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运会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收入仅占投入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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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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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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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27日,深圳市审计局发布了《关于深圳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为举办大运会共投入资金139.96亿元,而大运会收入合计则为12.17亿元。

      这份审计公告发布后,深圳大运会“亏本”也被不少网友诟病。

      记者注意到,深圳市审计局在这份审计公告中提到,“深圳大运会的筹备和举办践行‘政府主办、市场运作、全民参与、节约办会’的宗旨。”

      记者上午从深圳市审计局了解到,对于公告中反映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已移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建设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审计报告:深圳大运会收入仅占投入一成

      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为举办大运会投入的资金共计139.96亿元。

      超过百亿的巨资投入,大运会的收入却显得不怎么“给力”。根据审计公告显示大运会收入合计12.17亿元,其中市场开发收入11.29亿元,门票销售收入0.58亿元。

      审计发现,大运会存在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偏差率超过5%等五类问题。

      官方回应:大运会已经“省着花了”

      深圳市审计局回应称,从审计结果看,深圳大运会采取多项举措保证了“节约办大运”目标的实现。自大运会申办成功以来,其运行与保障支出比预算下达数节约4.20亿元,支出规模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节约还体现在对赛事所需器材与物资采取“能借不租,能租不买”的方式上。深圳大运会租赁支出3.93亿元,所租器材、物资的购置价格约15亿元,仅此一项相当于节约支出11亿元,同时大大减少了赛后资产处置的难度。

      深圳市审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运会专项审计,按照奥运会、亚运会的成熟做法,遵循“相关性、一致性”的原则,以是否与赛事直接相关、是否属于赛事特定的支出、是否在场馆周边等标准界定审计范围,明确区分“办赛事”与“办城市”支出。有关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环境治理等城市建设与更新的支出未纳入本次审计范围。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运会尚有个别合同未执行完毕,少量工程项目未完成决算,赛后资产处置仍在进行,审计机关将继续进行跟踪监督。

      专家观点:

      办大型赛事应量力而行

      著名体育评论员、体育产业文化研究专家金汕上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大运会高投入低收入的情况并非个案。金汕表示,深圳市大运会的审计结果显示,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

      “大型赛事或运动会不可否认对提升城市形象有益,但一旦遇到‘入不敷出’,就提社会效益,显得有些‘虚’了。”金汕表示,地方政府在举办大型运动会上应该量力而行,而不是“头脑发热”。

      金汕表示,随着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此类现象应该会逐渐减少。“比如说全运会,就可以在一些已经拥有完善场馆、基础设施和运营经验的城市循环举办,这样可以减少成本。”

      金汕同时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办大型赛事的监管力度,严把审批关,不应该让部分地区以举办大型运动会或赛事为借口,耗费巨资投入在奢华的场馆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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