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的现象性与建立审美现象学之可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春时(1948- ),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华侨大学特聘教授,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 泉州 362021)。

原文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应该在存在论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成为揭示存在意义的方法论。审美作为自由的生存体验揭示了存在的意义,因此,审美就是现象的构成及“现象学还原”。具体说,审美体验(理解和同情)即意向性,审美意象即现象,美感经验即本质还原,审美范畴表达了审美的意义,从而也就是存在的意义。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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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5315(2012)04-0040-07

      在美学诸分支中,存在着一种现象学美学,它用现象学方法研究美或艺术的本质。这一学科的代表有因加登。与此相关,在现象学诸分支中,也存在着一种审美现象学,这是把审美当做一种现象学还原来考察,这一学科的代表有杜夫海纳。但他的“审美形而上学”并不完善,还存在着自然主义的倾向。沿着这一方向,应该继续论证审美的现象性,从而建立完善的审美现象学。

      一、审美的现象性之存在论根据

      现象学美学的一个发现就是,审美具有现象性,也就是说,审美具有现象学还原的性质。杜夫海纳说过:“审美经验在他是纯粹的那一瞬间,完成了现象学还原。”[1]54审美为什么具有现象性呢?这首先是因为,审美与现象都是存在的显现。使存在显现是一个古老梦想,哲学家们一直在寻找实现这个梦想的途径,从柏拉图的理念的投影,到老子的惚兮恍兮的道象,再到黑格尔的理念的显现,一直没有绝迹。其间虽然康德把现象与本体分隔,但最终没有断绝哲学对存在显现的渴望,这种渴望在胡塞尔手中发展为现象学。现象学的任务是“朝向实事本身”,也就是还原事物的绝对本质。虽然现象学的本意是还原到纯粹意识或先验意识,进而通过被给予性来揭示对象的本质,但所谓对象的本质,必须在存在论上得到揭示。这就是说,对象作为存在者,其本质是由生存决定的,而生存的根据是存在。因此,对象的本质取决于存在的本质。在现实生存领域,存在者成为经验对象,作为表象呈现,仅仅具有感性或知性的意义,而不具有存在论的意义。日常体验或者科学、意识形态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有限把握,而不是对存在本身的把握。只有超越现实生存领域,进入存在本体,存在的意义才得以显现,世界的本质也才被把握。存在的本质(意义)是通过现象呈现的,这意味着找到了现象呈现的途径,就找到了获得存在意义的方法。正因为如此,现象学才具有了哲学方法论的意义。胡塞尔的现象学虽然仅仅停留在意识论的层面,没有获得存在论的自觉,但它仍然揭示了事物本质的现象性,而这正是揭示存在本质的途径。这就是说,现象学的合理性恰恰在于暗合了存在论,开启了把握存在意义的门径;其不合理性也在于没有明确地建基于存在论,而陷于意识论的樊篱。海德格尔意识到现象学的根本缺陷,用存在论改造了现象学,建立了存在论现象学。胡塞尔把意识现象学改造为存在现象学,实际上是越界地运用现象学方法来获取存在的意义。但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实际上是生存论,虽然他把存在与生存(此在在世)区别开来,认为存在具有本源性,而生存具有非本真性(沉沦),但他没有摆脱形而上学的影响,仍然把存在理解为“是”(英文being,德文sein),而“是”是存在者的根据,并不是生存的根据。这样,他就脱离了存在来谈论生存,并且试图通过生存体验——此在在世来领会存在(是)的意义。由于脱离了存在而从生存体验出发,尽管诉诸面对死亡的畏,也仍然是一种现实体验,没有走出现实生存的局限,从而无法获得存在的意义。他的生存体验的最终结果是所谓先行决断,这既不是对“是”的揭示,也不是对存在意义的领会,仍然是一种主体性的现实选择。问题的解决必须从生存论回到存在论。存在论应该摆脱形而上学的羁绊,关键是要重新界定存在概念。形而上学把存在理解为“是”,而“是”是事物(存在者)的根据。这种理解还没有摆脱实体论,作为“是”的存在成为一个假概念。尽管海德格尔批判了实体论,但仍然保留了这个形而上学的“是”作为存在的内涵,从而使他的生存论脱离了存在论。应该把存在理解为我与世界的共在而非“是”。存在是本真的生存,生存是非本真的存在。这就是说,存在是生存的根据,而非存在者的根据。只有由生存论到存在论,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建立起真正合理的现象学。

      审美为什么具有现象性呢?从根本上说,因为审美是存在的显现。审美不是现实生存的特例,也不是现实生存体验之一种。审美作为自由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的体验方式,回归了存在本身,也使存在的意义得以显现。审美作为自由的体验,把握了本真的生存意义,而这就是存在的意义,审美意义就是存在意义。

      传统现象学没有进入存在论,也没有成为审美现象学。海德格尔后期虽然有审美主义倾向,也改造了现象学,但并没有明确地建立起完整的体系;杜夫海纳建立了审美经验现象学,这是个例外,但也仍然有重要缺陷,主要是带有自然主义的倾向。因此,现象学作为哲学方法论并没有结出果实,没有使存在的意义得到显现。原因何在呢?首先,现象学并没有脱离现实生存领域而进入存在本体领域,因此所谓现象学直观仍然是现实的意识,并不能使现象呈现;所谓现象学的还原仅仅揭示了存在者的知性意义,如胡塞尔所谓的红布之红;而超越感性、知性的存在的意义没有得到把握。

      其次,在现实生存领域,纯粹直观和本质还原并无可能,也不能进入到存在领域。现象学所谓的直观或纯粹意识应该是非自觉意识,非自觉意识是直接的意识,它与对象直接同一,形成现象;而非自觉意识的反思形式自觉意识则与对象分离,形成表象。因此,现象学认为纯粹直观可以使对象呈现为现象。但在现实(感性、知性)水平上,非自觉意识并不纯粹,也不独立存在,它要受到自觉意识的制约、渗透,意象无法独立存在,而总是被表象纠缠[2,3]。具体地说,就是任何理解要受到前见的干扰,不可能有纯粹意识、绝对直观。胡塞尔本质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意识,而所谓先验意识,是胡塞尔对纯粹意识的进一步纯化,它成为意识的根据。但先验意识不是显意识,而只是潜意识结构,因此不可能被还原出来,更不能独立存在去构造对象。历史上许多哲学流派都企图使意识纯化,如庄子的心斋、坐忘和禅宗的顿悟等,但实际上也只是一种理想,并不具有可行性。总之,现象学不可能把经验意识还原到纯粹意识和先验意识。因此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才放弃了纯粹直观,而回到历史性的理解,意义成为视域融合的产物,而非绝对的本质。这就是说,只有超越了现实生存领域,进入存在本体的领域,现象才能显现。

      同样,存在不能直接成为直观对象,因为存在是隐蔽的、不在场的,它没有可能直接显现为现象。现象学对存在者的还原不可能达到本体领域,不能还原为存在本身,因此不能获取对象的绝对本质,它还是经验的、现实的对象。正因为如此,企图运用现象学来把握存在意义的现象学家都没有达到目标,如海德格尔、萨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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