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也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2011年7月,审计署公布了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在对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进行审计试点基础上,探索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渐进式变革的结果,这是审计机关首次提出将经济责任审计级别提高到省委书记一级,对于全面落实《规定》的精神,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完善国家治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对省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为全面推进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也奠定了基础。但是对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尚未进行过试点。对于省委书记这样一个“特殊”的被审计群体,本文认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把握以下要点: 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规定》第14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不难发现,上述规定较为系统地概括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但并没有严格区分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笔者认为,省委书记审计的内容应该以其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总体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的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直接决策或参与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为重点,检查其所在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完善性和效益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同时,还应该关注该地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界定。《规定》第34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分别作出了规定,为合理界定经济责任提供了依据。但是,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省委书记的领导责任还是比较难界定的。从《规定》来看,第37条对于领导责任的表述比较笼统,即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样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和细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的具体内容。尤其是作为一个省的“一把手”,尽管不直接分管经济工作,但在全省主要工作围绕着经济中心的情况下,省委书记要对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负最终责任。特别是就某一具体经济事项而言,应不应该负领导责任以及担负多大程度的领导责任,都需要审计人员不断思考和探索。 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方式。从我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实际情况来看,省委书记和省长共同承担着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二者分别代表党委、政府行使权力,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有侧重。因此,对省委书记和省长实施“同步式”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公允地评价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于建立和完善权责对等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的有效运行,提高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涉及到重大经济事项的审计时,开展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步审计,可以全面了解该重大经济事项的酝酿、讨论、协商和决策流程以及相关背景资料,使得审计人员对省委书记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相关问题定性也就更加准确,审计评价也会更加客观。 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开展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范围和内容将会涉及干部监督管理、重大经济决策、党风廉政建设等许多方面的全面监督,因而如何运用审计结果就显得非常重要。《规定》第38条、39条对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作出了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本文认为,省委书记作为某一省区的最高负责人,如何把对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巡视、问责等干部管理监督法规制度有效衔接起来,切实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省委书记政绩和选拔留任的重要依据之一,还需要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审计机关自身队伍建设。就审计机关自身而言,由于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省部级的高级领导,审计工作责任较大、要求较高,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切实增强宏观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审计人员还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宏观经济和各项审计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理论素养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既要查处问题,又要宏观分析问题;既要审查合法性、合规性,又要准确界定其经济责任,进而作出科学的、客观的评价,切实提高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