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是庄子提出的“至美”的、完全“无待”于内心和外物的审美心理境界。道教也将“逍遥”状态作为得道后乐趣无限的神仙境界来追求。然而,道教是怎样将哲学和美学上归趋完全不同的道家之“逍遥”转化成自己的宗教目标的,又是怎样将这种相当玄妙的“至乐”状态转化为可以用来教化大众的美学情趣的?这正是道教美学思想之所以与传统美学思想殊途同归的又一个契合点和支撑点。 一、“虚静”:修道的心态 “虚静”作为一种无功利、超功利的纯粹的审美心态,最早由老子提出,即“致虚极,守静笃”,并且用生命的归宿或原本状态来比喻这“静”:“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①)]。从审美心态来说,老子提出“静”的概念,显然带有根本的性质,所以他还在其他章多处使用解释它。如:说平静心情的对立面是躁动不安,“重为轻根,静为躁君”[(②)],所以必须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无欲无为的心态,才能达到“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③)]。又如,老子认为,治国治身都应该以“静”胜,“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④)]。为什么呢?他形象地比喻道,“牝常(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⑤)]。这种“归根”和“复命”式的“静”,究竟是怎样的审美心态呢?老子又提出,“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⑥)]特别是这“涤除玄鉴”的比喻,既深刻又形象地揭示了这种绝对纯静的审美心情像“玄鉴”一样纤尘不染的特点。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虚静”思想,提出著名的“心斋”心态,他说,“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这“心斋”,就是指的一种纯而又纯的审美心态。只有在这种心态下,才可以全性,才可能明察,才可以使意志处于绝对的自由,才可以排除外物、内情的干扰,这时来“瞻彼阕者,虚室生白,吉祥止止”[(⑦)],才会感到四堵皆空,视有若无,才能观照到大道和至美。庄子及其后学讲“虚”也讲“静”,在其内、外、杂篇中均多次阐述过这一思想,特别是他讲的“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⑧)],更是集中解释了保持“静”的审美态度对求道修道的重要性,可作为理解他的“道一美”思想的一把钥匙。 道教的修道炼性的要求和方法,在老、庄的“清静”观基础上向普及和可操作方面发展。《太平经》借古喻今说,“上古之时,人皆学清静,深知天地之至情,故悉学真道,乃后得天心地意”[(⑨)]。将“清静”作为“天地之至情”,作为学道的动因和起点,说明《太平经》也是相当重视内心锤炼的,也是把“心”和“情”的美化作为学道和得道的前提的。至于它为什么并不祖述老、庄的“虚静”观点,大约是因为它是民间的、群众的宗教“文本”,而不是学者著作之故。传世道经中,那些保持了学者著作的基本面貌的,往往就展现了更为正宗的“道家”风范,因而就更多地引用和发展了道家的这一思想,“虚”和“静”就成了与本元意义的“道”相联系的一种心理状态了。 道教从来将这种纯净的审美心态,作为一种清心静体的内炼标准来提倡。《清静经》说“清者浊之源,动者静之基,人能常清静,天地悉皆归”,又说“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⑩)]。在这部经典看来,“遣欲”与“澄心”同样重要。“遣欲”主要讲品德修养,无欲即无忧,可以使“心自静”;而“澄心”却主要讲心理锻炼问题,平静而安详的心情,可以使神志清新,以生命的存在本身为乐,这又是讲审美心理了。全真道派看来更为推崇“清静”之心,如该教派的开山人王重阳就说,“诸公不晓根源,尽学旁门小术。此乃是作福养身之法,并不干修性命如道之事,稍为失错,转乖人道。诸公如要修行,饥来吃饭,睡来合眼,也莫打坐,也莫学道,只要尘凡事屏除,只用心中清静两个字,其余都不是修行”[(11)]。如果不指出讲这话的是谁,多半会使人误会为禅宗老和尚的禅机棒喝。“清静”简直就是佛家之所谓“本源”之“清净之心”[(12)]。抱一真人马丹阳也以“清静”为修炼的基础功夫,他说,“夫道以无心为体,忘言为用,柔弱为本,清净为基。节饮食,绝思虑,静坐以调息,安寝以养气;心不驰则性定,形不劳则精全,神不扰则丹结;然后灭情于虚,宁神于极,不出户庭,而妙道得矣”[(13)]。一句话,修道就要全身心地投入,要排除一切世俗杂念,用全部心灵去感觉、体验道之“妙”和美。如果结合王重阳上述的唯“清静”为道的观点,可见马丹阳道心道论传承之正宗,也可看出他在修道理论上的进一步发展。 作为已经比较成熟的宗教,道教也以戒律或准戒律来维护教义的尊严,在“劝善”的同时也以“惩恶”的威胁双管齐下地为论证“清静”、“澄心”的必要和重要。《太上老君内观经》说,“若清静则万祸不生。所以流浪生死,沉沦恶道,皆由心也。忘想憎爱,取舍去来,染著聚结,渐自缠绕,转转系缚,不能解脱,便至灭亡”。反之,如果真心修道,做到“内观己身,澄其心”,“人常能静其心,则道自来居;道自来居则神明存身,神明存身则生不亡也”[(14)]。这种思想发展成为戒律或修道口诀之类的文字,就将“清静”等审美的、心理的“要求”,强化为必须遵循的更有强制性质的思想、行为的准则了。如《玄都律文》规定:“一者,遗形忘体,怕(通“泊”)然若死,谓之虚;二者,损心弃意,废伪去欲,谓之无;三者,专精积神,不为物集,谓之清;四者,反神服气,安而不动,谓之静;五者,深居宴处,功名不显,谓之微;六者,去妻离子,独与道游,谓之寡;七者,呼吸冲和,滑泽细微,谓之柔;八者,缓形纵体,以奉百事,谓之弱;九者,憎恶尊荣,安贫乐辱,谓之卑;十者,遁赢逃满,衣食粗疏,谓之损;十一者,争作阴阳,应变却邪,谓之时;十二者,不饥不渴,不寒不暑,不喜不怒,不哀不乐,不迟不疾,谓之和;十三者,爱视爱听,爱言爱虑,不费精神,和光顺世,谓之啬。”[(15)]这“虚、无、清、静、微、寡、柔、弱、卑、损、时、和、啬”的“修道十三字诀”,可说多半都是从修“心”的角度立论的。特别是其中的“虚、无、清、静、卑、和”六诀,提出的正是超功利的审美心理问题。实际上,也只有用这种审美的眼光和心态对待人生和外界,才有可能获得“大美”和“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