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昧的真实

——论美感的发生机制

作 者:
徐岱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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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人类开始自觉地关注“美”的现象,对美与真的关系的思考,也就随之而进入审美思辨的视野,成为历代美学家们必谈的话题。所不同的是:在以往的本体论美学里,进行这种思考的目的在于把握美的本质的构成奥秘;而在现代美感学范围内继续这方面的讨论的意义,则在于深入地认识美感发生的客观机制。因为美感总是对具体现象的反应,它是被对象激发起来的,就像歌德在《谈话录》中对爱克曼所说的那样:“世界是那样广阔丰富,生活是那样丰富多彩,你不会缺乏作诗的动因。”也如刘勰在《文心雕龙》里所言:“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无论是从事文学创作,还是欣赏自然风光,人类的审美活动都不是一个自满自足的封闭系统,而是我们敞开生命之门去拥抱世界、热爱生活的结果。因此,在古典美学中一直倍受关怀的美与真的关系,在现代美感学里也仍将得到青睐。因为“真”就代表着不依赖于我们的心理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实在世界。

      摆在我们眼前的一个最熟悉的结论,是认为“美即真”。在西方美学思想史上,这个见解滥觞于古罗马的“新柏拉图主义”创始人普洛丁。他认为:“毋宁说,真实就是美,与真实对立的东西就是丑。”自那以后,这一思想就得到了历代学者的呼应。如17世纪的法国新古典主义诗论家布瓦洛:“只有真才美,只有真才可爱。”[①]如19世纪的浪漫派诗人济慈:“美就是真,真就是美。”如一代美学枭雄黑格尔:“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必须是真的。”[②]还有现代雕塑之父罗丹:“美只有一种,那就是宣示真实的美。”[③]当然,在这方面,表达得最为艺术化的,莫过于美国现代派女诗人狄金森的《我为美而死》。在这首诗中,诗人写道:

      我为美而死——

      当我刚适应坟墓时

      就有人躺进了邻室——

      他为真而死

      他和霭地问:“你为何而死?”

      我答道:“为了美”——

      “而我,为了真,二者是一”

      他说:“我们是兄弟”——

      于是,像亲戚,一夜相遇,

      我们隔壁低语

      直至青苔爬上了我们的嘴唇

      盖住了——我们的名字

      在西方文坛,狄金森被认为是自古希腊“第十位文艺女神”萨福以来最优秀的女诗人。她在这首诗里表现了自己超凡脱俗的人生观——“为美而死”,同样也生动地表达了一个源远流长的观念——“美就是真”。

      问题在于,面对这一结论,我们似乎既无法简单地说“不”,又不能随随便便地说“是”。

      对“美即真”这句话不能随便地予以附和,是因为“真”只是表示着世界的实际存在,而并不能同步地向我们作出承诺,这种存在一定能为我们提供一个自由的空间,以实现人类的生命意志。对这一点,科学史上迄今为止最伟大的人物爱因斯坦,曾作过十分清楚的阐述。1930年7月14日,他在接受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访问时,赞同诗人提出的“如果不再有人类,贝耳维德勒的阿波罗像也就不再是美的了”这一观点;但对他坚持“真和美都不是离开人而独立的东西”这一立场,表示了不同看法。在爱因斯坦看来,“真理具有一种超乎人类的客观性,这种离开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经验以及我们的精神而独立的实在,是我们必不可少的。”[④]

      爱因斯坦的这一思想,很容易得到来自科学实践的确证:如果美的现象必定便是真的,那么科学家们就可以直接借助于审美的感觉,来得出其最后的结论,而无须再通过不动声色的纯理智的途径来工作。但事实上,尽管有越来越多的科学巨匠承认,在他们所从事的看似枯燥乏味的研究中,同样充满了美妙的乐趣。但并不会有谁真正会接受美学家们的指导,单凭所谓的美感体验来解决错综复杂的科学问题。科学家们的这种慎重做法,自然是出于对审美判断的“真理性”缺乏足够的信任。而他们这种顾虑的必要性就在于:能够满足我们的审美口味的,并不一定就是真的事实。在美与真之间,不存在等同关系。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著名科学史家托·库恩曾经对20世纪理论物理学领域内的唯美主义倾向,提出过批评意见,提出:“在科学中,美学很少是目的本身,而且从来不是首要的。”这一指责或许不够冷静。但他提醒人们,注意在谈论艺术和科学的关系时,不要“过分强调这种类似却掩盖了它们的重要区别”,这无疑是中肯的。正如他所指出的那样:“不管椭圆形多么美,它在以地球为中心的天文学理论中毫无用处。只有在哥白尼把太阳置于中心地位之后,椭圆才有助于解决一个天文学问题。”[⑤]

      “美”与“真”的这种不对等性,我们可以从自然界的“审美中立”性上得到一种启示。这种“中立”性表现在作为“真”的实际呈现的自然界,并不总是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同样也有使我们感到垂头丧气的时候。就像印度美学家帕德玛·苏蒂所说的:“我们与自然的接触是永不枯竭的快感之源。自然以其壮观的景色去激发众人的感情,满足大家的兴致。它只需轻风拂面,便足以增添美色。”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其另一方面是:“假如凡是自然的东西便是美的,那么‘美的’这个词就是毫无意义的了。”[⑥]这种经验并不陌生,除了来自日常生活之外,同样也来自文学艺术。比如,在屠格涅夫的小说《父与子》的结尾处,故事的叙述者这样说道:

      “在俄国境内一个远僻的角落里,有着一个小小的乡村的墓园。跟所有我们的墓园一样,它的外表是很凄凉的;墓园四周的水沟里早已长满了青草;灰色的木制十字架也倒了下来,在它们的油漆过的顶盖下面慢慢地腐烂;墓石都已换了地位,仿佛有什么人从后面把它们抬了起来似的,两三棵光秃的树遮不了日光;羊群随意在坟墓中间来往……可是这中间有一座坟墓却没有被人碰过,也没有被畜类践踏过;只有在黎明时有一些小鸟栖在墓上唱歌。一带铁栏杆护着坟墓;它的两端种了两棵嫩杉树。叶夫金尼·巴札洛夫就埋在这坟墓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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