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迹”一词在数学上是指“一个点在空间移动所通过的全部路径”,可用来比喻“人生经历的或事物发展的道路”。①本国教育的发展有没有轨迹(并非“规律”)可寻呢?若有,那又会是怎样的轨迹呢?这一轨迹,对于今日有无借鉴意义?研究以为,兴学以来为中国教育出谋划策者,在借鉴东西方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走出了一条切合中国实际、符合本国国情的“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对当今中国的教育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从“教育政论”走向“教育新政” 1894年甲午海战之后,中国的士大夫精神上受到了强烈刺激,思想开始有了转变。如盛宣怀于次年就提出“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尤宜以设立学堂为先。”②但是对设立什么样的学堂、设立多少学堂、在哪里设立、开设哪些课程、师资问题如何解决、经费从何处着手、授课怎样安排、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意见。 “百日维新”之时,康有为奏请“广开学校,以养人才”,希望光绪皇帝能“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并乞下明诏,“遍令省府县乡兴学”。③张之洞虽反对变法,但是并不反对广设学堂,他在《劝学篇》如此表述:“夫学堂未设,养之无素,而求之于仓卒,犹不树林木而望隆栋,不作陂池而望巨鱼也。……是非天下广设学堂不可。各省各道各府各州县皆宜有学,京师、省会为大学堂,道府为中学堂,州县为小学堂。”④然而,这都是近代先贤的政论而已。因为“兴学”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其背后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而且在解决的过程中还会不断产生新问题。 “庚子”之后,统治者亦有所反思,慈禧于西安避难时曾颁发上谕,令清廷重臣“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各举所知,各抒己见。”⑤同年4月21日,又令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推动“新政”的专门机构。9月14日,清廷又下兴学诏:“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⑥ 辛丑年十二月(1902年1月),两宫回銮,以创痛巨深,力求改革,颁发上谕日:“兴学育才,实为当今急务,……派张百熙为管学大臣,责成经理,务期端正趋乡,造就通才。其裁定章程,妥议具奏。”⑦是年8月15日,张百熙进呈学堂章程,候旨颁行。⑧此即“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因其年限过长,脱离实际,6月27日,清政府又命张之洞会同张百熙、荣庆重新厘订。⑨1904年1月13日,三人覆奏“重订学堂章程”,当日,清廷即加以颁布,并谕次第推行,此即“癸卯学制”。同日,三人还奏请递减科举,提出“必须科举立时停罢,学堂办法方有起色。”⑩次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岑春煊等会奏“请废科举”,认为“科举之阻碍学堂,妨误人才”,提出“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11)清廷准其会奏,决定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12)10月间,山西学政宝熙奏请设立学部,称“欲令全国学制划一整齐,断非补苴罅漏之计所能为,一手一足之烈能济”,而且“变更伊始,造端宏大,各处学务之待考核统治者,条绪极纷,必须有一总汇之区,始足以期日臻进步”,故而“拟请政务处会议,速行设立学部”。(13)12月6日,上谕:著即设立学部。(11)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由此发端。 如上所述,清末实施新式教育,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先拟定学堂章程,后排除一大干扰,再成立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如此,才算告别“政论”,走向“新政”。上述这些变化同时也是清政府新政中教育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谋求新式教育在中国之普及 就在几省总督会奏停止科举之后的几日,发生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也宣告结束,给正在实行新政的清廷以很大的震动,日本那么小的一个国家战胜了俄国那样大的一个国家,原因是什么呢——“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15),“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也”(16)。这一事实给了立宪派以强有力的证据,来说服顽固派,人们一致以为中国要想自救必须实行立宪。于是清廷派出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接着又成立了“宪政编查馆”,在1906年9月1日又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提出“时处今日,惟有……仿行宪政”(17),此即“预备立宪”。这样一来,中国发展新式教育,性质上有一大转变(参见表1)。 学部成立前后,对于教育的发展,已经有所讨论,自然希望是实现教育的普及,这更多是出于“广育人才”需“广设学校”的逻辑。“预备立宪”之后,逻辑就不一样了。 教育与宪政关系极重要,正如学部所指出的:“教育为宪政根本中之根本,……关系立宪至为重要,实心举办,然后成效可期;通力合作,然后事机不误。”(27)何以普及教育关系到宪政的实施,并且有“根本中之根本”的断语?因为实施宪政,并不是给国家多增一名为“议院”的机关,而是须众人重新过另一种生活。对于数千年来生活于君权之下的中国人,令其普遍地发展民权,这样的转变可谓天翻地覆,实在是太大了,然而这样的转变既属于大变革时代的应对,也是历史的潮流。要想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实施新式教育,消除文盲,提高民众(当时尚属臣民)的文化水平,正如学部奏章中所言“普通教育实能普及,然后国民之知识道德日进,国民程度因之日高,庶几地方自治、选举议员各事,乃能推行尽利,而庶政公诸舆论,始无虑别滋弊端。”(28)
三、先贤识破了儒家“先富后教”论 1904年的“学堂章程”之“学务纲要”,对于普及教育的任务已有所计划。对于各级各类学堂,提出“宜首先急办师范学堂”,因为“学堂必须有师”(29),这是为发展其他学堂做准备工作。另外还提出“劝谕富绅广设小学堂”,因为它“意在使全国之民,无论贫富贵贱,皆能淑性知礼,化为良善”(30),其不仅为“养正始基”,更为立国之本,但当时“各省经费支绌,在官势不能多设”,解决之道为“一俟师范生传习日多,即当督饬地方官,剀切劝谕绅富,集资广设。”(31)三大臣在随后的“递减科举折”中,再次提出“奉旨兴办学堂,……而至今各省学堂仍未能多设者,经费难筹累也。公款有限,全赖民间筹捐。”(32)次年9月,袁世凯等奏请废除科举时也指出民间因科举不停而“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但广设学堂“又断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33)1907年南书房翰林袁砺在奏折中亦说“今日帑项奇绌,势不能普设学堂”(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