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与琉球归属

作 者:

作者简介:
褚静涛,1966年生,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日本侵占琉球,清政府爱莫能助,坐视日本的侵略扩张。1895年,日本窃占钓鱼台列岛,又通过《马关条约》,侵占台湾岛、澎湖列岛等。民国前期,中国知识界对琉球问题鲜少研究,社会大众一般也不知道琉球沦亡的经过及其与中国的宗藩关系。蒋介石早有收复台湾、琉球之志,因实力所限,收复琉球并未上升至国民政府的大政方针。在开罗会议上,蒋介石明确提出收复台湾、澎湖、东北等失地,建议中美在战后共管琉球。为了战后建设一个新中国,胡焕庸等人深感中国必须汲取东部沿海遭到侵略的历史教训,不但要收复台湾,更应将与台湾相连的琉球群岛收归中国版图,来保证中国东部大陆有一道天然的安全屏障。他们努力搜集资料,汇编成册,介绍给社会大众,毋忘琉球,提出收复琉球的建议。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中国将收复包括钓鱼台列岛在内的所有失地。因美军攻克整个琉球群岛,中国需与美国交涉,来收复钓鱼台列岛。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近年来,海峡两岸几位学者根据台湾国民党党史会、“国史馆”、“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国民政府外交部档案”、“国民党群众组织档案”等资料,展开国民政府与琉球归属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台湾方面主要有许育铭《战后处理与地缘政治下的国民政府对琉政策:以40、50年代为中心》(“中国のインパクトと东アジア国际秩序”学术研讨会论文,大阪大学千里生命科学中心2006年版)、任天豪《中华民国对琉球归属问题的态度及其意义(1948-1952)——以“外交部档案”为中心的探讨》(《兴大历史学报》第22期,2010年2月);大陆方面主要有,石源华《论战后琉球独立运动及琉球归属问题》(第五次中华民国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参会论文,浙江溪口,2006年7月)、王海滨《中国国民政府与琉球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3期)、王建朗《大国意识与大国作为——抗战后期的中国国际角色定位与外交努力》(《历史研究》2008年第6期)、侯中军《困中求变:1940年代国民政府围绕琉球问题的论争与实践》(《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6期)。上述论文存在着一些缺陷,一是将日本、美国占领下的琉球等同于古代琉球,二是未探讨钓鱼岛与琉球之间的关系,三是对国民政府琉球政策的曲折性未做深入探讨,四是没有回答中国人民是否关注过日据下的钓鱼岛。为此,笔者不揣浅陋,对钓鱼岛与琉球归属问题展开初步探讨,分析国民政府的琉球政策。不当之处,尚祈海内外方家批评指正。

      日本侵占琉球、钓鱼岛、台湾

      琉球群岛位于太平洋上、东海中,面积约有3000平方公里,包括470多个岛屿,散布在北纬24°~31°、东经124°~131°之间,自东北向西南蜿蜒横列在日本九州鹿儿岛与台湾岛之间。

      古代琉球群岛的范围(古中山国),包括大隅诸岛、吐噶喇列岛、奄美诸岛(统称萨南诸岛,现属日本鹿儿岛县),冲绳诸岛、宫古列岛、八重山列岛等(统称琉球诸岛,现属日本冲绳县)。

      古代,中国与琉球保持着宗藩关系,明、清政府多次派使臣,册封琉球国王。明洪武五年(1372)以后,琉球王国一直使用中国的年号,奉中国为正朔。琉球王国的官方文书、外交条约、正史等,都用汉文书写。

      日本对琉球觊觎已久。1875年,日军开入琉球,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用明治年号取代中国年号。1879年,日本宣布“废琉置县”,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日本占领下的琉球群岛的地理范围有所扩大,与古中山国的地理范围并不完全一致。

      清政府对此持反对立场。1880年,日本政府提出,琉球三部分岛屿中,宫古、八重山两岛让给中国。中日两国几次交涉,未达成协议,清政府未承认琉球归属日本。

      钓鱼台列岛(简称钓鱼岛)位于我国台湾岛东北方,在北纬25°44′~25°56′和东经123°28′~124°34′之间,由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其附近的3个小礁组成,陆地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它是大屯山及观音山山脉向东北延伸入海底的突出部分,在地质上与台湾东北方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脉相承。岛上没有居民,附近海域是闽台地区渔民的传统捕鱼作业区。

      钓鱼岛为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使用、最早宣称归中国所有,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历史文献有大量关于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原始记录。

      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正使给事中陈侃受命出使琉球。自福州出海北行,“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尾屿、过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①。

      嘉靖四十年(1561),正使给事中郭汝霖受命出使琉球。自福州出海北行,“二十九日,至梅花,开洋。幸值西南风大旺,瞬目千里,长史梁炫舟在后,不能及,过东涌、小琉球。三十日,过黄茅。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古米山矣”②。

      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海宝、徐葆光受命出使琉球。徐葆光著《中山传信录》,记关于古代琉球的地理位置与所属岛屿,“琉球属岛三十六,水程南北三千里,东西六百里,远近环列”,包括东四岛、正西三岛、西北五岛、东北八岛、南七岛、西南九岛。西南九岛包括八重山、乌巴麻二岛、巴度麻、由那姑呢、姑弥、达奇度奴、姑吕世麻、阿喇姑斯古、巴梯吕麻(“在八重山极西北”,“此琉球极西南属界也”),③并没有将钓鱼岛地区列入琉球群岛范围。

      从上列明清古籍可知,钓鱼岛地区位于中国福建海域,与琉球群岛相邻,属于中国的固有领土。

      琉球是中国的藩属国,与中国东部海域相邻。明清中国政府并未与琉球政府就中琉海域做过类似于今天的海域划界工作。而且即使有海域争端,也应当由中国人民与琉球人民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来解决。

      1894年,日本挑起甲午战争,中国战败。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第二款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