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4-0124-06 在辽宋对峙格局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辽、宋朝都宣称自己的政权是“中国”,这表明先秦以来“华夏至上”的“中国”观至宋代再次遭受重大挑战。从魏晋“五胡乱华”以来,以“夷夏”判定“中国”的标准已经遭受冲击,现实历史的发展需要一种“中国”正当性理论,即正统论。陈芳明先生认为宋代正统论的兴起是当时民族自卑感的表现,陈学霖先生也指出,欧阳修《正统论》的写作背景之一便是对“北宋外交挫折的反应”①。然而,北宋正统论中的“攘夷”论调甚微,其正统标准的判定呈现出一种超越“夷夏”族群意识的思想特质。显然,这不能与刺激其兴起的外部政治环境完全对应。与之相联系的北宋“中国”观又将呈现出何种特色呢?笔者拟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北宋“中国”观的内涵及其族群意识,透过它,我们可以了解有宋一朝的文化精神与特质。②疏漏之处,还请方家指教。 一、北宋正统论中的“中国”与“夷夏”意识:以北魏正统性判定为中心 北魏由鲜卑族拓跋氏所建立,北宋学者对北魏是否为正统王朝的看法不一,依据亦各有不同,但都很少受到其“夷狄”身份的影响。 1.张方平:北魏正统,东晋非正统 大中祥符六年(1013),王钦若等奉敕修成《册府元龟》,该书帝王部将东晋和北魏均列入正位。其后,张方平著《南北正闰论》,认为正统之号“南北不可并享”,晋在渡江之后已失正统,正统应归北魏: 夫晋之渡江也,遗中服之雅俗,据吴人之旧土。齐梁之后,风教荡然,危弱相承,礼刑不立,五代四姓,浸微以灭,上无所授,下无所归,虽欲正之,人谁适从!魏氏先实漠北,控弓朔、代,南平燕赵,遂通秦凉。出令作法,变风迁俗,天地有奉,生人有庇,且居先王之位,宅先王之国,子先王之人矣,则是夏禹之出东夷,文王之祚西羌,爰集大命,以抚方夏。《诗》、《书》所载,谓之何哉。前世大儒断南北之疑者,所以正魏也。③ 从此论述来看,其《南北正闰论》实本于隋王通的《元经》。他判定北魏为正统、东晋为非正统的依据有二:其一,地理上是否统有中原,北魏“宅先王之国”,东晋则“据吴人之旧土”。其二,是否能传承中国文化,东晋“遗中服之雅俗,风教荡然”,北魏虽为胡种,但“出令作法,变风迁俗”,因而是正统。 2.欧阳修:北魏、东晋时期为绝统 至欧阳修作《正统论》,宋代正统理论有了新的突破。欧阳修判定正统的标准是“居正”和“一统”:“《传》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统’,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④所谓“居正”是得位的“名正”,也即纲常名分。如,尧舜之相传为“至公”,汤武之革命为“大义”。而“一统”即“统一”,看这个政权能否使天下定于一尊,号令出于一人,也即王朝的业绩。按照这两个标准,欧阳修对北魏正统作了判定: 天下大乱,其上无君,僭窃并兴,正统无属。当是之时,奋然而起,并争乎天下,有功者强,有德者王,威泽皆被于生民,号令皆加乎当世。幸而以大并小,以强兼弱,遂合天下于一,则大且强者谓之正统,犹有说焉。不幸而两立不能相并,考其迹则皆正,较其义则均焉,则正统者将安予夺乎?东晋、后魏是也……然则有不幸而丁其时,则正统有时而绝也。⑤ 欧阳修认为北魏和东晋“考其迹,则皆正,较其义,则均焉”,但“不幸而两立不能相并”,即双方势均力敌,都不能“一统”天下,因而都不是正统,并由此判定北魏、东晋时期为绝统。 3.司马光:史学上以东晋南朝为纪年,北魏为列国 司马光反对以正闰论史,然而,在史学领域一般认为正统僭伪之别的标准之一就是以谁为纪年,因而在编史的过程中,司马光还是不免要涉及正统史观。他认为:“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虽华夏仁暴,大小强弱,或时不同,要皆与古之列国无异,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余皆为僭伪哉……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⑥他所说的“功业之实”就是“一统”,这多少受了欧阳修正统理论的影响。宋人刘羲仲即言:“司马公论正统与欧阳公略同。”⑦在此思想指导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将东晋南朝视为曾“混壹九州”之西晋的延续,以之为纪年,而将北魏判为列国: 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壹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犹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四方与之争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其余地丑德齐,莫能相壹,名号不异,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国之制处之……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晋传于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唐传于梁以至于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齐、梁、陈、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⑧ 从中亦可看出,司马光并不是以政权的民族性而是以政权的统一性来处理正闰之争和史学纪年问题的。 4.陈师道:北魏至孝文帝时始得正统 比欧阳修等稍晚一些的陈师道也撰有《正统论》,他将前人的理论相结合,提出“天、地、人”三说为正统的标准:“正之说有三,而其用一。三者:天、地、人也。天者,命也。天与贤则贤,天与子则子,非人所能为也,故君子敬焉。地者,中国也,天地之所合也,先王之所治也,礼乐刑政之所出也,故君子慕焉。人者,德功也。德者,化也;功者,事也,故君子尚焉。”⑨其中,所谓“天”即天命;“地”则是指该政权是否具有“中国”的地理和文化要素,该标准本于《元经》;“人”则指德功。按照这些标准,他评判北魏、东晋的正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