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发票的主要类型及危害 (一)虚假发票 虚假发票是指发票本身是假的,属于没有在税务机关监管下由单位和个人违法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是真正意义上的假发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虚假发票主要是单位购买或由其他单位购买后提供的,用票单位一般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造成偷逃税款或套取资金,这种行为受到国家严厉打击。 (二)“阴阳发票” “阴阳发票”是指真票虚开,发票是真的,但反映的经济业务是虚假或与实际不符,伪造经济业务真实性。《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同时中纪委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生活用品等物品时,以‘办公用品’的名目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的行为。“阴阳发票”主要是单位购买或授意开具的,一般属于主观故意,主要是为了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用以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甚至贪污公款,如对某单位审计时发现,该单位负责人授意财务人员使用购买购物卡开具“办公用品”发票或直接购买发票开具“会议费”和“咨询费”项目等手段,从财政专项经费中套取资金转入该单位下属公司私设的“小金库”中,用于职工福利、娱乐消费等方面支出。 (三)不规范发票 不规范发票是指发票的开具内容、格式、主体等不符合要求,甚至使用白条代替发票。《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购买方使用不规范发票,为销售方偷逃税款创造了便利。不规范发票主要包括:一是“李代桃僵”。如以运费发票替代租赁发票,租赁业营业税税率为5%,运输业营业税税率为3%,为了少缴2%的营业税,一些设备出租方提供运输发票代替租赁发票给承租方,但运输发票中车号、始发站、到货站都与事实不符。二是“张冠李戴”。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增值税,某批发企业要求开票单位将购货人直接改为发票使用方,该企业仅提供增值额部分的发票,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目的。三是“偷梁换柱”。主要指以白条入账未取得发票,如某施工企业大量机械设备租赁费仅以工程结算单入账,而没有租赁发票,造成设备出租方偷逃大量税款。 二、九招入手甄别假发票 (一)从印章入手 印章入手发现虚假发票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印章模糊不清或无印章。有的经营部门在出具假发票时,为推卸责任保护自己,故意将印章印得模糊不清或拒绝盖章。二是使用已倒闭经营企业的公章。有的企业虽已破产倒闭,但公章却没有依法收缴,为开具虚假发票提供了方便。三是印章经营范围与开票内容不符。如审计中发现,开具内容是办公用品而印章却是某商场服装专柜的销售专用章。四是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只盖代开发票专用章,而没有经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个体经营者私章。 (二)从发票开具的规范程度入手 审计中发现某些发票在开具的规范性上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的发票没有开具购货单位,有的发票不开具日期。这种类型的发票在报销单位和入账时间上都有很强的弹性,可以随时随地报销,如有的主管部门将无法入账的奖金、礼品开具成上述不规范的虚假发票在其下属单位列支。 (三)从发票的开具内容入手 目前被审计单位虚假发票开具内容主要有“办公用品”、“食品”、“劳保用品”、“汽油”、“维修费”等,如果这几方面的支出过高,就有可能存在开具虚假发票的问题。审计这类发票应重点注意每年节假日所在的月份,是否有用开具虚假发票掩盖其滥发福利和公款送礼的事实。 (四)从票号和日期等的逻辑关系入手 在审计中注意查看发票票号和开票日期在逻辑关系上是否存在问题。如有的被审计单位从某一购货单位开具的购货发票,票号是连续的,但日期却相差甚远:有的发票票号连续或不连续但同是一本上的发票,而印章却是不同的购货单位:有的被审计单位同一天从某一购货单位开具购货内容相同发票,但发票票号相差甚远或不是同一本上的,这往往是开票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故意所为,反而露出马脚。 (五)从发票的行业类别入手 有的被审计单位在开具虚假发票时忽视了行业类别的对照,造成发票的行业类别与经营行为相互矛盾,如有的发票开具内容是“购置办公用品”,而使用的却是建筑行业的发票:有的发票开具内容是“房屋装修”,而使用的却是商品零售行业的发票等。 (六)从票据内容的真实性入手 审计中发现不少单位的大额财务支出只凭一纸发票入账,使其支出的真实性难以确认,如大额的汽车修理及加油费发票后没有附修车材料清单及日常加油记录:上万元的洗浴费后没有附来客审批单或其他证明性原始记录;大批量购买办公用品没有清单,只在发票上注明办公用品。 (七)从被审计单位收款票据清查入手 对被审计单位收款票据全部清查,看是否齐全,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清查前掌握被审计单位全部收据存根及票号,对缺号少页的票据重点清查:还要通过对与其有关联的付款单位进行核查,看付款单位付款与被审计单位收款数额、项目等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存在隐瞒、截留收入等问题,然后顺藤摸瓜,进一步核实。 (八)从会计凭证上的“暗记”调查入手 有的会计人员为防止问题暴露时领导推卸责任,在有问题的会计凭证上加注暗号。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对所有会计凭证、发票等细心留意特殊之处,揭露违规问题,对会计凭证、票据上的刮、擦、涂、改等“痕迹”进行检查、分析、判断,查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