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审计厅工作计划安排,德州市审计局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市公积金中心”)2007至2009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此期间,笔者被抽调到德州市审计局,参加了住房公积金AO审计。 AO应用介绍 德州市公积金中心提供了2007至2009年的财务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的数据备份,市社保中心提供了同期的养老保险金缴纳单位和人数的资料。 在数据采集阶段,被审计单位使用的是山大联运设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提供财务数据库备份数据,通过打开AO数据采集——财务数据——财务软件数据库数据,选择“采集数据”将财务数据导入AO,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总账进行核对。而业务数据则直接利用AO中的数据采集——业务数据,将数据导入并进行相应的整理。 在审计实施阶段,主要利用AO进行财务、业务审计,通过AO的数据分析功能,以及审计人员自行编写SQL语句,对财务、业务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筛选和分析。同时,在AO中编写审计日记、审计底稿、证明材料和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取得的成果 (一)部分缴存职工征缴基数不符合规定 审计思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突破了职工应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将直接拉大缴存额的差距,加剧两极分化。我们可以通过统计年鉴查出当年平均工资,计算出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并与缴存记录比较,大于平均工资3倍的则为缴存基数不符合规定。 审计方法和步骤: 步骤一:计算出平均工资3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 步骤二:使用如下命令查出超缴人数与金额。 计算人数: SELECT COUNT(DISTINCT GERENID)AS Expr1 FROM GL_GERENLS WHERE(FLAG IN(01,02,03,04)AND(LSDATE BETWEEN 20070101 AND 20071231)AND(DF>928.44) 计算超缴金额: SELECT sum(df-928.44)ASExpr1 FROM GL_GERENLS WHERE(FLAG IN(01,02,03,04)AND(LSDATE BETWEEN 20070101 AND 20071231)AND(DF>928.44) 查出2007年的以后,带入2008年、2009年的数据求出2008年、2009年的数字。 查出2009年年底月缴存额大于平均工资3倍的单位及人数。 SELECT a.DANWEIID,p.DANWEIMC,a.GERENID,a.XINGMING,a.XINGBIE,a.CHUSHENGRQ,a.SFZ,a.GONGZIJS,a.JJE,a.KAIHURQ FROM GJJ_GERENINFO aINNER JOIN GJJ_DANWEIINFO p ONa.DANWEIID=p.DANWEIID WHERE(a.STATE<>1)AND(a.JJE>1308.66) ORDER BY a.GONGZIJSDESC 审计结论:经查2007至2009年度共有73个单位14326人(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超过上一年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共计多征缴住房公积金33663017.65元。以上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责令予以纠正,严格控制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部分单位缴存比例不符合规定 审计思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设区城市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的规定。要防止一些地区、行业、部门和单位通过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扩大缴存基数,为职工乱发津贴补贴,逃避税收,进而扩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职工收入分配的差距。 审计方法和步骤: 利用AO审计分析——数据分析,使用如下命令查出部分单位缴存比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缴存比率少于5%大于12% SELECT* FROM GJJ_DANWEIINFO WHERE(DANWEIJJL NOTBETWEEN 5 AND 12)OR (GERENJJL NOT BETWEEN 5 AND 12) 审计结论:截至2009年年底,高于缴存比例12%的有6个单位363人,低于缴存比率5%的有3个单位8888人。以上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责令予以纠正,严格执行公积金的缴存比率。 (三)住房公积金欠缴严重 审计思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