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美学中的艺术人格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德礼 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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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美学重视理想人格的培育,重视在审美创作中实现艺术人格的建构与提升。真善美相统一的人生价值目标,构成了古代美学艺术人格论的两种深层文化心态:忧患意识与超越意识。其精神实质是立足于人,追求人格的完美与升华。忧患意识与超越意识所展现的内心世界及其艺术人格,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凝聚为三种审美情调:追求浩然之气的社会美;追求无限和永恒的自然美;追求率性而真的情感美。

      关键词审美价值 理想人格 艺术人格 忧患意识 超越意识 情感美

      中国古代美学很早就注意到审美创作主体的人格对其作品艺术境界和审美价值的影响,强调诗品与人品的统一,强调理想人格的培育。于是,艺术作品也就成为理想人格的体现者。理想人格作为一种内在尺度,指引着审美创作活动,规范、调节着创作主体对现实人生的基本态度,并通过艺术作品物化为一种审美境界,熔铸为真善美相统一的艺术人格。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古代美学是以人格为中心的美学。自先秦以来,以儒道思想观念为代表的美学家和作家、艺术家,无不注重艺术人格与审美价值的关系,无不力图在审美创作中实现艺术人格的建构与提升。他们在理论和实践中所形成的艺术人格论,作为优秀思想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是值得认真总结和继承发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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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美学思想派别不同,观念不同,如儒道诸家,他们对真善美的理解及其强调的侧重面不同,他们所设计的理想人格模式也各不相同;但追求真善美的统一,重视理想人格的培育却是一致的。儒家理想人格的核心是“仁”,“仁”是一种最大的善,也是一种内在的美,极高的人格美。孔子理想人格的基本规定是“礼”和“仁”,“礼”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仁”是内在的精神原则。孔子的“仁”和“礼”固然有其历史的特定含义,但把“仁”作为善的总称看待,其所包容的诸如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悌等丰富内涵,已是一种宽广的道德感情或崇高的精神境界了。至于孟子进一步把仁义推广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普遍人道主义的高度,以及把主体修养推广到齐家、治国、平天下,那种以天下为己任,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精神,更是对人的伟大力量的充分肯定。当善的实现表现为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的自我肯定时,我们在儒家的理想人格中不同时也看到了美吗?

      儒家理想人格的可贵之处,是他们明确意识到理想人格或美的人格的实现是一个修养过程,艰苦的磨炼过程。孟子十分重视生活遭际对于砥砺人的内在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他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1 〕孔子更强调这是人的一生的修养过程,从“十有五而志于学”到“四十而不惑”,从“知天命”到“从心所欲不逾矩”,可以说是儒家理想人格的几个发展阶段,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则是人生的自我实现的完美境界。孔子把完美境界称之为“尽善尽美”(《论语·八佾》),“尽善”即是极好,自然是和道德的价值判断联系在一起的;孟子也说“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这里的“美”也包括道德价值判断的意义。所以在孔孟看来,“尽善”就是最高的美,就是理想人格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显然,孔孟以“仁”为核心的理想人格是一种道德人格,并且强调道德的自我修养和理性自觉。“仁”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应是人们内心情感上的一种自觉要求,而不是依靠外在的强制力量。孟子说“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上》),就是说,人的道德精神也能给人以心灵的愉快,所以无需强制,这就从美的高度极大地强调了人格修养的意义和价值。以此为出发点,儒家思想注重感化人心,并把艺术作为感化人心、使人们乐于行“仁”的重要手段。孔子的“成于乐”、“游于艺”以及“兴、观、群、怨”等论述,既是他的艺术观和艺术功用论,也是他的人格建构论。“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刘宝楠:《论语正义》)。“成于乐”、“游于艺”就是要通过艺术感发人的心灵,创造具有完美人格的人。“兴、观、群、怨”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情感去感染、陶治个体,使个体人格在同社会伦理道德要求的对立统一中得到愉快和满足,获得心理的平衡和精神的提升。可见,基于“仁”学为基础的艺术观、艺术功用论,也是孔子建构理想人格、艺术人格的内在尺度,体现了美善的统一。

      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他们所设计的理想人格是建立在自然无为人道观基础之上的“至人”、“神人”和“圣人”。这种理想人格的核心是不为世俗所累,不为纷争所扰,顺其自然本性,他们认为这才是天下最美的人格。《庄子·逍遥游》云:“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至人”、“神人”、“圣人”并不是三种不同的人,而是庄子理想人格的异名;“无己”、“无功”、“无名”则是从内在精神的不同角度对其理想人格的定性。儒家追求建功立业和名称于世,庄子则主张“削迹捐势,不为功名”,努力从功名与权势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进入与“道”合一的圣人境界,所以说“圣人无名”;“神人无功”、“至人无己”则体现了庄子轻视功名利禄以及要求从肉体和精神两方面彻底忘记自己,回归自然本性、与天合一的人生价值取向。庄子说:“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2 〕所谓“无待”,就是要从现实中超脱出来,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追求“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天下》)的绝对自由,达到人与道和谐统一的境界。这种自然无为的人格理想无疑具有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的价值,但是它只存在于庄子的精神世界中,或者说,只存在于美的境界中。顺乎自然本性,不为世俗所累,在自然无为中,人性的自然美得到了保存,这既是庄子人格的精义,也是庄子人格与美的相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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