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国内高校二级院系财权配置的模式 高等学校是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可以提供教学、科研等综合服务,可以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组织。学院是指学校内某个门类的学习机构,如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理学院、文学院等。本文中所指的院系就是普通公办高等本科和专科学校中的专业教学学院和系别,多为高校下设的二级单位,其表达形式一般为“xx大学xx学院”或是“xx大学xx系”。 根据我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一般高校财务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规模较大的高校的财务管理体制可以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也就是说,我国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模式有以下两种:一是集中管理,将高校内部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财务管理制度、预决算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和使用,也就是以学校为主体的高校财权配置。二是分级管理,将财权进行适当下放,二级院系的日常财务活动及管理自行负责,学校主要在宏观上进行调控和监督,也就是以学院为主体的高校财权配置。 (一)以学校为主体的高校财权配置 以学校为主体的高校财权配置模式,并不将权力下放,也不将管理重心下移,而是将财权集中于高校财务部门,把学校作为经济核算单元,二级院系的财务活动交由学校集中管理。这种财权配置模式将事权赋予二级院系,但是却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财权,因此,二级院系没有独立核算的权力,也就没有相应的责任。 (二)以学院为主体的高校财权配置 以学院为主体的高校财权配置,就是学校将财权下放,管理重心下移,学院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单元,从而形成学校、院系分级管理,学校财务管理幅度减小,学院拥有了一定的财权,而且责任清晰。这种财权配置模式一方面将事权赋予二级院系,另一方面也将财权赋予院系,授权二级院系在可获得的收入范围内进行支出管理,在职权范围内自由支配经费,促进二级院系的财务收支平衡。这种配置模式将学院作为枢纽,将经费进行分配与再分配,二级院系的财务权力增大,加以合理利用,其办学积极性将会得到相应的提高。这种配置模式需要正确处理财务管理的集权和分权关系,明确学校和院系两级的支出责任。 二、不同财权模式下高校二级院系的可支配经费 当前,我国高校的经费财权配置方式主要是经费包干型,包括全包干与半包干两类。其中,全包干制是指高校将各个二级院系的人员经费、教学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科研经费等按照会计年度于年初一次性拨给各个院系,并在高校所拨的经费数额内进行自主支配;半包干制是指高校将各个院系的经费按照行政、教学、人员以及后勤四个部分进行区分,而只把其中的行政经费与教学经费直接拨付给各个二级院系,由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自主支配,各个院系的人员经费以及后勤经费则依然是高校进行统一管理。 采用分权管理模式的高校给各个二级院系提供了一定范围的经费自主支配权,在全包干制度下,各个院系的财权支配范围主要有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奖金、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医疗费、住房补贴、其他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实验费、生产实习及毕业设计费、仪器设备维修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体育维持费、学生管理费、学科点建设经费等)以及学院创收的收入等;在半包干制度下,各个院系的财权支配范围只包括其中的几项,而非全部。各个二级院系的财权是高校整体财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权管理模式大大增加了各个二级院系的理财意识。在财权下放到院系的同时,高校层面还保留部分财力,开展关乎学校长远发展的重要事项,基建经费与专项经费的使用权依然留在学校层面,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学科建设、教学设备购置、建筑物修缮以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等开支。 采用集权管理模式的高校,通过内部构建的专门财务部门对各个二级院系经费进行统一核算,各个二级院系的可支配经费很少,仅是一些创收性的办班收入等,而其余的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以及专项经费等全部交由高校统一管理。 三、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在分权模式下,学院可支配资金越来越多,院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越来越大,院系领导干部既要对院系经济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效益性负责,也要对所作经济决策的合规性、效益性负责,对院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非常必要。具体来说,目前我国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任期内学院预算执行审计。对预算执行的审计,主要集中于预算制定是否合法合规,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控制在上级批准的数额之内,是否存在不合规支出,还包括预算产生的效益如何。 二是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审计。在经费来源方面,重点关注经费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乱收费现象以及收费没有及时入账的情况;在经费的使用方面,是否按照经费类别以及经费支出数额确定审批责任人,重大经费支出是否通过学院会议审议通过;经费的使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按照预定用途使用,有无弄虚作假、虚列开支套取经费的情况;经费的使用效益如何,是否存在损失或浪费情况。 三是院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各院系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规范的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以及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如何;院系是否按照规定对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等环节办理相关手续,并定期组织进行资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做出相应的账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