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审计院在国家反腐体系中的作用及举措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晓瑜,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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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联邦政府反腐败的组织机制和法律基础

      2008年5月19日,时任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发布了第815号《反腐败措施》总统令。根据该命令设立了中央反腐败机关——反腐败委员会。该委员会主席由总统亲自担任,这证明了它的重要地位。委员会成员包括所有联邦政府权力机关及相关单位,俄罗斯联邦审计院院长也是成员之一,在开展反腐败进程中,其他部门有责任配合审计院的各项工作。

      2008年7月31日,俄罗斯总统签署了《反腐败国家计划》。这是一份包含了多项措施的基础性文件,既有预防腐败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完善国家治理、提高公务员职业水平、法律教育等方面的立法措施。该计划的第一部分主要涉及一整套立法的规定,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法律都已经制定。

      2008年12月25日,俄罗斯通过的第273号联邦法律《反腐败法》中,确定了反腐败的概念、基本原则、预防腐败及打击腐败的法律和组织基础,包含了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以及国家机关提高反腐效果的基本工作方针,确定了进行反腐活动的所有相关单位。反腐措施涉及的规模之大及其全方位性决定了参与人数众多。

      针对国家及社会机构对于2008年12月25日通过的《反腐败法》和当年7月31日签署的《反腐败国家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并参考了国际专家的意见,俄罗斯总统于2010年4月13日发布了第460号命令,确定了《国家反腐败战略》,其中阐明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原则,包括:承认腐败是威胁俄联邦国家安全的系统问题之一。反腐败需要采取系统性措施,包括预防腐败的措施、对腐败犯罪的责任人提起刑事诉讼的措施以及将腐败行为引发的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或者消除其后果的措施。

      俄罗斯《国家反腐败战略》中指出,反腐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完善国家与社会机构的合作机制。保障社会机构参与反腐败工作,拓宽居民法律教育体系,在国家权力机关、俄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机关中推行创新型技术手段,提高法律法规及决议制定过程中的客观性及保障其透明度。

      二是完善联邦权力执行机关在财经领域的工作。完善国有资产核算管理体系及其使用效率评价体系,消除招商引资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完善国家及地方采购的条件、程序及机制,创建成套的联邦合同体系,根据国际准则完善财务核算体系及报表。

      三是完善反腐败的法律机制。加强反腐败的法律基础、完善执法机关以及法院在反腐败案件方面的工作、提高判决执行的效率、监督执法工作、完善并进行法律法规及其草案的审核。

      四是完善国家及地方行政工作。完善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以及其他预防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提高负责监督国家公务员办公举止及利益冲突的委员会的重要性。为预防腐败,告知俄联邦公职人员,包括俄联邦主体高级官员和地方公务员有关俄联邦法律中规定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为以及职责,提高组织反腐败及直接参与反腐败工作专家的职业水平,提高国家及地方公务员的薪金及退休金。所有国家权力机关、部委及各个部门都应全力完成上述反腐败任务。不同部门参与每个方面的程度不同,这是由部门在反腐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处的位置决定的。

      俄罗斯联邦审计院在反腐败体系中的任务与作用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通过了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俄罗斯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根据宪法,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组成。俄罗斯联邦现行的国家审计机构是成立于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审计院(以下简称“审计院”)。它是根据国家杜马1994年11月18日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审计院法》而建立的国家财政监督常设机构,隶属于俄罗斯联邦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审计院以合法性、客观性、独立性和公开性原则为基础,对联邦预算和预算外基金以及俄罗斯联邦金融机构中的联邦预算资金和联邦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并定期向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提交关于联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俄罗斯联邦审计院法》的规定,审计院在向俄罗斯联邦会议上下两院通报审计效果时必须包括预防及打击腐败的问题。俄联邦政府要求采取措施加强对联邦预算拨款、联邦主体预算及地方预算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院主要对预算运用的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揭示使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及其原因,将其通报给国家和执法机构,同时对所发现的制度性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审计院在国家反腐败战略中承担了重要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保障对用于反腐败措施的联邦预算拨款利用效果的系统审查。这里主要是对国家反腐败预算的编制及其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检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预算款项使用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确立具体的培训任务。2010年4月,反腐败委员会在其会议上委托审计院组织培训参与实施反腐败项目的社会机构成员及有资格对法律法规进行鉴定的专家。审计院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一些社会组织。如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和俄罗斯律师协会等机构,同审计院下属的国家系统化分析科研所及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国家审计学院共同筹备了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俄罗斯联邦法律基础知识及国家反腐败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所有经过培训的人都应当了解国际上反腐败的重要文件和活跃在这一领域的国际组织。还应当明白本组织在实施反腐败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与国家机关及地方行政机关在反腐败领域合作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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