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如何建构审美文化史

作 者:
陈炎 

作者简介:
陈炎,山东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作为“形而中”的审美文化史,我们的研究方法既不是单纯的逻辑演绎,也不是单纯的经验归纳,而是一种经验描述的方法。我们的审美文化史是要借助“审美思想史”和“审美器物史”的已有成果,在其预留的“箱体空间”之间进行运作。反过来,正是通过我们这种“形而中”的努力,才能把以往的“思想史”和“器物史”联系起来,以形成完整意义上的“美学史”。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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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拙著《中国审美文化史》2000年由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最初的四卷本当月就上了“风入松排行榜”,而且于当年年底重印,后来又不断重印。《中国审美文化史》作为一个科研成果,这套书获得了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作为一个教学成果,又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说实话,这些荣誉既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也使我们感到非常惶恐。笔者在此主要阐述一下,我们在审美文化领域的开拓中对几个关键性问题的思考。

      第一个问题是我们对“文化”问题的思考,说得具体一点,是有关“文明”与“文化”关系问题的思考。我们知道,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文明”(civilization)和“文化”(culture)都是使用频率极高的两个概念,同时又是众说纷纭的两个范畴。因此,要撰写“中国审美文化史”,首先应该说明我们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先说“文明”。笔者认为,“文明”是指人类依靠科学、技术等手段来改造客观世界,通过法律、道德等制度来调节群体关系,借助宗教、艺术等形式来调节自身情感,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基本需要、实现全面发展所达到的程度。任何一个“文明”的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黄种人还是白种人都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来改造客观世界,不然的话就无法生活;都必须依靠法律、道德等秩序来调节群体关系,不然的话就不能构成社会;都必须依靠宗教、艺术来调节自身的情感,不然的话就不能丰富自我……所以“文明”体现了人的“类本质”。因此,我认为人类的文明有着统一的价值标准,文明是一元的。

      而“文化”这个概念是指人在改造客观世界、在协调群体关系、在调节自身的情感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时代特征、地域风格和民族样式。由于人类文明是由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域中分别发展起来的,因而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风格和样式。因此文化是多元的。

      从考古学的意义上说,“文化”这个概念是针对新石器时代才开始使用的。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在不同的地方敲敲打打地改造自然,尽管敲打的方式有差别,但差别不大。所以在那个时代,“文明”与“文化”这两个概念是重合的。但是到了新石器时代,情况发生了变化。新石器时代的人们不仅敲打石头,而且发明了研磨技术,更重要的是出现了陶器。不同地域烧制陶器的泥土不同,工艺、色彩、形制、图案、纹样也不可能相同,于是便有了文化的差别。我们说“仰韶文化”,马上会想到彩陶;我们说“龙山文化”,马上会想到黑陶。然而无论是彩陶还是黑陶,都要实现贮藏食物和饮料的目的,有着人类共同目标,于是“文明”与“文化”的概念便发生了分离。

      自从“文明”与“文化”的概念分离之后,二者之间便处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我个人认为,“文明”是“文化”的内在价值,“文化”是“文明”的外在形式;“文明”的内在价值要通过“文化”的外在形式得以实现,而“文化”的外在形式则因承载了“文明”的内在价值而有意义。简单地说,“文明”与“文化”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一元与多元的关系。

      举个例子,穿衣服是一个“文明”行为,只要是文明的人就不能不穿衣服。但是穿什么样的衣服则是一个“文化”问题。一个人可以穿西装,也可以穿唐装。从“文明”的意义上,可以说衣衫褴褛是不文明的表现;但是在“文化”的意义上,我们却不能说穿唐装就没有文化。事实上,服装的“文化”恰恰要体现民族和地域的特征,所以一些国家元首一起开会,专门穿当地的民族服饰,就是要体现对当地“文化”的尊重。所以,“文明”与“文化”是一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我们再举个例子,比如吃饭这件事也是一个文明行为,凡是文明人吃饭都必须经过烹调。然而,正如我们不能穿一件抽象的、没有任何民族、地域色彩的衣服一样,我们也不能吃一种抽象的、没有任何民族、地域色彩的食品。我们可以吃中餐,也可以吃西餐,更可以吃日本料理。从“文明”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饮血茹毛是不文明的表现;但是在“文化”的意义上,我们却不能说吃日本料理没有文化。事实上,餐饮作为一种“文化”恰恰是要凸显某种民族和地域的特征的。所以,文明与文化又是一种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这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便造成文明与文化之间一元与多元的关系。在古代社会,人们在不同的地区独自探索实现文明的方式,于是便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区域,它们之间是不相往来的。但是,随着文明力量的发展和文化区域的膨胀,世界上原本独立成长起来的文化板块之间出现了接触、碰撞和融合,便有了“全球化运动”。在这一运动中,也便出现了“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按照我们对于“文明”与“文化”关系的理解,所谓“强势文化”是指包含文明价值较大的文化系统;而所谓“弱势文化”是指包含文明价值较小的文化系统。

      举个例子,比如说语言文字,作为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它是一种“文化”形式,因而任何民族的语言文字都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但是,有些语言文字,譬如说我们记载纳西族语言的东巴文字,由于它尚处在象形文字的阶段,其包含的词汇量比较少,掌握起来比较困难,因而便属于“弱势文化”。与之不同的是,作为承载英语的拼音文字,其包含的词汇量比较多,掌握起来比较容易,因而便属于“强势文化”。不难想象,在英语成为世界语言的过程中,人类的交往获得了多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多少个比云南纳西族更为不幸的区域文化连同它的语言文字一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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