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与柏拉图美学思想比较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立勋 深圳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教授

原文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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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公元前551—479)和柏拉图(platon,公元前427—347)分别为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的开山祖。他们的美学思想为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传统的形成产生了极为深刻而久远的影响。我们要认识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思想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就必须深入研究孔子和柏拉图的美学思想及其各自的特点。

      一

      孔子和柏拉图美学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是不同的。孔子美学思想的基础是仁学。仁学是孔子的一种道德哲学,是孔子道德伦理思想的核心。孔子解释“仁”的涵义说:“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又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说明“仁”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就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孔子的仁学是以“克己复礼”、维护奴隶制的宗法制度为目的的,但也表现了对一般人民的重视和爱惜,反映出顺应春秋末期历史趋势而产生的人的发现、人的觉醒,具有人本主义色彩。孔子是从仁学出发去考察审美和文艺问题的。孔子谈审美和文艺,出发点是仁,归宿也在于仁。他之所以重视审美和文艺,就是因为他认为审美和文艺在人们为达到“仁”的精神境界而进行的道德自我修养中发挥着特殊作用。

      柏拉图的美学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是理念论。理念论是柏拉图建立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所谓“理念”(eidos,即英文idea,又译为“理式”),是指一种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柏拉图认为,由各种理念所构成的“理念世界”是本源的、第一性的,而现实世界或具体事物则是理念世界派生的、第二性的。现实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是“摹仿”或“分有”理念世界的结果。颠倒了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所谓“理念”和宗教的“神”有着共同的本质,所以列宁指出,柏拉图的理念论和宗教神学有着共同的认识根源。

      柏拉图的美学思想不仅以理念论为基础,而且是他的理念论哲学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讲理念,讲得最多的就是“美的理念”、“善的理念”等等。柏拉图的美论和艺术论都是其理念论的具体展开和应用。如果说孔子的美学思想由于与其仁学相联系,因而具有鲜明的感性实践和道德伦理特色,那么柏拉图的美学思想则由于与其理念论相结合,因而具有浓厚的理性思辨和宗教神秘主义色彩。

      在对美的认识和探究上,孔子和柏拉图可以说是采取了完全不同的途径,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柏拉图是在理念论的基础上,通过思辨哲学的途径来提出和解决美的本源或本质问题的。柏拉图的美论首先把“美本身”和具体的美的事物分别视为不同的存在。所谓“美本身”,就是指美的东西的“理念”。在柏拉图看来,感性个别事物的美是相对的、变幻无常的,因而是不真实的,只有美的理念,才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才是“真正的实在”。感性具体事物本身是没有美的,“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美本身出现于它之上或者为它所‘分有’,……美的东西是由美本身使它成为美的。”[①]由此引出的必然结论是:“美本身”或“美的理念”是先于具体的美的事物、并且决定着具体事物的美的,是美的根源和美的本质。

      柏拉图在探讨美的本质时,对“美本身”和美具体事物作了区别,认为美的本质并不等于美的具体事物,而是形成具体事物美的“美的理念”,这就将古代希腊对美的本质的探讨从感性形式转向了理性内容,从感性直观的方法转变到抽象思辨的方法。他要求对美的本质作深入的哲学思考,极力寻找美之所以为美的普遍性,这对以后西方的美哲学探讨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是,柏拉图把“美的理念”看成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存在物,进而把它说成是使具体事物之所以具有美的性质的根源,这就颠倒了意识和存在的关系,否定了感性现实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艺术)中客观存在的美。

      如果说,柏拉图是完全脱离感性现实世界而从神秘的理念世界去寻求美的本质和根源,那么,孔子则从仁学出发,把美与人的感性存在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论语》中谈美,主要集中在人和艺术两个方面。首先,孔子把美同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紧密联系起来,肯定了人的社会政治和伦理道德活动之中的美。如“先王之道斯为美”(《学而》)、“周公之才美”(《泰伯》)、“里仁为美”(《里仁》)、“君子成人之美”(《颜渊》)等等。这里所说,均属人的实践活动和精神品德之美。可以明显地看出,孔子认为美与人生理想和道德要求是相统一的。从这方面看,“美”就是“善”,而最高的美的境界也即是仁的境界。由于我国古代美学思想是在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以伦理道德为纽带的制度下形成的。因此,强调美与善即道德伦理关系之间血肉相连的思想,一直处于支配地位。在孔子之前,这类见解已相当普遍。由于孔子对这一传统思想的大力强调并纳入其仁学体系,因而对后世发生了长远的影响。

      另一方面,孔子又把美同艺术的特征和感性形式联系起来,充分肯定了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在内的艺术本身的美。《论语》中有两段孔子赞扬和欣赏《韶》乐与《武》乐之美的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八佾》);“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前一段是讲音乐的形象和形式本身就是美的,后一段是讲音乐形象和形式之美能唤起人的美感,使人获得难以意料的精神享乐和愉悦。除了肯定艺术美是客观存在和美感来源之外,这两段话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对美与善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阐明。孔子对《韶》乐和《武》乐作出两种不同的评价,认为歌颂尧、舜以圣德受禅的《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而歌颂武王以征伐取天下的《武》乐则“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孔子既看到美与善的联系和一致,又注意到美与善的矛盾和区别,并以美与善的完满统一作为艺术追求的理想目标。这是孔子对中国美学思想发展的一个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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