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经迈入了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化的时代,信息技术成为组织发展主要驱动力。经济组织对信息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信息的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传统的期间审计是基于一定期间,如年审和半年审,其对象往往是较长期间的历史信息,该审计信息质量在可靠性和及时性方面存在固有的缺陷,难以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环境,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高要求。 为了解决传统审计存在的弊端,学术界及实务界开始另辟蹊径,将研究侧重点转向一种新型的审计模式——连续审计(Continuous Auditing,CA,也称为持续审计)。连续审计发轫于内部审计,并且在外部审计中得到不断地创新和发展。AICPA/CICA于1999年联合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continuous auditing”。报告中对连续审计的概念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连续审计是一项由独立的审计人员使用的,为一个由企业管理当局承担责任的项目提供书面保证的技术”。这些书面保证是指由审计人员发布的一系列与这个项目有关事件的审计报告,而且发布审计报告的时间与事件的发生是同步的或紧跟其后的。 连续审计主要采用持续进行自动控制和风险评估的审计方法,改变了传统的日常定期审计范式,而是对交易情况进行连续百分之百审计。连续审计报告更为及时迅速,更具决策相关性。它正日益成为一种现代审计方法,与绩效考核、平衡计分卡和企业风险管理等管理活动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 尽管国内外学者和实务界人士认识到连续审计的优势,但遗憾的是,由于存在各种障碍,连续审计在实务中的推行步履维艰。政府部门逐步推行电子政务系统之后,其信息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而这种优势又是施行连续审计的必要条件。此外,我国金审工程的大力开展,联网审计等技术方法不断应用,为国家审计开展连续审计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因此,本文试图探讨连续审计应用于国家审计的实现路径,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 二、连续审计应用于国家审计的理论依据、必要性及现实可能性 (一)理论依据 1.审计监督免疫系统观。审计最初被赋予查错纠弊的监督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人们对审计本质认识的深化,国家审计许多潜在的功能逐渐被人们在实践中发掘和发现。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2008)在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二次理事论坛上提出审计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论断。审计免疫系统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受人民的委托,依法、独立、专门、主动去预防、揭示和查处问题,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安全运行。现代国家审计有责任更早地感受风险,发现问题,调动国家资源和能力去解决问题,抵御“病害”。及早感受风险,需要审计机关采取必要的技术方法,及时获取必要的信息,采取相应的审计程序,进而更好地发挥预防、揭露和抵御的功能。因此,国家审计应当考虑使用连续审计。 2.审计控制论。审计控制论认为,审计控制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的控制,其目的(标)在于保证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的履行:而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本身就是受托人实施其经济行为的过程”(蔡春,2001)。政府审计是确保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但是这种经济控制要想发挥有效的作用,则需要及时的审计对象信息。一般地,审计对象信息作为一个过程而存在,而传统的期间审计方式主要是在某一时点采用特定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对某一期间的审计对象信息发表意见或作出保证。显然,这些审计证据本身的可靠性和及时性无法实现审计控制的基本目标,不能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及时、有效甚至准确的决策信息,使得国家审计的基本目标无法取得实质性的成果,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从审计控制论的视角来看,也迫切需要采取连续审计的方法,获得高质量的审计信息。 3.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分析。2011年7月,刘家义审计长提出了“审计实质上是国家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任何组织都需要治理,都需要建立适当的治理结构,运用适当的治理机制,解决普遍存在的代理问题。治理结构的建立、治理机制的应用都离不开审计。组织治理实践发展的趋势要求审计作为利益相关者结构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参与到治理当中,降低代理成本,防治腐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高政府透明度,协助应对危机(蔡春、蔡利,2012)。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提供及时可靠的审计信息,使得有关部门能够利用审计信息迅速作出反应,实现国家治理的善治。因此,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要求审计机关能够采取恰当的审计方法,提供及时可靠的审计信息,无疑,连续审计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以上从免疫系统观、审计控制论及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分析的角度论证了连续审计的必要性。连续审计所具有的持续性、及时性等特点,契合了免疫系统观和审计控制论的内在要求,有助于审计更早地感受风险、揭示问题、抵御危害、实现国家审计的治理功能。 (二)现实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国家审计原来单一的查错纠弊功能已无法满足时代的要求,社会各界在大力支持“审计风暴”的同时,对审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寄予更高的期望。审计机关每年查处的问题一直居于高位,其中许多问题是屡审屡犯。尽管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大部分得到了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但对审计处理意见进行落实并不是审计的最终目的。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组织和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审计过程本身就是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博弈过程,公开的违规事件往往会成为博弈双方学习的素材,从而有违规倾向的被审计单位就会采取更加隐蔽、更加“高明”的手段,这必然对审计机关的专业素质能力及审计技术方法提出更高的要求。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连续的、实时的、动态的连续审计技术往往会使被审计单位违规的成本和风险都大幅上升,大大提升了审计监督的威慑力。连续审计不仅能够发现、甄别及纠察出违规经济事项,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从源头增加被审计单位违规的成本和难度,达到审计的预防作用,实现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