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官制分南、北面官,极具特色,非常值得深入研究。但《辽史》的编纂向为学界所诟病,其《百官志》尤其错漏百出,研究者甚至无法据以窥见辽朝官制的概貌。因而,辽代碑刻在辽朝官制的研究中就具有了特殊地位。前辈学者,如王曾瑜、林荣贵、唐统天等先生,都曾尝试依据碑刻资料对《辽史·百官志》纠谬补遗,以恢复辽朝官制的本来面貌,并取得了重要成就。本文尝试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由辽代碑刻所载官员的结衔入手,对辽朝南面官的品级和迁转问题作初步探讨,考辨《辽史·百官志》记载的错误以及辽代南面官中央机构的实际情况,并尝试构拟辽散官的品级结构,求正于学界先达诸君。 辽朝南面官的结衔,有实职,也有虚衔,在辽代碑刻中,对这些官衔有着自己的分类。刻于保宁元年(969)的《王守谦墓志》:“公始筮仕,蓟州军事衙推,其职也。大理评事、右拾遗、侍御史,蓟北县令、主客、考功二尚书郎,其官也。朝散大夫、紫金鱼袋,其阶也,其赐也。”①将辽朝南面官的结衔分为职、官、阶、赐四个方面。职指职务;官指官衔、阶指官阶,都是虚衔;赐指赐紫金鱼袋和赐绯鱼袋,是官员身份等级的一种标志。统和十一年(993)的《秦国太夫人墓志》称韩匡嗣“官、阶、勋、爵,并为一品”,②又出现了勋和爵。勋指勋衔,爵是封爵。太平三年(1023)的《冯从顺墓志》:“其历官自西头供奉,至颁给副使、颁给武德皇城等使……阶自银青至金紫,勋自武骑至上柱国,散官自国子祭酒、工部尚书至司空、太傅、太尉,爵自男至开国侯,封至一千户,实封一百户。”③又提到封和散官。封指食邑数,散官指检校官。④统和二十七年(1009)的《萧氏夫人墓志》称其夫:“俄受□任右金吾将军,乃至太保、太师、招讨都监、漆水郡,阶、品、勋、员如故。”⑤品指官员的品级,《辽史》失载;员指什么不清楚,或许是指官。重熙二年(1033)的《萧琳墓志》称“阶、勋、爵、邑如故”,⑥邑即封。除此之外,像唐代官员的结衔一样,辽代南面官的结衔中还包括宪衔,即带御史台官称作为加衔。在宋代逐渐淡化的赐功臣号的做法,在辽朝却是非常普遍的。综上,辽朝南面官的结衔中总计包括10类内容,依次为:功臣号、职、阶、官、散官(检校官)、宪、勋、爵、邑(封)、赐。个别官员的结衔中还包括谥号和死后的赠官,但不是通例。功臣号为一种荣誉称号,阶、官、散官、宪、勋皆为虚衔,爵、邑(封)是封爵与封邑,赐是身份等级的象征,只有职才是官员的职务。 重熙二十二年(1053)的《张俭墓志》称其“历官三十一次,作相二十一考,功臣至一十字,食邑户至二万五千。阶官勋宪,事任职秩,亢极人臣”。⑦张俭入相始于其任“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的开泰四年(1015),至重熙四年(1035)致仕,正为21年。将志中提到的职、官、散官、宪衔相加,除去重复,正好31个官名,证明墓志称张俭“历官三十一次”的“官”,包括职、官、散官与宪衔,其中有实职也有虚衔,之所以统称之为“官”,因为这些官名在历史上皆曾被用作实职官名,与阶、勋、爵、邑、赐等存在明显的区别。但是,刻于大安五年(1089)的《梁颖墓志铭》称:“公官自著作佐郎、太子中舍、太子□□□中丞、太常丞、尚书礼部员外郎、尚书职方郎中、将作少监、太仆少卿、少府监、昭文馆直学士、谏议大夫、给事中□□□学士、宣政殿大学士、刑部尚书至所终官。职自蓟州军事判官、枢密院书令史、令史、奉圣州观察判官、厅房户□□□、兵刑吏三房承旨、副都承旨、提点大理寺、枢密直学士、翰林学士、签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门下侍郎平章事、兴中尹至所终职。”⑧证明辽人对职与官还是分得很清楚的,将职、官、散官、宪衔统称为官的说法并不常见。就是《张俭墓志》中也提到“阶官勋宪,事任职秩”,宪指宪衔,职为实职,那么,其中的“官”只能是指官与散官,用法也与上面提到的不同。 当然,任何一个官员的结衔中都不可能包括全部上述10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内容较多的,如刻于保宁年间的《耶律琮神道碑》中耶律琮的结衔:“大契丹国推忠奉国佐运功臣,镇国节度使,华、商等州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师,赠兼政事令,使持节华州诸军事、行华州刺史,上柱国,漆水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三百户”。⑨其中,“推忠奉国佐运功臣”是功臣号,“镇国节度使,华、商等州观察、处置等使”是遥领节度使,这里视同职,“特进”是阶,“检校太师”是散官,“赠兼政事令”是赠官,也是宰相的加衔,“使持节华州诸军事、行华州刺史”还是遥领州官,“上柱国”是勋,“漆水郡开国公”是爵,“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三百户”是邑(封)。再如,见于房山石经《大宝积经》题记的杨皙结衔为:“正议大夫,尚书吏部侍郎,知涿州军州事兼管内巡检、安抚、屯田、劝农等使,上柱国,洪农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实封三百户,赐紫金鱼袋”。⑩其中,“正议大夫”是阶,“尚书吏部侍郎”是官,“知涿州军州事兼管内巡检、安抚、屯田、劝农等使”是职,“上柱国”是勋,“洪农郡开国公”是爵,“食邑三千户,实封三百户”是邑(封),“赐紫金鱼袋”是赐。官员的级别越低,其结衔包含的内容也就越少,如刻于应历二年(952)的《感化寺智辛禅师塔记》,提到张明的结衔为:“卢龙军节度掌书记,太中大夫,兼监察御史,赐绯鱼袋”,(11)其中,“卢龙军节度掌书记”是职,“太中大夫”是阶,“监察御史”是宪,“赐绯鱼袋”是赐。 在辽朝南面官的结衔中,通常次序是:功臣号、职、阶、官、散官、宪、勋、爵、邑(封)、赐。需要说明的是,职有时也会出现在官之后。遥领、遥授节度使虽属虚衔,但在结衔中一般出现在“职”的位置。在有兼职的情况下,结衔中有时也会将职分为两处记述,分别出现在阶之前和散官之后,一般是前者职务级别较高。最典型的是节度使的结衔,往往在阶之前出现某某军节度使管内观察处置等使,而在散官之后出现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或行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或行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有时也单独出现在散官之后。不论辽朝南面官的结衔是复杂还是简单,总的来说,各项内容都遵循上述次序,虽然也有例外,但其规律性是显而易见的。辽代碑刻中结衔的这一规律,为我们区分辽代的官和职提供了重要线索。 辽代南面官结衔中的阶,源自唐代的散官,最初代表官员的薪俸级别。《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载乾封元年八月十二日诏:“京文武官应给防阁、庶仆、俸料,始依职事官。”(12)表明薪俸等级转以职事官为依据。演变至辽宋时期,唐代的职事官体系发展为辽代的官和宋代的寄禄官,成为官员薪俸级别的标志,唐代的散官名称虽然得以保留,在辽代称为“阶”,但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了。在辽代官员的结衔中,体现官员品级的应该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