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与对策

——基于s市现状的分析

作者简介:
王志刚,姚一源,杜志强,李腾飞,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原文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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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关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评价和鉴证相关领导人员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中国现实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其发展大致可分为探索阶段(1985-1990)、过渡阶段(20世纪90年代)和发展阶段(1999年至今)三个阶段。至今,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从最初仅在少数地区开展的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发展到今天全国范围的具有专职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领导从高层到基层的任前、任中、离任全方位审计的新型现代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制度。

      下面仅以S市2003-2008年情况为例,介绍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

      1.审计机关设立。S市是中国北方的地级市,S市审计局作为S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在市长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审计工作。各县(区)审计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离任审计,市审计局自2001年开始尝试企业、县区的党政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从2003年起,市审计局及所辖县区审计局陆续成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和国资委牵头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在每年10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制订下一年工作计划,并由市审计局接受市委组织部委托,组织成立审计组,对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审计过程中,除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外,还要通过其他形式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经济决策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对单位的管理情况以及个人廉政情况等,最终形成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现场审计结束以后,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的初稿,向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并修改,最终复核后由主管领导签发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将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主要领导报送,同时抄送被审计单位。

      3.从业人员情况。截至2008年年底S市经济责任审计从业人员平均年龄为40.66岁。其中,有本科学历人员36人,占47.3%,专科学历人员28人,占36.84%,专科以下12人,占15.79%,从业人员专业以会计审计专业、经济管理专业为主,其中会计审计类专业占到47.37%。

      4.审计结果情况及分析。(1)审计项目总数的比较。2003-2008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803个,其中由县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科级领导干部审计项目759个。为了保证审计的质量,审计局对审计数量有所控制,每年审计项目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7年由于受到换届影响,审计项目的数量出现回升。(2)审计项目分类的比较。审计项目按审计对象的性质可分为党委政府类、机关事业单位类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类。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的审计项目6个年度中除2003年外其余年度均占总数的50%以上,2006年和2008年更是超过了70%。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较早,审计方法和评价体系已初步形成,审计评价涉及的指标相对简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审计项目数量最少,主要是前县一级的国有企业改制已经完成,国有企业数量大量减少。(3)审计结果的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使用方式主要有经济案件移送至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立案,审计报告得到主要领导的批示或干部管理部门直接利用,审计信息、公告等形式。S市领导批示采纳作为最直接的使用方式,所占比重最大,连续六年占总数60%以上。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S市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审计独立性相对不足。审计机关要受本级政府管理,审计结果的直接使用者也是当地政府,审计的独立性仅仅是相对的,某种程度上来说,经济责任审计仍是一种“体系内”的监督。而新组建的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地位无法得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更难以保持。

      2.法律制度建设缺乏进展。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实现制度化,但是不足依然存在。一是新修订的《审计法》只是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缺乏一个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早在2006年就将酝酿推出,直到2008年才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仍未颁布。二是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仍未实现制度化。另外,审计实务也缺少一个统一规范,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

      3.审计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作为中国独有的审计监督方式,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国外的经验借鉴,理论研究落后于审计实践。目前的研究还多集中于技术方法层面,研究内容分散,缺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体系进行系统性的探索。

      4.审计实践中的误区与不足。虽然两个《暂行规定》早已规定了审计内容的一般范围,但在实践中,审计人员仍然主要关注财务方面的内容,部分审计人员过于追求审计内容的深化。这在基层审计机关尤为突出。而审计评价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同时也是困扰审计人员的最大难题。首先,虽然部分行业和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列举了部分指标,但缺乏系统性;其次,很多审计报告缺少对审计对象——领导个人承担责任的界定。最后是审计评价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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