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前国民政府空军建设评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成毅,杭州师范大学 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36 袁成毅(1964-),男,山西神池人,杭州师范大学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民国史、抗日战争史等领域的研究。

原文出处: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一·二八”事变后,鉴于中国面临来自日本日趋严重的空中威胁,国民政府军方开始致力于防空计划与战略的制定,期望在五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接近日本的军事航空水平。这些计划随着局势的变化后来被不断地调整,虽未能全部实现,但毕竟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空军(航空队),初步形成了积极防空的力量。在此过程中,国民政府还通过成立航空学校,快速培养了一批急需的空军人才。此外,又与美国、意大利、德国等国的飞机制造公司合作建立飞机制造厂。这些举措对于推进中国空军建设、抵御后来日军的空中侵略,具有积极意义。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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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E296.54;K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38(2013)02-0050-08

      在国防或军事领域,空军建设属于“积极防空”的范畴。所谓“积极防空”,主要指空军及地面高射炮兵等军事力量通过在空中和地面截击、摧毁等手段将敌方空袭兵器摧毁于空中,或通过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干扰破坏敌方预定的空袭计划。正因为“积极防空”的重要,在世界范围内,自从航空器问世并投入战争以来,各国无不将空军建设作为国防的重要内容;而全面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之所以积极谋划空军建设,一方面是因为在“一·二八”事变期间中国军民遭遇了日军大规模的空袭,另一方面也表明国民政府意识到了空军建设在未来国防中的重要地位。①

      一 国民政府对防空形势的初步研判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际,其所谓空军只不过是北伐时期的一支由4架飞机组成的航空队。[1](P.440)到1928年国民党发动“二次北伐”时,在出征的4个集团军中,由蒋介石兼任总司令的第1集团军下设有3个航空队,共配置有9架飞机。[1](P.454)北伐军攻占北京后,国民政府虽然正式接管了北洋政府的航空组织——军事部军政署航空公司以及所属各机构,而实际上,全国无论是军用航空还是民用航空在当时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据不完全统计,国民政府负责军用与民用航空的主管部门——军政部航空署所能掌握的飞机总共仅有60架左右;而在同一时期,各地方势力也拥有少量飞机,广东约有40余架、云南15架、辽宁180余架、福建12架、山西20架。全国总共拥有飞机数也不过320余架。[2]

      正是基于以上现实,1931年4月,国民政府军政部航空署在南京组织中央各部会与各省市代表召开全国航空会议,会议的主旨是欲将全国分散的航空力量统一,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发展航空的若干建议。不过就在会议召开后几个月的时间里,“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相继爆发,中国遭遇了前所未遇的新军事威胁——空袭,特别是“一·二八”事变期间,日本海军航空兵对上海及附近的杭州和苏州不断进行轰炸,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就迫使国民政府军事当局不得不认真研判中国面临的这种新的国防形势。

      蒋介石对中国当时所处的国防形势以及航空的国防意义是有一定认识的。早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前的1931年4月19日,他在日记中写道:“现在我们中国陆海空军处于各帝国主义者的包围压迫之下,交通这样的不便,觉得国土面积格外的广大,同时更觉得国防的格外重要了。总理常常说,我们学外国人的科学,要迎头赶上去,这句话对于航空更是重要。”[3]这一时期,国民党内的其他军政要人也纷纷撰文,阐述航空以及空军在未来国防中的重要性。1931年5月,国民政府军事当局从一般的国防意义入手,草拟了《拟定空军与陆海军联合作战方针》,透过其中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国民政府军事当局基于世界军事变革的最新趋势,初步认识到了空中战争在未来战争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将会面临的新挑战:

      吾国东邻日本,北接苏俄,一旦国交决裂,则战争继之……昔日战争在于陆面,近代则移至海上,将来必在空中。孰能在空中领先便即为国际政局之霸主。近几年来日俄两国对于空中之发展不遗余力,其空军兵力日本约1000架,苏俄约1400架,将来侵略吾国势将以此为嚆矢,是以我国五年内之国防建设实不容再缓。②

      由这段论述可知,国民政府军事当局当时已初步判断中国未来防空的重点对象或假想敌国是日本和苏俄。

      在日本与苏俄之间,国民政府军方预料日本将会是最主要的威胁,并推测日本空军将来侵犯中国的方向大体上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由朝鲜、大连出动,以辽宁为目标;(二)由青岛、蓬莱登陆,以(山东)历城为目标;(三)在长江口上以南京为目标。此外,还判断日本可能动用其海军力量压迫秦皇岛、福州、汕头、珠江口等地,取得沿海重要口岸,断绝中国南北的联络。有鉴于此,该项国防计划认为中国空防在五年内应对日本以专守防御为主。中国空军在战时一方面协助海军防止日军登陆,另一方面则应会同陆军作战并制止敌空军的活动。为此,确定的空军作战方针是:(一)在辽宁、河北、江苏等省设置主要空防区,其他省份如福建、广东等地划为空防次要区;(二)根据防空区的重要程度分别配置空军兵力;(三)所召应用的飞机及补充材料、油料等以能够自制为主;(四)积极发展民用航空,若遇战事发生即可改装军用,以协助空军作战。②

      苏俄对国民政府来说是仅次于日本的另一个假想敌国。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与苏俄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特别是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爆发,更使国民政府加剧了对苏俄的敌意,因此在国防计划上,对苏俄也作出了防范的预案,估计苏俄攻击中国大体上会有四个途径:(一)黑龙江的瑷珲;(二)吉林的同江、绥芬河;(三)由蒙古入察哈尔和绥远以攻我之腹部;(四)分兵掠夺新疆以牵制我之兵力。考虑到中苏空中实力的巨大悬殊,该项计划明确规定将来中国空军对于苏俄的作战方针应当取守势。②

      上述国防方案在防空形势的具体研判方面,虽然与后来实际发生的事实有不小的距离,但从明确防空的主要假想敌国来看,其预见性还是显而易见的。

      “一·二八”事变期间,鉴于日本海军航空兵在上海以及周边地区不断进行空袭,这更加强了国民政府军事当局防空建设的紧迫感,并更为清晰地意识到中国防空的主要对象是日本。1932年6月,在美籍顾问裘伟特(J.H.Jouett)等人的帮助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制定了《空军五年建设及防空计划》,进一步分析了近年来各国发展空中军事力量的现况,特别指出中国可能来自日本的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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