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当中,无疑都有一个最高的审美范畴在统帅着整个的审美和艺术创造。这个范畴是什么?过去我们都毫无疑问地把它归之于“美”,认为无论是西方艺术还是中国艺术,它的最高审美范畴都是“美”。但是,我们只要稍加考察,就会发现这个结论是颇可怀疑的。 我们说西方美学当中的最高审美范畴是美,这一点是可以成立的。西方人确实非常重视这个“美”,他们对“美”的本质不倦地探讨了两千多年就是一个明证。但是在中国美学当中,在中国艺术审美活动当中,是不是也以“美”为其最高范畴呢?笔者以前也是这样理解的,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而艺术正是以“美”为旨归,那么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当然也应该是美了。但是后来我发现,这样一种说法和中国人对其艺术的审美实际有着很大的出入。我们只要看一看中国古代的艺术家、批评家、鉴赏家对中国艺术的审美评价,就可以明白。我们发现,他们在其鉴赏过程中很少使用“美”这个词来对最高级的艺术效果进行评价。中国人在表达某个作品很好时,一般不是用“太美了”这个词,但在西方人那里这则是一个十分通用的口头禅。《淮南子》里有一句话:“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悦。”这句话颇可玩味,其可玩味处便是那“美”与“悦”的区分。美是指空间的布置,是协调、匀称,是色彩的和谐、艳丽,总之,是美的形式;而悦则指对美的感受,一种美感状态。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了美的形式不一定就能产生出美的感受,引起美的愉悦。中国人所谓的美,往往只是指漂亮,与西方的Beauty意思相近。而中国艺术所追求的并不是这种美,而是另一种更内在的东西。中国人看待一幅作品,如果觉得这个作品十分高超,他不是用“美”,而是常常用“意境深远”、“韵味深长”等来表示。所以,有人就主张用意境来作为中国艺术审美的最高范畴。 用“意境”作最高审美范畴,无疑比用“美”要好得多,它更加贴近中国艺术的美学特质。但我认为,这样做还不够,意境还不能作为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因为它只是对中国艺术魅力的一种状态描述,而不是对其审美特质的揭示。而且,有一些艺术样式,如雕塑、书法等就大部分并不表现意境;即使象诗歌、绘画、音乐等擅长于表现意境的艺术,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艺术作品,如有些花鸟画、人物画、抒情诗等,也不是以意境见长。但是它们都同样地具有中国艺术所共有的审美品格和审美特质。这就意味着,意境不是中国艺术的普遍而且终极的审美范畴,还应该在意境之上进一步挖掘出中国艺术所共有的内在特质。这个共有的内在特质,我认为是“韵”。 将“韵”作为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其实并不是我首先提出的,中国古代许多艺术家和理论家早已表述过这样的思想,只是没有直接用“最高审美范畴”这个概念而已。北宋范温在其《潜溪诗眼》中即有过这样的论述。他说:“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夫立一言于千载之下,考诸载籍而不缪,出于百善而不愧,发明古人郁塞之长,度越世间闻见之陋,其为有[能?]包括众妙、经纬万善者矣。且以文章言之,有巧丽,有雄伟,有奇,有巧,有典,有富,有深,有稳,有清,有古。有此一者,则可以立于世而成名矣;然而一不备焉,不足以为韵,众善皆备而露才见长,亦不足以为韵。必也备众善而自韬晦,行于简易闲澹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测之而益深,究之而益来,其是之谓矣。”〔1〕这里的“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认为“韵”能够“包括众妙、经纬万善”,就是把“韵”作为艺术美的最高标准对待的。明代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亦指出过这一点。他说:“有韵则生,无韵则死;有韵则雅,无韵则俗;有韵则响,无韵则沉;有韵则远,无韵则局”,则更是把“韵”看成艺术的生命所在。他在同一书中所说的另一番话,亦值得注意。他说:“凡情无奇而自佳,景不丽而妙者,韵使之也。”〔2 〕这就很明确地把韵(妙)与美(丽)区别了开来,并且直接把韵当作艺术的魅力所在了。 可是,在我国美学界和艺术界,“韵”却常常被人们误解了。首先,“韵”常常被降格为一种风格,与“气”相对待。“气”表现为阳刚之美,“韵”则表现为阴柔之美;“气”是直而豪,实而动,“韵”则曲而婉,虚而静。这就是把“气”与“韵”看成两种不同的风格。有些人还进而断定气优而韵劣,或韵优而气劣,则走得更远。实际上,气和韵不是两个并列的范畴,而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气是宇宙万物的生命,是一切艺术的本体;而韵则是气的一种运动状态,是艺术美和艺术魅力的最直接的展现。一切的艺术创作都应该从生命(气)的体验为开端,而以“韵”的展示为终结。 那么“气”与韵”的关系究竟如何?简单地说是:“气”流转而生“韵”,流转而又见出节律方会生出“韵”。清人邹一桂说:“今以万物为师,以生机为运,见一花一萼,谛视而熟察之,以得其所以然,则韵致丰采自然生动。”〔3〕在中国美学中, “韵”可以作为审美的最高范畴,艺术的终极境界,而“气”则显然不能,没有一个人对一个艺术作品的评判会满足于“有气”,或“气何其盛也”之类评语的。为什么?就因为气只是艺术作品的一个基本的构成要素,只是韵得以形成的一个基质,而不是终极的美感表现。“有气”只是其前提,它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处理,使之升华为“韵”。我们这里所讲的“韵”正是这个意义上的韵,而不是只作为风格的一种,如同冲淡、高古、豪放、雄深、潇洒、凝重等。后者诸种风格,人只要得其一,即可立足于世;而韵则涵盖所有风格之上,无论你属于哪种风格,都必须在作品中体现出“韵”,方能成为一流作品。而中国美学中的“意”、“情”、“气”、“味”等常用概念,也只有加上“韵”,成为“意韵”、“情韵”、“气韵”和“韵味”之后,才能真正成为较高级的审美范畴。中国宋元以后的神韵派诗人、画家、音乐家和美学家如严羽、王士祯、袁枚、郭熙、黄庭坚、董其昌、徐上瀛等,都是在这个意义上推崇“韵”的。把韵仅仅看作风格,实际上是对它的狭窄化和贬低,不仅永远解不透“韵”,而且也因此无法解透中国艺术的深层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