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卡尔松论人文环境的功能之美

作 者:

作者简介:
薛富兴(1963- ),男,内蒙古五原人,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美学研究(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艾伦·卡尔松将功能之美观念贯彻到整个人文环境。他具体地考察了三类对象的功能之美。他反思现代主义建筑的主观、抽象观念表达误区,提倡重新将功能作为建筑审美理解之基础性观念。他总结了日常生活对象——工艺品区别于艺术品的一系列特性,强调其功能性存在、功能性价值之特殊面貌。他同样用功能观念重新阐释艺术价值,构成了对整个近代西方美学艺术观念之反动。功能之美观念不仅是卡尔松环境美学新成果,同时也代表了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当代美学之新观念、新趋势。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9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 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12)03-0055-06

       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在《功能之美》(Functional Beauty)后半部分将功能观念贯彻于建筑、日常生活对象与艺术,使“功能之美”成为一个纵贯人文创造领域的普遍性概念,欲成就一种人文环境功能美学。

       建筑的功能之美

       卡尔松对人文环境的研究即从建筑开始。他写的有关建筑美学的第一篇论文就对传统建筑美学观念提出质疑,并提出了观照建筑美学的新视野——以生态学方法揭示建筑的功能之美,因为在他看来建筑是一种功能性结构:

       作为建筑物,它们具有许多功能,因此,它们与人以及使用者的文化内在地相关,作为建筑物,它们亦与其他建筑物相关。它们不只在功能上与那些有相似用途的建筑物相关,并且在结构上相关于那些有着类似设计与构造的建筑物,甚至在物质上和与之相近的建筑物相关。再者,作为建筑,它们被建造于某处,因此它们也就不止与邻近的物理建筑物,也与存在于其间的都市风景和景观密切相关。基于此相互联系之网,抽象的“建筑作品”概念就很难有牢固基础。挑出特殊的“建筑作品”在人们眼里就开始变成一种武断的过程。简言之,一旦我们开始观察和思考建筑,便会意识到:建筑很难与类似于我们所钟情的艺术品观念相适应,那是一种独特、非功能,且通常是指审美欣赏便当对象的观念。①

       他认为,虽然建筑是一种典型的功能性存在物,但现代主义建筑则远离了现实生活本相,使建筑物成为建筑师内心特殊观念表达的抽象象征物。现代主义建筑的根本误区在于:它以独特的外在造型炫耀建筑师的独特文化理念,诱导欣赏者将建筑欣赏为一个以特定能指传达特定所指的符号,因此掩盖了建筑作为建筑的更为根本,因而也更为重要的事实——以特定的内在结构关系实现特定的生活功能。

       一个社会以一种戏剧性,且广泛传播的方式否定或压抑现实,将其建筑“装扮”成非其所是的样子,如果不是有缺陷的,也总有点儿滑稽。当我们考察建筑时,求助于在艺术中无害的欺骗手段,是一种误导。因为艺术是与生活分离的部分,有时我们会转向艺术,但之后,我们总是要回归生活。但是,建筑并不具有此特性。我们生活的大部分时间将在建筑中度过,或由它们所包围。因此,建筑中的欺骗就会比艺术中的欺骗更为广泛也更易走极端。实际上,甚至会比格里诺夫考察过的缝纫假冒现象更为普遍与极端。在我们的建筑审美欣赏中避免这种欺骗,确实就是功能之美观念的一种优点。②

       功能之美观念的引入正是要为建筑美学正本清源,恢复建筑的最基本事实,引导欣赏者从关注特定建筑的要素、内在结构性关系入手,进而感知和理解其特定功能的实现,通过考察其特性与功能间关系的内在有机性,发现其充满智慧的功能之美。如果说对有机体的审美欣赏不能只及其表,而应深入至其内部,那么,对建筑而言,其内在的方面可能包括其结构之坚固性、其宽敞性、它对于其居住者健康与生产的引导,其功能,等等。③

       像动物与人那样,建筑的内在方面是充分重要的。任何一种对建筑的坚实关系都应当被考虑到,确实至少应当部分地以它为基础。在此,通过将建筑的内在功能方面作为我们审美经验之一“部分”,功能之美允许审美欣赏对此关系有所贡献。④

       立足功能之美观念,建筑美学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其功能不确实性问题。一座建筑物的功能客观上可以是多样的,到底应当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其功能,特别是其“恰当功能”就成为建筑审美欣赏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传统建筑理念中,主导性意见是根据其设计者的意图来确实,但卡尔松认为这是成问题的,因为许多建筑师的设计并不能反映建筑居住者的真实需求:

       一座建筑的功能不能单由建筑师的愿望确定,而是一种当建筑师开始其设计时,由过去几代人集体行为之迹中脱胎而来,并得到呈现的东西。⑤

       因此,卡尔松引入“选择效果理论” (theory of selected effect),作为解决建筑功能不确定性问题方案:

       X具有恰当功能F,当且仅当X近期之存在,乃因为近来X的前身由于实现了F而成功地满足了市场中的某些需求与欲望,致使X被不断地生产、销售或保护。⑥

       虽然在特定时段,于众多功能中卡尔松坚持确定某种功能为建筑之“恰当功能”;但他也承认在历史进程中,建筑的功能会有所变化,而且这种新的变化了的功能,仍可以成为“恰当功能”,以在历史变迁中的教堂为例:

       若此新使用持续得足够长久,并服务于此教堂之持续存在,此结构物将具有新的功能。恰当功能如我们所想象,并非一成不变,而可以是动态的。可是,只有我们的集体行为在时间之流过程中发生了变化,恰当功能才发生变化。⑦

       换言之,建筑物恰当功能的确实性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静态的逻辑区分问题;可一旦涉及历史悠久的建筑情况就会复杂起来,就不得不引入时间性概念——特定建筑物功能历史性变迁的合法性。卡尔松以为:生硬地判定特定建筑物在历史变迁中其功能转化为不恰当是无效的。建筑物功能历史性转换的合法性依据,乃是使用特定建筑的特定人群在历史过程中其生命需求的历史性演变。因此在历史长河中,特定建筑物只要能持续地服务于特定人群——其使用者不断变化着的生命需求,始终成功地满足该人群变化着的生活要求,那么这种新功能就是“恰当的”。所以,历史性建筑物复杂功能的区别与确定需要引入历史维度,动态地去解决,而解决建筑物功能恰当性的根本依据,便是生活于历史进程中特定人群的变化着的生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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