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审计作为政府信息的主要鉴证者,应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计,保障信息的真实性。政府信息的可信性非常重要。除了政府机构保证原始数据输入的完整和真实,还要求这些信息应当经过审计。外部审计能够增加信息的可信性,建立包括审计制度在内的监督制度,是政府信息“结构和制度透明”的重要内容。美国有关ARRA(2009年美国复苏与责任法案)的实施结果之所以受到怀疑,很大程度上源于ARRA数据在互联网上公布之前没有经过审计。美国政府会计师联合会大会提出,应当分阶段地实现ARRA信息的可审计,使未来的ARRA范式报告更加有效。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鉴证,是信息真实可靠、提高有用性、取得社会信任的必要保证。我国政府部门的预算、决算、财务报告等政府信息数据,是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政府机构不断细化预算,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政府财政财务信息更加充分、全面、完整,与立法机关、公众、企业、组织等有关各方的决策、行为和利益关系日益密切,这些都要求国家审计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真实可靠性的鉴证力度,提高信息的可信性,进而巩固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基础。 二、国家审计为公共权力和公共资金的主要监督者,应积极推进和规范审计公告制度,维护公众的知情权。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公共资源、公共财政、公有资产等的配置、管理、使用的权力和责任,被赋予和委托给了某些公共权力机构及其权力人。这些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履行,必须置于监督体系之下。国家审计依法实施专门的监督,以权力制约权力,促进社会经济健康运行。同时,审计机关通过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并为公众有效监督政府履行责任、参与国家治理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基础,促进增强社会监督力度。审计公开本身亦是政府透明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不仅因为权威性独立性可以获得可靠完整全面的信息,而且其专业性使得信息披露更加可信和规范。自1999年审计署第一次向人大机关和社会公众公开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审计情况的审计报告开始,国家审计一直致力于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为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国家审计应坚持和完善审计公告制度,制定具体的审计公开规章,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从国家审计的视角推动我国构建透明政府、责任政府。 三、国家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应进一步增强本部门的信息透明度。我国审计机关是内设于政府组成序列的重要部门,本身就是政府信息透明的主体之一。审计机关自身的信息透明,是我国政府增强信息透明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其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透明度原则和公共责任原则是世界范围内公认的两个重要审计原则,要求最高审计机关对其地位、法律授权、战略、活动、财务管理、业务和绩效作出及时、可靠、清晰和相关的公开报告。我国审计机关除了通过审计公告报告审计活动和审计成果,将其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还按规定公告或主动公告本部门信息,如职能、机构设置、财政拨款资金运用、预算执行与决算、部门运行绩效、审计项目计划、部门规划与战略发展等等。 近年来,审计署公布的“三公经费”情况,因其详尽具体而受到社会推崇;2011年、2012年审计署连续发布审计署绩效报告,对自身工作绩效进行公开评价,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审计署的工作,也受到了各界好评。审计机关适应社会民主化要求而采取的相关做法,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作出了有益探索,也在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进程中为其他政府部门树立了榜样,能够推进整个政府的公开透明。基于审计机关重要的监督作用,以及审计机关与国家经济安全和民生的重大密切关系,审计机关还应在增强信息公开透明的及时性、重要性,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等方面开展更多的研究和实践。 四、国家审计作为专业部门,应运用审计手段促进完善政府信息体系。由于政府行政体制中存在的条块分割,或者信息统计核算的不完全,许多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被分散在各个部门或不同层级,或者没有被纳入统一规范的核算范围,造成政府重要信息的不完整、不全面,进而导致无法科学评价社会经济状况、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权益。国家审计可以利用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对这些重大信息开展审计调查,通过细致的审计计划和部署,将分散的、原始的、未成体系的数据科学汇总,形成有价值的信息。比如国家审计开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等,为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家审计以特有的方式进行重要信息的自行获取,可以克服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局限,形成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完善政府信息体系,为增进政府信息透明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五、国家审计作为政府信息的重要需求者,应直接参与推动政府信息透明进程。国家审计的定位和审计技术,决定了政府信息是国家审计的主要审计对象,政府信息的质量和内容,也影响着审计的质量和审计作用的发挥。因此,国家审计部门也是政府信息的需求者,且比普通社会公众有着更广泛、更专业的信息要求。政府信息的透明,有助于解决国家审计活动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国家审计机关更全面地了解情况和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例如,没有“三公经费”公开时间、标准、内容的规范和统一,就难以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依托政府会计改革,国家审计才能更好地了解政府财务状况,分析潜在风险,评价政府绩效。国家审计机关还可以依据审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报告、公开媒体和其他途径,从专业角度进行相关研究、发表观点、提出建议,切实推动政府信息透明化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