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建设的第三条道路

——近代中国发展新式教育的轨迹及经验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礼永,浙江大学教育学系,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自清末兴学以来,发展新式教育一事总算是告别了“政论”,成为了“新政”之一。建立现代学制的目标之一就是希望能够普及教育。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育行政者没有固守儒家先贤提出的“先富后教”之道,而是参考东西方社会的成熟经验为本国教育的发展设计出了一条独特的道路。这条道路既有别于纯粹民间自营,又非全由政府强力推行,可谓“第三条道路”。其主旨是通过发展民间教育组织(如教育会、教育社、教育学会),实现了“官民合作”,并由此来进行教育建设,逐步向教育的普及迈进。这些经验,对今日之中国,不乏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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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轨迹”一词在数学上是指“一个点在空间移动所通过的全部路径”,可用来比喻“人生经历的或事物发展的道路”。①本国教育的发展有没有轨迹(并非“规律”)可寻呢?若有,那又会是怎样的轨迹呢?这一轨迹,对于今日有无借鉴意义?研究以为,兴学以来为中国教育出谋划策者,在借鉴东西方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走出了一条切合中国实际、符合本国国情的“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对当今中国的教育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从“教育政论”走向“教育新政”

      1894年甲午海战之后,中国的士大夫精神上受到了强烈刺激,思想开始有了转变。如盛宣怀于次年就提出“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尤宜以设立学堂为先。”②但是对设立什么样的学堂、设立多少学堂、在哪里设立、开设哪些课程、师资问题如何解决、经费从何处着手、授课怎样安排、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意见。

      “百日维新”之时,康有为奏请“广开学校,以养人才”,希望光绪皇帝能“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并乞下明诏,“遍令省府县乡兴学”。③张之洞虽反对变法,但是并不反对广设学堂,他在《劝学篇》如此表述:“夫学堂未设,养之无素,而求之于仓卒,犹不树林木而望隆栋,不作陂池而望巨鱼也。……是非天下广设学堂不可。各省各道各府各州县皆宜有学,京师、省会为大学堂,道府为中学堂,州县为小学堂。”④然而,这都是近代先贤的政论而已。因为“兴学”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其背后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而且在解决的过程中还会不断产生新问题。

      “庚子”之后,统治者亦有所反思,慈禧于西安避难时曾颁发上谕,令清廷重臣“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各举所知,各抒己见。”⑤同年4月21日,又令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推动“新政”的专门机构。9月14日,清廷又下兴学诏:“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⑥

      辛丑年十二月(1902年1月),两宫回銮,以创痛巨深,力求改革,颁发上谕日:“兴学育才,实为当今急务,……派张百熙为管学大臣,责成经理,务期端正趋乡,造就通才。其裁定章程,妥议具奏。”⑦是年8月15日,张百熙进呈学堂章程,候旨颁行。⑧此即“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因其年限过长,脱离实际,6月27日,清政府又命张之洞会同张百熙、荣庆重新厘订。⑨1904年1月13日,三人覆奏“重订学堂章程”,当日,清廷即加以颁布,并谕次第推行,此即“癸卯学制”。同日,三人还奏请递减科举,提出“必须科举立时停罢,学堂办法方有起色。”⑩次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岑春煊等会奏“请废科举”,认为“科举之阻碍学堂,妨误人才”,提出“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11)清廷准其会奏,决定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12)10月间,山西学政宝熙奏请设立学部,称“欲令全国学制划一整齐,断非补苴罅漏之计所能为,一手一足之烈能济”,而且“变更伊始,造端宏大,各处学务之待考核统治者,条绪极纷,必须有一总汇之区,始足以期日臻进步”,故而“拟请政务处会议,速行设立学部”。(13)12月6日,上谕:著即设立学部。(11)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由此发端。

      如上所述,清末实施新式教育,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先拟定学堂章程,后排除一大干扰,再成立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如此,才算告别“政论”,走向“新政”。上述这些变化同时也是清政府新政中教育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谋求新式教育在中国之普及

      就在几省总督会奏停止科举之后的几日,发生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也宣告结束,给正在实行新政的清廷以很大的震动,日本那么小的一个国家战胜了俄国那样大的一个国家,原因是什么呢——“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15),“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也”(16)。这一事实给了立宪派以强有力的证据,来说服顽固派,人们一致以为中国要想自救必须实行立宪。于是清廷派出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接着又成立了“宪政编查馆”,在1906年9月1日又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提出“时处今日,惟有……仿行宪政”(17),此即“预备立宪”。这样一来,中国发展新式教育,性质上有一大转变(参见表1)。

      学部成立前后,对于教育的发展,已经有所讨论,自然希望是实现教育的普及,这更多是出于“广育人才”需“广设学校”的逻辑。“预备立宪”之后,逻辑就不一样了。

      教育与宪政关系极重要,正如学部所指出的:“教育为宪政根本中之根本,……关系立宪至为重要,实心举办,然后成效可期;通力合作,然后事机不误。”(27)何以普及教育关系到宪政的实施,并且有“根本中之根本”的断语?因为实施宪政,并不是给国家多增一名为“议院”的机关,而是须众人重新过另一种生活。对于数千年来生活于君权之下的中国人,令其普遍地发展民权,这样的转变可谓天翻地覆,实在是太大了,然而这样的转变既属于大变革时代的应对,也是历史的潮流。要想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实施新式教育,消除文盲,提高民众(当时尚属臣民)的文化水平,正如学部奏章中所言“普通教育实能普及,然后国民之知识道德日进,国民程度因之日高,庶几地方自治、选举议员各事,乃能推行尽利,而庶政公诸舆论,始无虑别滋弊端。”(28)

      

      三、先贤识破了儒家“先富后教”论

      1904年的“学堂章程”之“学务纲要”,对于普及教育的任务已有所计划。对于各级各类学堂,提出“宜首先急办师范学堂”,因为“学堂必须有师”(29),这是为发展其他学堂做准备工作。另外还提出“劝谕富绅广设小学堂”,因为它“意在使全国之民,无论贫富贵贱,皆能淑性知礼,化为良善”(30),其不仅为“养正始基”,更为立国之本,但当时“各省经费支绌,在官势不能多设”,解决之道为“一俟师范生传习日多,即当督饬地方官,剀切劝谕绅富,集资广设。”(31)三大臣在随后的“递减科举折”中,再次提出“奉旨兴办学堂,……而至今各省学堂仍未能多设者,经费难筹累也。公款有限,全赖民间筹捐。”(32)次年9月,袁世凯等奏请废除科举时也指出民间因科举不停而“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但广设学堂“又断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33)1907年南书房翰林袁砺在奏折中亦说“今日帑项奇绌,势不能普设学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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