“彼此为君子”,“似”则是居高临下地看竹——“放傲不屑”。这在实质上是提出了审美观照中关于物我平等及物的独立性的主张。 作为现代美学的哲学奠基者,康德主张审美判断是一种不对审美对象产生欲求、而是单纯基于形式观照的愉悦。黑格尔肯定康德的思想说:“审美的判断允许现前外在事物自由独立存在,它是由对象本身就可以引起的快感出发的,这就是说,这快感允许对象本有目的。我们已经说过,这是一个重要的看法。”[5](P69)与康德在18世纪末期提出的审美自由思想相比,李贽关于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平等认同及客体的独立性的主张,在16世纪后期表现出一种美学的前瞻性。清代画家郑板桥说:“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非唯我爱竹石,即竹石亦爱我也。”[6](P64)由郑氏所言,李贽对后世的影响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