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谥忠文,温州乐清人。南宋名臣,曾任侍御史、太子詹事等职,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宋史》卷三百八十七有传。王十朋虽非正统理学家,但他的道德、政绩得到南宋理学家的一致称赞。王十朋对朱熹、张栻、真德秀等理学家以及浙东事功学派的影响问题,目前尚未见到专门的研究成果。本文就此探讨,以明确王十朋在南宋理学史上的意义与贡献。 一、王十朋与朱熹 朱熹(1130-1200)比王十朋小十八岁,两人同朝为官,互相赏识。在抗金反对乞和问题上,朱熹与王十朋的主张是一致的。绍兴三十年(1160),王十朋除秘书省校书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上轮对札子三首,主张御敌之策,莫急于用人。翌年正月又上殿轮对策,强调金人必败盟,力陈备御之要,请起用张浚、刘锜。高宗接受王十朋建议,下诏亲征,两次大败金兵。绍兴三十二年(1162)十月,王十朋上殿札子:“谋议之臣,和守战之议,哄然未决。兹理固洞然易晓,议者何不思之耶?臣谓养今日之气,莫如守;伸今日之气,莫如战;挫今日之气,莫如和。”①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求和,苟安一时,是利敌而损己,敌人贪得无厌,南宋必不可保。王十朋对于当时宋、金局势的分析,正是他“概之以理”②的结果。同年八月,朱熹应诏上封事,反对向金求和,“金虏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则不可和也,义理明矣”,“所谓和者,有百害而无一利”③。朱熹用理学思想阐明宋金之不可议和,与王十朋声气翕合。 王十朋对朱熹的理学思想也颇为欣赏。隆兴元年(1163)十一月,朱熹上朝登对垂拱殿,面奏三札,论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之学,反对议和,主张抗金,反对孝宗宠信佞幸。滕珙《经济文衡续集》卷三记载:“王詹事十朋与先生(朱熹)书曰:过玉山邂逅侍郎,汪丈极口称道,登对三札所论天理人事,备数千言,高见远识,当于古人中求之也。”④汪丈即汪应辰,信州玉山人,是朱熹的从叔父,时权尚书户部侍郎,隆兴元年(1163)七月,除敷文阁待制,举朱熹自代。大约在1164年至1165年间,王十朋知饶州时到信州玉山拜会了汪应辰,后者极口称赞朱熹的登对三札。王十朋在给朱熹的信中转述了汪应辰的赞誉,侧证王十朋对朱熹的理学思想亦是颇为赞赏的。王十朋这封致朱熹的信,不见于今本《梅溪集》,这是王十朋称赞理学的一大证据。 乾道元年(1165),王十朋处于仕途低谷之时,朱熹投书王十朋,愿为门客。王十朋仕途遇挫,事起于隆兴元年(1163)王十朋任侍御史时,力排和议,举荐张浚抗金。张浚抗金一月三捷,后符离少挫,孝宗贬张浚,起用汤思退,王十朋自劾。诏以权吏部侍郎,不拜,次年起知饶州。乾道元年(1165)七月,王十朋除敷文阁待制,移知夔州。此时,朱熹仕途亦不得志,“先是省札趣就职,既至,而执政钱端礼等方主和议,不合,请祠以归”⑤。是年朱熹《上待制王梅溪先生书》,其中提到: 当是时,听于士大夫之论,听于舆人走卒之言,下至于闾阎市里,女妇儿童之聚,亦莫不曰天下之望,今有王公也。已而得其为进士时所奉大对读之,已而得其在馆阁时上奏事读之,已而得其为柱史、在台谏、适侍郎时所论事读之,已而又得其为故大丞相魏国公之诔文及楚东酬唱等诗读之,观其立言措意,上自奏对陈说,下逮燕笑从容,盖无一言一字不出于天理人伦之大,而世俗所谓利害得丧、荣辱死生之变一无所入于其中,读之真能使人胸中浩然,鄙吝消落,诚不自意克顽廉懦立之效乃于吾身见之。……于是慨然复有求见于左右之意而未获也。昨闻明公还自夔州,抚临近甸,而熹之里闬交游适有得佐下风者,因以书贺之,盖喜其得贤大夫事之;而自伤无状,独不得一从宾客之后,以望大君子道德之余光也。……明公之志则正矣,大矣,而熹之愚未有称明公之意也。虽然,有一于此,其惟益思砥砺,不敢废其所谓讲明体察、求仁格物之功者,使理日益明,义日益精,操而存之日益固,扩而充之日益远,则明公之赐庶乎其有以承之,而幸明公之终教之也。⑥ 朱熹全面研读了王十朋的诗文,认为王十朋的诗文上自奏对陈说,下逮燕笑从容,“无一言一字不出于天理人伦之大”,读了使人胸中浩然,于是有求见于左右之意,但未成功。朱熹有朋友在王十朋门下任职,朱熹既为他高兴,又自伤自己不能为王十朋宾客。朱熹对王十朋有私淑之意,甚至认为理学“讲明体察、求仁格物”是王十朋对他的赐教。 乾道三年(1167),朱熹向刘珙举荐王十朋。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记载是年朱熹:“在豫章,闻陈俊卿除参知政事、刘珙除同知枢密院事,投书刘珙,为其谋划。”⑦束景南认为朱熹向刘珙所投的书即《与刘共甫》,其中提到:“论荐人材,亦有次第。今日远则益州(按:汪应辰),近则吴兴(按,指王十朋),皆第一义谛。”⑧是年七月,王十朋由夔州移知湖州,而吴兴是湖州的古称。束景南注吴兴指称王十朋当无疑义。 乾道四年(1168)八月,王十朋移知泉州,同年朱熹《答何叔京》曰:“但直道终未可行。王龟龄自夔府造朝,不得留,出知湖州,又不容而去。”⑨王十朋受排挤,在朱熹看来就是正道不行的表现。 如果说朱熹《王梅溪文集序》《上待制王梅溪先生书》多少有场面文章的味道,那么从私语性质的《朱子语类》来看,朱熹对王十朋总体上依然推崇有加。《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载: 因论高甲人及叶祖洽,曰:“……士大夫贪得患失,固无所不至,然未有若祖洽之甚者。”或谓:“此等人亦缘科第高,要做官职,牵引得如此。”曰:“只是自家无志,若是有志底,自然牵引它不得。盖他气力大,如大鱼相似,看是甚网,都迸裂出去。才被这些子引动,便是元无气力底人。如张子韶、汪圣锡、王龟龄一样底人,如何牵得他!”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