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发票的识别方法(即假票假开) 虚假发票是指一些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为购货方开具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的票据,它不能作为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其特点是:发票及事项均为假。 (一)普通发票真假的识别方法 普通发票是指主要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主要包括: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暂时保留的票种等。1997年1月起,全国统一更换采用具有统一防伪措施的新版普通发票。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发票背面印有本地区的防伪措施。普通发票的识别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识别发票纸质和印刷字体。假发票一般用普通纸,纸质较差,印刷字体和真发票有明显差别。 2.识别有无税务水印防伪标志。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全国采用统一的白色发票防伪专用水印纸印制。将发票联背面对光检查,可看见菱形组成的并有“SW”汉语拼音字母的水印防伪图案,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3.识别红色荧光防伪标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部分省(市)税务机关还用无色荧光油墨在发票联加注了防伪暗记,在紫外线照射下呈绿色荧光反应。 4.识别发票监制章。普通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为椭圆形,内环加刻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局监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分别刻制:“××省××市”或“××省××县”字样。“发票监制章”环内字样均为楷体。 5.识别发票的三联单。普通发票第一联存根联、第三联记账联用一般白纸印刷,发票上统一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省××市(县)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和发票号码,在每联发票的左上角印有“国税”字样(字样为深蓝色),其他增加的联次不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国税”字样。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假的识别方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包括:手写版专用发票(自2003年7月1日起停用)和电脑版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要求:“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增值税发票造假情况相对较少,但也不容忽视。 1.识别增值税发票的外表。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下端的双实线由微缩字母组成。其中上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汉字的汉语拼音声母缩写,下线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等汉字拼音声母缩写,发票监制章的内圆线由多组“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等汉字的汉语拼音声母缩写组成,即“GJSHWZJJZH”通过高倍放大镜可以清晰地看到。 2.识别水印防伪图案。专用发票联、抵扣联使用带防伪图案的水印专用纸印制。如将发票联和抵扣联背面对光检查,可以看见水印防伪图案。每组图案外边由四个长33mm,宽为25mm的标准税徽图案组成,中间为正反“税”字拼音字母SHUI,左右两组图案连环构成整体画面。 3.识别红色荧光防伪标记。专用发票联、抵扣联使用红色荧光油墨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用专用发票鉴别仪检查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看出大红色荧光反应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 4.识别无色荧光防伪标记。专用发票联、抵扣联使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和相应的团花图案。只有用专用发票鉴别仪检查,才可以看见这一防伪标记。专用发票应同时印有上述三项防伪标记,缺一不可。 对虚假发票除了进行必要的识别外,有些发票的防伪标记,还要请税务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别。同时要结合经济内容和事项进行审核和查证,其方法可参照“虚开发票的审核方法”。 二、虚开发票的审核方法(即真票假开) 虚开发票是指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目的是虚列成本,虚减利润,少缴税款以及套取资金等。其特点是:发票为真,事项为假。 (一)审查发票要素是否符合实际。主要审查发票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相关的经办人是否注明用途。同时审核发票所记载业务内容与开票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相符,是否使用与该项经济业务内容相适应的行业发票。有些虚假发票采取巧立名目,将不符合规定的经济业务变相报销。这类发票大多数只有品名,无其他要素,比较常见是“办公用品”、“咨询费”、“宣传费”、“会议费”、“维修费”等。 (二)审查发票内容是否存在问题。主要审查发票的相关要素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有些虚假发票虽然要素齐全,但其商品数量采取合计金额除以商品单价得出的,这样做就可能使发票记录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之间的关系发生异常。还要审查发票所开具的内容和金额是否符合现行财政法规、财会制度以及地方的财务规章制度。如:出差住宿费、会议费、车船交通费等,有无违反规定和扩大开支标准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