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2—0155—05 数字媒介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当今社会文化中的图像表意正在不断强化,而文字审美则日渐式微。在新媒介掌控的视觉时代,恰如希利斯·米勒所说,尽管“印刷的书还会在长时期内维持其文化力量,但它统治的时代显然正在结束,新媒体正在日益取代它”。与此同时,米勒又补充道:“这不是世界末日,而只是一个由新媒体统治的新世界的开始。”①确实,技术化的图像表意与视觉覆盖的文化产品的互为因果,正在成为新媒体开辟的技术审美与视觉消费的文化走向,无论是文学艺术生产,还是大众文化消费,都摆不脱这样的技术媒介背景,今天我们必须要面对的正是这个由新媒体开启的“阅文化”超越“读文化”的时代页面。 一、数字传媒的技术审美性 现代社会的审美领域因为技术的进步而拓宽,除了文学艺术创作外,科技产品也出现日益审美化的趋势,“艺术的技术性”和“技术的艺术化”已经把“技术”和“艺术”紧密联系起来。我们知道,科学与艺术(诗)本是人生的两极境界,也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发展目标,而今,这种目标因为科技的发展而变得接近抑或融合起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现代信息科技以其穿越时空、启迪想象的发明创造,将科学与诗、精密的数学与鲜活的艺术融为一体,创造了丰富的颇具审美感的产品,生动地体现了科技文化与审美文化的融合和互动,让技术的艺术化成为数字传媒时代的文化新表征。这似乎印证了法国作家福楼拜一百多年前的那个预言:“艺术愈来愈科学化,科学愈来愈艺术化:两者在山麓分手,有朝一日会在山顶重逢。”② 其实科学与艺术的交相辉映在各种艺术形态的发展历程中都是不乏先例的。例如:几何学与解剖学等科学原理一直推动着绘画的发展,科学新发现为科幻题材的文艺作品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与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计算机网络技术出现以后,机器自动写小说、作诗、作曲、作画等程序软件的广泛应用,充分展示了信息科技强大的艺术功能,多媒体、超文本的便捷操作,大大提升了数字技术的审美水平。网络游戏、数字动漫、数字影视、数码摄影、手机视频以及层出不穷的移动多媒体终端的广泛使用,让数字技术工具及其内容承载成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生动写照,其所创造的艺术新形态大大丰富了人类的艺术世界。譬如,从《真实的谎言》到《泰坦尼克号》,从《功夫熊猫》到《阿凡达》,数字虚拟、3D技术对于电影艺术的革命性开拓,不仅创造了巨大的艺术创新空间,同时也催生了市场广阔的电影产业。现代可视化技术将数码计算、胶片处理、视屏影像等扩大到三维音响和虚拟实体的仿真技术领域,将看不见、摸不着的超宏观世界(如宇宙星云分布)或超微观世界(如DNA的双螺旋结构),甚至一些非感性的科学法则等,都实现可视化处理,中国古代诗论家所推崇的那种“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的诗意胜境,被营造得切切诱人。原本抽象的法则规律和无涉情感的技术工具经由人类心灵的洗礼后,借助新技术自身的优势,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更加丰富多彩、更加鲜活多变的融视觉、听觉乃至触觉体验于一体的想象性诗意空间,释放出了无比丰富的感性魅力,蕴含着艺术审美的诗意,它们在带给我们更高品质的生活质量的同时,也让我们获得更新奇的审美享受。有研究者指出过这一点:“实际上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数字技术本身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作品,它把神话和史诗变成现实,把诗人的浪漫气质和哲人的求真精神完美地融为一体,把艺术家的种种超越时空的奇幻想象转化为科学家丝丝入扣的严谨探索,在真理与真情之间展现了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无尽的情思,以及对美的不懈追求。”