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计局依托信息化系统,相继开发审计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审计报告审理和公开并联审批系统,初步形成审计风险全过程控制链条,最大限度实现审计管理和审计作业的流程化,规范审计行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本文以深圳市审计局审计风险流程化控制实践为例,结合理论思考,对依托信息化系统控制审计风险的机制化路径进行探讨。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一)国家审计风险简述 根据2003年审计署第5号令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存在重大错弊而审计人员没有发现,作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上述对于国家审计风险的概念,与社会审计风险的概念一脉相承。2010年,审计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时,废止了原来包含审计风险定义的《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但新准则没有重新对审计风险给出明确定义。在目前施行的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国家审计的法律法规中,均未对国家审计风险给出明确的定义,反映了国家审计风险的复杂性。除了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重大错误或舞弊而作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风险外,国家审计风险还有更多的表现形式、更深层次的原因,目前尚难以作出一个全面、准确、清晰的定义。 同时,审计学术界对国家审计风险的认识也存有差异。有学者认为,国家审计风险与社会审计风险、内部审计风险含义基本相近,只是审计主体和审计风险的承受者不同。也有学者认为,相对于社会审计而言,国家审计风险的内容更加广泛,尤其是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后,影响范围比社会审计要大得多,同时因主体的不同,审计风险的后果也不同。还有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做了研究。总结现有的研究成果,虽然角度不同,但内容实质基本一致,认为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主要有环境因素、审计体制因素、审计人员素质因素、审计技术方法因素等,并针对风险成因,从完善国家审计体制、优化审计环境、健全和完善国家审计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审计的法律责任、提高审计人员审计能力和风险意识、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规范审计行为、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程序和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控制国家审计风险的建议。 (二)影响国家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 审计风险普遍存在于审计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并受各种因素影响。审计风险由潜在的可能性转化成现实的损失,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在被发现了错误,公众或上级部门要求审计人员为其发表的错误意见承担责任时,潜在风险才转化为现实的损失;如果不被追究责任,即使出现了错误,也不会变化为现实的损失。在未实行审计结果公告的情况下,社会公众监督审计工作的途径不畅通,外界对国家审计的过程和结果不知情,国家审计风险虽然也存在,但只是潜在性的,不会暴露出来,实际上国家审计几乎没有风险。 近年来,审计工作外部条件的重大改变之一,是实行了审计结果公告。2003年,审计署关于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审计结果对外作了正式的公布,这是审计署首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之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断深化,逐步做到“以公告为原则,以不公告为例外”,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随着政治文明、民主法治的进步以及国家审计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并不断深化,增加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社会舆论对国家审计实行再监督,使审计工作质量必须接受社会各界长期的、严格的检验,审计工作一旦出现疏漏,就极有可能被发现,导致社会公众怀疑审计机关的能力、诚信,怀疑审计工作的效果,追问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责任,如公众对审计结果的怀疑,怀疑审计机关是否能力不够,怀疑审计人员或审计机关是否截留问题;审计公告结果没问题,但过了一段时间通过别的途径发现或暴露了问题,就会有人回过头来追问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责任等等,审计结果公告或者报告全文公开成为了国家审计风险由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的重要催化剂,直接导致原本潜在的国家审计风险被放大,国家审计风险从潜在风险转变为现实风险具有了更多的可能性。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概括而言,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大致可分为审计环境等外部因素和审计机关内部因素两类。属于审计环境外部因素的有审计机关的体制因素对国家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审计法律法规不完善、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社会公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越来越强等;属于审计机关内部因素的有审计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审计技术方法滞后、审计人员能力和经验欠缺、审计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等。对审计机关而言,改变外部环境的难度极大,适宜更多把审计风险控制的重点放在审计机关内部。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降低审计风险,其中,加强审计管理对控制审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情况下,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越健全,就越能保证审计质量,防止潜在性审计风险转变为现实性风险,降低审计风险发生的几率。近年来,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深圳市审计局积极依托信息化系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金审OA为平台,相继开发了审计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审计报告审理和公开并联审批系统等一批实用模块,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最大限度实现审计管理和审计作业的流程化,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本文立足于深圳市审计局的相关实践,结合理论思考,对深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审计报告审理和公开并联审批系统的运行流程和特点进行分析,对依托信息化系统控制审计风险进行探讨,力求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践性和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