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提出“弱美”范畴,既可得到人学实例的支持,又能得到艺术史料的印证,且是完善审美形态学的必需。弱美对象的主要特点是力的贫弱,是形式压倒、遮掩了内容;其实质是体现了审美主体心灵中要求自我实现倾向贫弱乏力,被要求和谐整一倾向所遮掩;依据中国古代美学范畴进行概括,即气弱韵显。审美形态学应当以壮美、优美、弱美、丑为基本范畴,它们可在同一坐标系中得到阐释,并可大致囊括整个审美对象世界。从沃尔弗林、黑格尔,特别是张彦远和巴赞对艺术发展周期的区划和大量史实中,显然可见四种审美形态的历时流转。 关键词 审美形态学 壮美 优美 弱美 丑 艺术发展周期 一 在审美形态学中,我认为完全有必要设立“弱美”范畴。1994年笔者在一篇美学论稿中谈及它[1],是基于下述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人学背景的展示。中国传统美学,从先秦的“比德”说到魏晋以后“风”、“骨”、“神”、“韵”等品人范畴的转用与展开,可谓一以贯之地以人学为背景。西方美学近代以来总体上看有一明显趋势,即走向人类学的阐释,从休谟到康德再到黑格尔等,大都坚持从心灵出发探讨人类的审美活动,尼采直截地说:“没有什么是美的,只有人是美的:在这一简单的真理上建立了全部美学,它是美学的第一真理。”[2]应当形成这样的共识:是人的典型构成了审美的尺度, 是人的类型构成审美形态学的主要基础。从气质角度看,如果人的理想形态属于“中行”一类,那么“狷者”与“狂者”一样有理由在其两侧获得一席之地;从神经活动看,如果人的理想形态属于“平衡型”,那么在“弱型”与“强型”(此指不可遏制型)之间就无品位之分。人有男性与女性之别,古今中外都存在一种较普遍的审美观念:对男性要求阳刚之美,对女性则倾向以柔弱为美——例如,马克思曾这样率真地回答女儿的问卷,毛泽东曾将身边护士的名字由“小强”改为“小弱”;俄罗斯诗人茹科夫斯基甚至吟咏道:“可爱的是鲜艳的容颜,/青春时期的标志;/但是苍白的面色,忧郁的征状,/却更为可爱。”的确,人们不仅对过关斩将的关羽由衷仰慕,还同样对“病心而
其里”的西施寄予深切爱怜,如果有必要将前者看作是“壮美”,那么也有必要将后者与“优美”形态划分开来。优美实乃男性与女性共有的领域,阿波罗的美与维纳斯的美同属一种基本形态。 第二,艺术作品的显现。我国美学界尽管存在着诸多分歧,但有一点似乎趋于一致,即美学应该主要研究艺术美;尽管对艺术美的认识及其地位的评价各有不同。笔者管见,艺术美严格说来是存在于作品整体的艺术理想的美,唯在作品意境或正面形象上得到较完整的体现,它以优美形态的追求为核心,却存在着从壮美到弱美之间的两极摆动。这是必然的。首先是因为艺术家的气质各有不同,如果说多血质、胆汁质类型的人(如郭沫若)更多地创造壮美形态,那么粘液质、抑郁质类型的人(如郁达夫)在美的追求中很可能向弱美一侧倾斜。其次是因为艺术家自身的际遇不同,处理的题材不同而直接导致创作激情的差异。一般来说,若是英雄激情占优势,作品便体现为壮美,若是感伤激情居上风,作品便体现为弱美;将李清照前期写的《夏日绝句》(“生当为人杰”)和后期填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相比照,显然可见这种分野。由于具体作品的产生多直接源自艺术家达到补偿或求得宣泄的现实需要,故感伤类作品极多,对于直接抒情的艺术形式尤其如此,如音乐中舒伯特的《冬之旅》、阿炳的《二泉映月》,诗歌中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陆游的《钗头凤》(“红酥手”)等。艺术中的弱美形态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作品的感性外观虽然典雅、华丽,内在意蕴却贫弱、单薄甚至空虚,这在艺术史上是不乏其例的;它们虽不足为范,却构成艺术发展演变的一个必然环节,不能弃之不顾。 第三,美学自身的呼唤。审美是以人的尺度衡量对象,因此可以包括对象世界的所有领域。既然现实生活和艺术世界中都有弱美形态存在,美学理论就应该予以正视,列入研究。遗憾的是,目前的审美形态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罗列范畴有很大的随意性,一家一个样,均见不出严密的内在逻辑,这种任意涂抹甚至不及德国古典美学的大笔勾勒(优美与崇高对举);与此相联系,二是所列范畴即使无限增多,把各家的拼合起来,也不能基本完整地概括对象世界。建构审美形态学,也许应该首先区分基本范畴与变体范畴,或者说纯粹形态与复合形态,然后才有可能作较周密的有层次的论述。例如,可考虑将崇高(壮美)、优美、丑等作为基本范畴,而将悲剧性、喜剧性等只作为基本范畴之变体;因为像喜剧性这样的范畴,其实是崇高与丑相结合的产儿,没有崇高精神作基础,丑的东西就不可能被嘲弄,也就无所谓喜剧性的存在(希特勒在欧洲大陆、“四人帮”在我国当今艺术中缺少成功的喜剧性再现,原因或在于面对这类穷凶极恶的魔鬼,人们一时尚难调动起俯视对象的崇高精神)。由此我们容易见出,基本范畴只有同时设入“弱美”才算完整。正如叔本华曾经指出的,作为壮美真正对立面的并不是优美,而是“媚美”;不过他所理解的媚美是“直接对意志自荐,许以满足而激动意志的东西”[3],如画的苹果酷似真物而刺激人的食欲, 画的裸体太显肉感而刺激人的性欲等等,实际上这已超出审美形态的讨论而涉及鉴赏主体的审美态度问题,因为众所周知,现实的苹果与裸体模特同样可以成为审优美的对象。如果将“媚美”理解为内蕴空乏而仅以外观妍丽取悦于人,则可以把它作为从属于弱美的一种类型。毫无疑义的是,壮美的对立面不是优美,也不是丑,而当是弱美。这里,“弱”才是“壮”的适当的反义词,一者表不足,一者表超出;且“弱”兼含“柔”、“媚”(荆浩:“媚者无骨”)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