③ 数字传媒技术的艺术功能和审美特性改变了我们对传统艺术的认识,形成了现代艺术观念的“祛魅”(Disenchantment)方式,即对于文艺生产和审美作品神秘性、神圣感和魅惑力的技术消解,当然,也包含数字技术创造的新艺术。计算机网络所使用的数字技术的基础是“比特”(英文bit的英译)技术,即用0和1的数字符号对大千世界进行信息化(包括文字、声音、图片、影像等)编码、解码和压缩、转换,以实现信息的加工处理和“软载体”传播。电脑的“无所不能”和网络传播的“无远弗届”,已经把最便捷的“祛魅”工具交给了普通网民。键盘、鼠标的“屏幕叙事”让“咫尺天涯”凝聚为“瞬间永恒”,只需“挫万物于光标之处”,便能“得精彩于眉睫之前”。人类曾认为获得“所有时代所有地方的所有信息”是“不可能的理想”,“但是,电脑与现有通讯线路的联姻将使我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这个目标”④。“因为数据库很容易相互联接,从而构建一个庞大网络,贮存着全民信息,这肯定可以与天堂里那无尽的生死簿相抗衡。”⑤这时候,世界似乎已尽在我们掌控之中,但掌控的方式主要是科学化,也有艺术化的或具有艺术特点的掌控。不过,此时还应该看到,“技术的艺术化”或“艺术的技术性”留给我们的并非都是赏心悦目的诗意享受。这是因为:“高科技求真务实的科学理性,在揭穿迷信、打破神话、终止愚昧的同时,也可能熄灭留存于人们心中的那盏诗意幻想的油灯。阿波罗号登月成功终结了嫦娥舒袖、玉兔捣药的广寒宫神话;试管婴儿的降生给生命孕育的神秘和血缘人伦的神圣打上了问号;直拨电话、光纤通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确实方便快捷,却又消除了昔日那种‘高高山上一树槐,手把槐花盼郎来’、‘望尽天涯盼鱼雁,一朝终至喜欲狂’的脸红耳热的幸福感。还有高速公路上的以车代步和蓝天白云间的睥睨八荒,让人体验到了激越和雄浑,但同时又排除了细雨骑驴、竹杖芒鞋、屐齿苍苔的舒徐和随意。”⑥ 新媒体技术的艺术审美性给既定的艺术范式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显在的媒介层面,二是潜在的艺术审美观念。前者主要以创作工具、作品载体和传播方式的迥然有别而彻底颠覆了传统艺术的生产模式和媒介传承方式。网络文学、数字艺术、动漫游戏等,用“信息DNA”比特取代了“原子”构成的广延性物质载体,并且长于采用图文语像汇流的多媒体样式创造出“通感”化的艺术形式。于是,网页顶替书页,“看”代替“读”,纸与笔让位于光与电,新媒体审美呈现出全然不同的范式。昔日的“物理艺术”变成了融图像、文字、视频、音频于一体的多媒体作品,它们音画两全、界面旋转、声情并茂、图文并显,完全相异于传统的艺术却能相容于现代技术。覆盖星球的联网计算机、移动互联网、手机等各种电子接收终端,它们的工艺设计、精致程序和强大功能本身就是一件件赏心悦目的艺术品,而网页上排列的菜单和指令,各类链接、选择标记、期待点击的变色字符等等,无不蕴藏着恒河沙数般的作品存量和无以穷尽的信息奥妙,足以让欣赏者观古今之悠远、通四海之浩瀚,这不就是审美的境界么!而在艺术审美观念上,数字传媒技术也从多个方面改写了传统艺术审美的逻各斯原点。例如,现代技术审美奉行“自娱以娱人”的功能模式,坚守的是“娱乐至上”的文化理念,用草根性视听快感实现消费意识形态的价值表达。再如,计算机网络的平行架构模式秉持的是“艺术平权”观念,以此“悬置”了历史上本质主义的文艺观,消解了艺术审美的逻辑限定,造成了文艺观念结构关系要素的变化。传统文艺学的表意关系要素、功能关系要素、性质关系要素、对象关系要素、思维关系要素等等,均出现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形态和新内容。从审美主体性上看,新媒体把创作主体的身份从“作家”转换为“写手”,从“艺术家”变成技术“操盘手”,把“人人都可当作家”的梦想变成网络现实。于是,数字技术审美亦便把“主客分立”的文艺主体性演绎为虚拟世界中的主体间性,让“孤独者的狂欢”成为网络在线的修辞美学。正如马克·波斯特所说,互联网“将现代/后现代主体插入联网的信息机器设备,结果就是一个更加完备的后现代主体,或者一个不再是主体的个体,因为它不再像从外部而来似的与世界对向而立,而是作为电路中的一个点在机器中运转”⑦,这便是数字传媒特殊性规制的技术审美性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