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中文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立元 上海 200433) 目前,国内美学界对“审美文化”一词的理解与解释可以说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就具体解释来看,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就整体而言,却又都存在某些片面性和局限性。下面试就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作简要的商讨。最后再谈谈我对“审美文化”概念的看法。 目前,在美学界、特别是在青年美学工作者中,比较占优势的看法是“审美文化”专指当代文化,或特指当代的大众文化。不过,这“大众文化”不完全等同于通俗文化,而指有大众共享性的、媒介化的文化。对“审美文化”作这种解释的主要理由是:(1)“审美文化”一词产生于现代,是由法兰克福学派首先提出来的,完全是一个现代概念。(2)当代西方文化或大众文化处于一种“审美化转型”中,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导致文化在整体性的丧失和同一性的幻想的同时,又开始向个体生存转化,文化与生存只是在一种“仪式性”、“表演的直观性”上趋向统一,艺术向日常生活方式退落,于是,文化进入“审美时代”,文化自身趋向艺术化,并片面地发展为“审美文化”。在此意义上,审美文化即当代文化。(3)因此,对当代“审美文化”,应采取批判与超越的态度,这实质上是对现时代技术主义和商业主义片面性的批判,是对已完全技术化、市场化了的“先锋”的超越,而达于对存在的整体性关怀。[1] 这种把审美文化等同于当代(大众)文化的观点,的确有一定的道理。它至少对当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异化、商业化、技术化的消极面作了较为深刻的批判,无疑是有价值的。而且从分析西方当代(大众)文化的“形象游戏”、“幻象生成”等特点入手将其概括为“审美文化”,亦不无道理,因为“审美”确实与感性形象密切相关。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尔库塞晚年就提出过建立“新感性”的口号,这是恢复Aesthetic(审美的)一词的本来意义的努力,而当今中国学者把当代(大众)文化概括为“审美文化”,也与这种努力异曲同工,遥相呼应。 但是,把“审美文化”直接等同于当代大众文化,其局限性也是相当明显的。首先,“审美文化”到底是否一个典型的现代概念,还难定论。据我所知,早在18世纪末,席勒已使用过这个概念。席勒之前或之后,有无别人使用过“审美文化”概念,一时无从考证。但在没有充分证据前,匆忙断言“审美文化”是一个“现代概念”,恐怕为时过早。其次,即使是一个现代概念,也不等于只能用于指涉现当代文化现象。我以为一个概念出现、问世的具体时间,与该概念适合使用的时空(历史)范围是两回事。应当严格区分而不应混为一谈,否则,人类的语言、思维乃至文化、文明的发展都会受到阻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再次,把西方当代文化简单概括为或直接等同于“审美文化”,也失之片面。当代西方文化中确实存在大量商业化、技术化的“形象游戏”式的玩意,但也始终存在反异化、反商业化、反技术化的文化艺术,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本身就属于后一种声音。文学艺术上,从卡夫卡的小说,毕加索的抽象绘画到荒诞派的戏剧,可以说整个现代派、先锋派艺术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反异化的。 “等同”说对“审美的”(Aesthetic)一词的解释也存在片面性,它仅仅从形式上(即“形象游戏”的外表且“游戏”亦非康德的“自由游戏”之意)把当代大众文化的商业化、技术化包装上升为“审美的”,却忽略了此词在西方文化传统中更为实质性的一些涵义,如“自由性”、“非功利性”、“超越性”、“愉悦性”等,这就把“审美”降低为一种纯粹低级的功利的感官享乐,也是对“审美的”一词的反传统新解。更确切地说,这是对“审美”一词的反审美解释。一方面要保留传统文化的范畴形式,“审美文化”只是“审美的”与“文化”两个传统范畴的拼接;另一方面却又要完全改变传统范畴的原有涵义,使一个具有传统文化形式的“审美文化”概念具有反传统、反审美的现代涵义,这是一个不可克服的悖论。因此,硬把当代西方这种技术化的反审美文化称之为“审美文化”,实在难以令人苟同。 另外一种观点,同样把审美文化看成是西方现代技术社会的产物,但在理解上与“等同”说相反,不是理解为当代大众文化,而是理解为与大众文化对立的自觉追求审美的文化。他们对“审美的”一词的理解与传统理解基本一致,但在“审美文化”专指当代文化中一种新倾向这一点上与“等同”说有相通之处。这种观点认为,“审美文化”是文化发展到较高阶段,文化中的审美部分日趋势完美,进而向文化的其他领域扩展、渗透,对日常生活进行审美的改造和同化,而逐步形成的。它产生于人主宰技术和组织的时代,具体来说,是60年代在与非审美的大众文化的对抗中发展起来的。 这种观念的合理性在于,尊重并维护了“审美”概念的传统涵义,同时,在解释当代审美文化时具有鲜明的历史具体性和较强的说服力。而且,它对“审美文化”概念能作动态的理解,强调“审美”走出“自洽”区域,走向文化的其他领域,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对它们加以改造和同化,也即用审美改造人生才形成当代的审美文化。但是,这种解释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在维持对“审美的”概念的传统理解的同时,却把在传统概念基础上衍生的“审美文化”概念完全局限于当代文化的狭小范围内,人为地缩小了这一概念的使用范围。二是把“审美文化”看作人类文化的高级阶段或形态,本没有错,但认为这具体阶段就是当代,恐怕就失当了。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审美”文化形成主要是艺术,而艺术(审美)起源很早,它的发生和发展由于符合人的超越实用功利需要的更高的精神需求,因而确实标示着人类的生活和文化发展进入了高级阶段。但这“高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时间段,而并非指近一、两个世纪,更不局限于专指“当代”;其“高级”主要是体现人的更高的本质力量和精神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