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自由

——论美感的生命境界

作 者:
徐岱 

作者简介: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近期所撰与本篇成一系列的论文可见《浙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刊发的《暖昧的真实——论美感的发生机制》、《学术月刊》1996年第9期所刊《欲望的复活——论美感体验的生命基础》、《文艺研究》1996年第3期所刊《论诗性文化的可能性空间》及《浙江学刊》1997年第1期刊发的《那喀索斯情结的美学意义》等。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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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时至今日,将美感视为生命的一种自由境界的观点,早已成为一种共识。对于像席勒的“事物的被我们称之为美的那种特性与自由在现象上是同一的”[①];以及海德格尔的“心境越是自由,越能得到美的享受”[②]等新老美学大师们的有关思想,人们也早已耳熟能详。但这并不意味着,关于“美和自由”,我们不再有什么可说的了。不言而喻,迄今已有无数学者发表过关于“自由”的见解。就像弗洛姆曾经表示的:“我不知道还有哪个问题比自由问题更值得研究,还有哪一个问题比这个自由问题能为奋发有为的天才开辟一个新天地提供更好的机会。”[③]但尽管如此,每一个涉足当代美学的人都会发现,一方面,关于“美即自由”的高谈阔论,实在已经太多;但另一方面,生命的自由状态究竟是怎样一种格局?用“自由”来界定“美”到底意味着什么?对此仍显得语焉不详,莫衷一是。事情仍然像诗人桑德堡所说的那样:“自由是令人迷惑的,它首先载入谜语的入门课本。”

      可以认为,自由之路存在于所有这些思想家们各自为政的阐述之中,但首先要做的,是为美同自由的关系确立一个逻辑起点。在我看来,康德的“自律”说仍可以为我们指点迷津。根据他的见解,“自由”也就是“自主”,即自己决定其行为。或者,用阿德勒更为通俗的表述来说,也即:“我们能够去做我们乐意和希望做的事情,这时我们就拥有自由。”[④]

      这首先意味着,在审美活动中,作为生命最高追求的自由境界,只能以个体为本位,有赖于对主体个性的坚持和张扬。因为“人性是在单个人身上开始的,正如历史是从单个的事件中产生的一样。”当我们去爱、去恨、去以“人”的名义活动时,“我们每次想到的总是一个人。”[⑤]所以,虽然在几千年的文明历程中,人迄今已全然成了社会化的生存物,虽然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下才能够对抗自然,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可能,因而使人的本质成了社会关系的总和,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就是一种彻底的社会性动物,恰恰相反,人只有在拥有其独特的不可重复的个性时,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这是人类世界同蚂蚁社会的差异所在:在蚂蚁那里,个体不具有任何意义。对于人类,社会解放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现实的个体的人。所以,马克思在1856年6月21日致他夫人燕妮的信里这么写道:“不是对费尔巴哈的‘人’的爱,不是对摩莱肖特的‘物质变换’的爱,不是对无产阶级的爱,而是对亲爱的即对你的爱,使一个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⑥]因为人的生命在本质上具有一种个体化的追求,成为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个真正的个体。一个合理和美好的社会,是尊重个体性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在其中,“整体秩序不应为着整体自身而存在,应为着个体人格而存在。”[⑦]唯其如此,人的世界才具有那么多的色彩,人类生活才拥有如此激动人心的魅力。

      因此,在美学意义上,“自由”和“个性”是等值的:生命的自由境界,也就是主体的个性得到充分肯定和实现的状态。所以罗丹表示:“美,就是性格的表现。”[⑧]生活里是这样,艺术世界中更是如此。那些最美的形象也就是最具个性光彩和性格魅力的形象,比如雨果《巴黎圣母院》里的吉卜赛姑娘艾丝梅拉达和列·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更为突出的,当然还是夏绿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作品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个不仅无亲无故,而且也无财无貌的孤儿。在小说的开头,叙事者让“我”这样介绍自己:

      我一直希望,尽可能使自己显得好看,在缺少美貌所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使自己讨人喜欢。我有时惋惜自己没长得再漂亮一点;有时候希望有红喷喷的脸蛋,挺直的鼻子和樱桃般的小嘴;希望自己长得高、庄严,身材丰满;我觉得自己长得那么矮小,那么苍白,五官长得那么不端正,那么特征不显著,真是一种不幸。

      但正像一位评论家写给作者的信中所说的,尽管作者没有作过任何努力使简带有浪漫气质,读者仍会被深深地打动,会爱她,“爱她那奇特的但富有魅力的本人”。这种魅力便来自女主人公既充满生命的激情,又不乏明智的理性复合而成的自立个性。在小说里,作者曾让我们借着罗切斯特的眼睛,直接从简·爱的额头上读出这一点:“那个额头似乎在说:‘如果自尊心和环境需要,我可以一个人生活。我不必出卖灵魂去换取幸福’。”(见小说第19章)可见,简·爱的魅力,就是性格和个性的魅力。

      在中国文学中同样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如“老顽童周伯通”。读过金庸先生《射雕英雄传》的人,很难不对这个人物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的那种越老越显少的顽性,使他的个性独盖群英,成了金庸所构筑的武侠世界里的一颗光芒四射的明星。比如他无害人之心但也无防人之心,故而受黄蓉母亲之骗,误将《九阴真经》珍本视为一部普通的占卜算命之书,为自己辜负了师兄王重阳的嘱托而自责。比如他酷爱比试本领,好胜好斗,以至为了同藏僧灵智上人比赛谁能忍耐坐地不动而差点误了大事,让沙通天等人谋害“丐帮”老帮主洪七公的阴谋得逞。但他如此痴迷于武功纯粹是出于一种兴趣和个人天性,不为争雄称霸。为此,他不仅忠告曾向他学艺的郭靖,要“爱武而学武”,而且在自己眼看能融贯刚柔练出天下第一功夫时,而果断中止。所有这些出世脱俗之举,赋予了这个艺术形象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美感。

      有“文坛侠圣”美誉的金庸先生,曾在他的《笑傲江湖·后记》里提出:“在中国的传统艺术中,不论诗词、散文、戏曲、绘画,追求个性解放向来是最突出的主题。”对于向来有“发乎情,止乎礼义”和“存天理,灭人欲”之古训的中国文化,查先生的这番见解,听起来多少有些突兀。但不管怎么说,由于美与个性的这种密切关系,因而在艺术活动中,真正杰出之作也就是个性鲜明的作品,这在中国艺术文化中同样不乏先例。在人才辈出的中国古代诗歌史上,“三李”的影响如此之大,无疑得益于他们的作品表现着一种脱俗的创作个性。如李白的狂放飘逸:“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如李贺热烈浓郁:“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如李商隐的委婉多情:“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读着这样的诗句,我们能分享到一种有血有肉、好恶分明的生命追求。这是一种完全个性化的生存状态,因而也是一种审美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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