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既不能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也不得征收“过头税”。但一些地方政府围绕收入计划,想方设法调节收入进度(主要在年度之间调节,下同),以达到以丰补欠或完成任务的目的。根据工作经验,笔者谈谈几种常见形式及审计方法。 以非正常理由办理跨年度纳税申报。为了缓征预算收入,税务部门到第四季度往往要求纳税单位办理跨年度纳税申报,纳税单位会以“会计人员外出”、“电脑软件故障”等为由,向税务部门申请将应在当年申报并缴纳的税款延期至次年申报,税务部门予以核准同意,但未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核定纳税单位在当年足额预缴税款。审计人员可以在掌握当地纳税大户的基础上,查询税收征管系统中有无这些纳税大户的延期申报文书,并与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相核对,分析延期申报及预缴税款金额是否合理。 非税收入不及时入库。在收入任务完成较好的情况下,财政部门通常采取推迟入库非税收入的方法,即以“票据尚未到达”、“部门之间来不及对账”等理由将财政汇缴专户中的非税收入延缓至次年入库。审计人员可以审查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明细账,关注年底滞留资金的成因。 设立税款过渡户(含利用商业银行内部账户)。财政部、人民银行曾多次发文明确征收部门不得设立预算收入过渡户,各国库经收处也不得违规为征收部门开立预算收入过渡户,但仍有少数税务机关开设税款过渡户用以调节收入进度。有些税务机关在设立税款过渡户阻力较大的情况下,要求纳税单位先将税款缴入某商业银行内部账户,然后税务机关根据当地税收收入总体完成情况选择时间通知商业银行上缴国库。审计人员可以审查税收缴款书上的纳税单位名称及开户银行,关注其有无异常。 代理支库环节延压收入。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代理支库收纳的预算收入,应于当日办理库款报解,确实来不及的,可在次日上午办理。一些征收部门为了延缓收入入库进度,要求代理支库不按时向上级国库报解,在代理支库环节延压预算收入。审计人员可以核对税收缴款书上的税款收讫时间和转讫时间,分析是否超过正常周转时间。 “待缴库税款”专户税款未及时入库。“待缴库税款”专户本是为方便异地缴纳税款、从第三方账户缴纳税款而设,但一些税务机关将本地的正常税款也缴入该专户,或者迟迟不开具纳税申报表办理专户税款缴库。审计人员可以从国库取得“待缴库税款”专户明细账后,分析专户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缴库时间异常的税款,应延伸到有关税务机关,了解其纳税申报情况及未及时缴库的原因。 征收“过头税”。在完成收入任务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征收部门往往采取征收“过头税”的形式,即要求纳税单位提前或超额缴纳税款,到次年再以“误缴退税”、“汇算清缴退税”等理由将超缴的税款退还给纳税单位。审计人员可以关注税收缴款书上的税款所属期限是否正常,重点分析金额较大的“收入退还书”的退还理由是否合规、合理,并适当延伸到纳税单位调查退税的真实性。 预算收入“空转”。为了完成既定收入计划,个别征收部门在完全没有预算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虚列收入入库,同时虚列相关财政支出,以达到预定的收入目标。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各收入明细科目的异常变动发现线索,并延伸至对应的财政部门,重点审计总预算会计“暂存款”、“暂付款”等往来科目的核算是否存在异常。 财政收支体外循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原因,一些开发区、科技园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形成部分财政收支的体外循环,同时也成为地方政府调节收入进度的“蓄水池”。审计人员可以通过了解当地开发区、科技园的财政管理体制发现线索,并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