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文章从美学以及礼仪文化历史的追溯中,探究礼仪文化的审美内涵及其审美要求,并论及中国礼仪文化优秀的传统。 关键词:礼仪文化 审美内涵 人类的礼仪文化,源远流长,它可上溯至原始初民信奉巫术的阶段,即原始人的巫术仪式。它恐怕是人类礼仪文化的雏形。巫术仪式是原始社会前期的产物,是原始初民在极端恶劣的生存条件下,企图用虚幻的形式来控制、影响自然。同时具有社会功能,它首先组织、协调了群体的行为乃至活动,培养了秩序性和集体性;同时又实际操练了诸如狩猎在内的生产过程,无形中锻炼、培养了每个参与者的生产技能;原始巫术仪式更是原始人渲泄、抒发其情感的方式之一,这自然促进了原始人的想象、认知能力的发挥,在加快人类感官、情欲的“人化”方面作用不可低估。所以礼仪文化在最初是人类最早的精神文明,它是原始人混沌经验的提炼并使之形式化,用以对其氏族、部落成员进行管理,对个体的行为、活动、乃至动作、仪表等予以约束、限定和规范,以便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秩序。 从礼仪文化的起源,我们看到礼仪文化对人类的自然习性有进行陶冶塑造、规范、限定的一面,同时又有抒发情感、让感官愉悦的一面,习礼、践礼的过程正是向人生成的过程。倘若我们从审美的视角去考察礼仪文化时,无论就其美的感性形式,还是作为人类情感、心理的表达方式,都蕴含着丰富的审美内涵及其意义。本文试图就礼仪文化的审美内涵及其审美要求,进行一些探索,或许在今天大力倡导精神文明之时,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礼仪文化审美内涵的阐发 礼仪作为人类在文化上被加以形式化了的行为体系,它具有美的感性形式,它是诉诸个体的行为、动作、表情、语言、服饰等的规范;同时,对群体参与的礼仪活动,又有一系列感性的程序的建立和一定的要求。礼仪规范,是在历史的发展中,人类不断修正、磨砺、完善的约定俗成的行为体系。它具有连贯性、有序性,同时又是具有美感的行为或活动的排布或分隔。礼仪文化从整体上讲,属于社会美的范畴,它通常是通过个体或群体的行为,活动创造着美,小至个体的感性行为、动作、语言、服饰、色彩、寻常百性家的婚丧嫁娶的仪式;大至国庆庆典、体育运动会的开、闭幕式,都以各种方式和手段,创造着美,其礼仪行为或活动具有鲜明的形象性,生活的肯定性,显示着人自身的创造力和时代文明,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渗透力。人们置身其间,或参与其中,精神为之提升,尤其情感受到感染、陶冶。这也正是天安门广场升国旗的仪式越来越受到国内外人们关注、向往的原因。这种政治品位极高的礼仪活动,以其国旗班战士威武的队列,雄健的步伐,国歌悲壮的旋律,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等美的形式打动了亿万人的心。使人们的心灵为之震撼,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感染力,爱国之情油然而生。也正因为礼仪活动有着非其他活动可比的感染力,所以现代人更注重礼仪活动的审美效应。 礼仪文化的审美内涵,不仅在于具有美的感性形式,而且更为重要的在于,人类通过礼仪事体表达个体或公众的内在情感。礼仪活动中,常常通过情感上的交流、协同,达到内在情感的和谐,心理平衡。这是因为很多礼仪活动是以完美的甚至艺术化的形式呈现出来,使情感的表达形式更优雅,更美。同时它又完全符合社会、时代的审美期待,因而产生良好的审美效应,促使人际关系和谐发展。 我国的礼仪文化在表达情感方面,达到了相当完美的程度,使之诗化、艺术化了。冯友兰在其《中国哲学简史》中言及“这些礼本来含有不少迷信和神话。但是经过儒家的解释,这些方面都净化了。其中宗教成分都转化为诗。所以它们不再是宗教的了,而单纯是诗的了”。的确,以儒家对祭祀礼仪的解释看,旨在“致意思慕之情”,“报恩之义”,只求情感的安慰。礼仪文化对人们喜怒哀乐之情起到抒发、陶冶、节制的作用,如孔子所强调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情欲信,辞欲巧。”所以在儒家看来,习礼践礼的过程,是塑造、培育人的情感、心理结构的过程,“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正是此意。人通过礼仪增强对自我情感和本能冲动的自我约束力,使行为、情感更细致、更文明。可见,作为人类文明标志的礼仪文化,在社会人际交往的行为、活动中,一旦转向文明,化为艺术,尤其成为主体内在情感、心理的需要,并以审美的态度付诸实施时,礼仪行为、活动本身就获得了审美意义,给人以美的感受与启悟。 礼仪文化的审美内涵,还体现在礼仪美的审美评价同道德评价的统一,即礼仪美与道德美的一致性上。我们每个个体,无论自觉与否,都必须经受社会化的过程,认同并遵守既定的社会规范,才能获得社会人的资格。而社会教化,则是个体完成社会化的必要条件。从社会教化的具体内容与做法看,常常是从人类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礼仪规范入手,给人的自然的本性及行为以理智的指导,使其改造、约束本能及行为,符合社会规范,进而承担起各种社会角色,并在实践中,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关系。 礼仪文化是一个历史系统,它是以约定俗成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遵守这些规范,是社会个体进入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鉴于人类交往活动的互助、互补性,反映在礼仪文化相沿成习的传承积淀中,它是通过对个体的教化,植入人们的意识中的。使之形成自律感、耻辱感、厌恶感等,从而将规范的外在压力化为内在的要求,表现在行为中。因此礼仪规范熔铸着社会、时代的道德伦理原则及价值观念,成为个体、群体用以衡量、决定、评价自身行为的准则和依据。至此,我们有理由说,所谓礼仪美,从道德伦理的角度讲,它是善的,也就是说符合社会调节行为和关系的道德规范,符合人性的;而从美学的角度讲,又以其外在美的感性特征表现出来的,外在美与内在善的结合,寓善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