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中国古典美学分前和谐、和谐与后和谐三个逻辑阶段,分别体现于先秦两汉偏重客观再现的“物境”时期;魏晋至明中叶追求完美统一,以“意境”为主要特色的时期;明中叶至近代偏重于主观表现具有近代美学萌芽色彩的以“情境”为特征的时期。 理智与真的认知关系,意志与善的实践关系,情感与美的审美关系,构成了人与世界三种最基本的对话方式。审美关系介于认知与实践两大关系之间的独特性,决定了美的静态构成必然也呈现为三种基本形态,即或偏重于求真的认知性,或偏重于求善的实践性,或追求真与善在美的形象中的完美融合。 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2页)。逻辑的构成与历史的演进是统一的, 因此审美关系的静态分布,同时应该符合其动态的裂解、嬗变过程。明于此,方能宏观地勾画出中国古典美学的发展轨迹。 一、中国古典美学的静态构成 古典形态的中国文学艺术,是古代中国人与外部世界达成审美交流的一条最充满魅力的渠道。在中华民族的文艺作品中被物化了的审美意识,作为创作主体审美心理的积淀和凝结,典型地代表了中国古人对人与世界审美关系的认同个性。而既然共同作为审美形态,这种个性中又必然涵蕴和暗合着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即谓中国古代审美意识也与其他民族一样,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文艺作品反映出来的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自由与必然、理想与现实、表现与再现、写物与写意等主客观因素不同层次、不同比例的矛盾统一结构。 境界说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范畴,我们试图以此为范例,来分析它所显示的古代审美意识的静态构成,并在此基础上考察其动态发展。按王国维的说法,境界由主客观两种因素结合而成,是艺术家创造的“第二自然”。境界是一个由物理力和心理力互相制约而形成的审美张力场,单有物的因素或只凭主观情感,都无以构成。故谢榛在《四溟诗话》中说“情者诗之媒,景者诗之胚,……合而为诗”。范晞文《对床夜语》也云“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情与景、心与物、亦即主观与客观,正是构成境界这一审美张力场的基质力量。主体之主观情思和与之对应的客观物象在文艺境界中,必然采取一定的关系形态或曰结构模式。在中国古典美学中,这种基本模式可分为三类:即或偏于心理方面,或偏于物象方面,或二者对等相待、互融互化。偏向心理的表现结构着重于主观情感的抒发;偏重物象的再现结构向着客观事物的摹拟倾斜;心物交融的统一结构则意味着主观与客观、表现与再现的和谐,这种“和谐为美”的理想是中西方古典艺术的共同追求。 中国古典审美意识结构三分法,绝不是我们的武断臆测,而是古代美学家对古典美学的客观表述。早在唐代,托名王昌龄的《诗格》就有了把艺术审美境界区别为“情境”、“物境”、“意境”的分类法。清代王夫之也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只有境界说的系统阐述者王国维仅分出二类,即“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人间词话》)。这里“有我之境”与王夫之“情中景”相通,亦即《诗格》所谓“情境”,属表现结构;“无我之境”与王夫之“(情景)妙合无垠”一脉,相当于《诗格》的“意境”,即统一结构。王国维没有提到再现结构的“景中情”、“物境”一类,个中缘故,须结合王氏本人的审美理想去把握。既然“有我之境”并非无物,而是主体心理驾驭物象,处于压倒和支配物象的地位;“无我之境”亦非“无我”,而是身与物化,物我两消,严格说来应称为“无我[无物]之境”。那么被王国维遗漏了的第三种境界,(若遁着王国维的思路推演,也许这种被遗弃的境界应称为“有物之境”,与“有我之境”相对应),恰是以外物压倒和支配了“我”,这在深受庄子和叔本华思想影响,努力通过艺术寻求人生痛苦“解脱”的王国维看来,是“丧己于物”,有违艺术的自由本性,所以他宁肯作一个不周延的分类。 至此,我们可用下图表示中国古典美学的静态构成:
当然,在这幅审美意识的静态结构图中,古代美学家并不是没有倾向的,标举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平等交流、和谐共处的“情景相融而莫分”(范晞文)、“妙合无垠”(王夫之)、“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王国维)的审美境界——即和谐,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最高理想。(参见杨存昌《心与物的双向对流与共振——中国古代文艺美学心物关系论》,《山东电大学报》1995年第3期)。 二、中国古典美学的动态流程 黑格尔最早以流动概念的形式勾勒了人类艺术(其实主要是西方艺术)的演变轨迹,他把艺术划分为象征型(物压倒精神)、古典型(物与精神统一)、浪漫型(精神压倒物)三种类型,并把它们视为艺术发展依次更替的三个阶段。如果我们扬弃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的唯心主义外壳,应该说他的描绘在很大程度上符合艺术发展的历史。中国以和谐为理想的古典美学和古代艺术,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上升过程,境界结构的演变正说明了这一点。从偏重客观、物、再现、物境的“前和谐”时期(先秦至汉末),到追求完美统一,以意境为特色的和谐时期(魏晋至明中叶),再到和谐发生裂变、走向具有近代美学萌芽色彩,偏重主观、心、表现、情境的“后和谐”时期(明中叶至近代),构成了中国美学古典时代的完整轨迹。也以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