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研究

——基于部分高校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旸杨,丁朝霞,中山大学审计处

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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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的一种创新,也是目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使用者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对应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运用机制。

      目前,国内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研究并不活跃,主要是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非常少。如李雷(2010)总结归纳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的经验做法,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行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研究。程文(2010)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运用的影响因素、如何运用的建议作了规范研究。刘淑荣(2011)也研究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聂萍等(2012)选取审计署特派办2002年至2008年审计处理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了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与审计处理情况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司法机关对违规人员的处理能够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审计结果的执行效果会对政府审计质量产生显著的正面影响。

      关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研究,目前只有唐雄斌等(2012)分析了目前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问题。因此,开展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研究很有学术价值。

      二、调查问卷的情况

      2012年,我们设计了调查问卷,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调查。发放对象为全国74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28所广东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高校的审计部门负责人,共发出问卷102份,回收66份,回收率64.71%。

      问卷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基本情况,包括审计结果运用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第二部分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途径;第三部分为影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因素;第四部分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和建议。本文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的结论是在对上述调查问卷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

      三、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

      (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分析

      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但对细节尚未作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可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在被调查的66所高校中,60.61%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尚有34.85%的高校明确回答没有制订该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审计结果得到良好运用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其建立和执行情况关系到高校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沟通与协调是否充分和有效。调查发现,66.67%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该制度的草稿,但尚未正式发文。关于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在已制订该制度(含已正式发文和未正式发文,下同)的高校中,有75%的高校包含了“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职责,但只有北京某高校的联席会议具备“交流通报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职责,绝大多数高校没有重视联席会议对加强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各部门之间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沟通和反馈作用。

      对于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效果,在已制订该制度的高校中,认为执行效果非常好的只有8.33%,认为执行效果良好的有54.17%,认为执行效果一般的有33.33%。各相关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上的协调和反馈仍然不到位。仅15.15%的内部审计部门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优秀的提请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正面典型进行推广;仅12.12%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仅45.45%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向学校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干部任用和职务调整的建议和意见。而财务部门甚少向审计部门反馈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

      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也是审计结果运用的一项重要举措。调查发现,18.18%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该制度的草稿,72.73%的高校没有制订该制度。其中,12.12%的高校没有制订该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实施审计结果公开。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具体内容和报送对象分析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具体内容,在被调查的高校中,96.97%的高校包括审计报告,46.97%的高校包括管理建议书,42.42%的高校包括审计结果报告,12.12%的高校包括审计信息和简报,还有少数高校出具审计结果落实书、审计要情等。

      其中,审计报告的报送对象主要包括组织部门、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被审计单位主管校领导或主管部门,少数高校还将审计报告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事部门。而审计管理建议书的报送对象主要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信息和简报的报送对象则主要是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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