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委员会结构历史沿革的考察与分析

作者简介:
祝猛昌,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09级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张冬,美国西北大学政治系2010级博士研究生,埃文斯顿 60201;刘明兴,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教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对历届中共中央委员会委员个人基本信息和职业发展路径的数据分析为基础,以时间为线索,考察了中共成立以来中央委员会结构的变化。在本文中,中央委员会的结构主要指两个方面,即党、政、军在中央委员会中所占的比重和中央、地方代表在中央委员会中所占的比重。希冀通过对中央委员会结构历史沿革的分析来探讨中国共产党向执政党的转型。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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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2)-09-0025-10

      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至今,走过了91年的光辉历程,“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①。中共所处历史方位的变化和向执政党的转型,也反映在党的组织结构变化上。本文拟对中共自建党以来中央委员会结构(主要指中共中央代表、中央政府代表、军队代表在中央委员会中所占的比重和中央代表、地方代表在中央委员会中所占的比重两方面)的历史沿革进行分析,并从这一角度探讨中共向执政党的转型。

      一、问题的提出和相关概念的界定

      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成立的无产阶级政党。在组织制度安排上,民主集中制是党最根本的组织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党章明确规定了全国代表大会及由其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决策和决定机构,而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作为党的最高决策机构,自中共成立以来,中央委员会的结构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目前的结构状况如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此外,分析和探讨中央委员会结构的历史沿革,对于研究中共党史,并以此分析中共在不同时期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转变,也有一定的意义。

      1.对一些相关概念作界定

      (1)关于代表身份的划分

      在第一方面中,“中共中央代表”(“党”)是指在中共中央工作机构(如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团体组织机构(如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和共青团中央等)中任职的中央委员和不在这两种类型组织机构中任职,但职务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或以上的中央委员。如果一位政治局候补委员或以上的中央委员同时又担任地方省(市)党政领导人,那么他的身份既算地方,也算中央。例如,在中共六大上当选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山东省委书记卢福坦既算地方,也算中央。

      另外,在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根据不同情况,中共中央在不同地区、根据地、解放区还设有派出机构(各中央局、分局)。它们是指导各地区党的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代行中共中央职权②,我们将这些派出机构也列入中共中央范围,但计算的范围限定于各中央局、分局常务委员及以上的中央委员和在中央局、分局任有实际职务但不是中央局、分局常务委员及以上的中央委员。以1950年为例,邓小平当时是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在计算时算入中央。林枫当时是中共中央东北局统战部部长,虽然不是东北局常委及以上,但在计算时也算入中央。李先念当时是中共中央华中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但由于李先念在华中局中没有任实际职务,因此,在计算时不算入中央。

      还有,在民主革命时期,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中共在1928年六大以后至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之前,还派出了驻共产国际的代表团。对于这一时期在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中任职的中央委员,如瞿秋白、王明等,在计算时也算入中央。

      而本文中“中央政府代表”(“政”)是指在中央政府、国务院(在20世纪30年代苏维埃时期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政务院)及其各部委任职的中央委员。

      同理,“军队代表”(“军”)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任职的中央委员,包括在中央军委、解放军各总部(如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和各军区、部队等相关部门中任职的中央委员。

      在第二方面中,“中央代表”(“中央”)是指在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等系统中任职的中央委员。

      “地方代表”(“地方”)则是指在地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委和政府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中任职的中央委员,包括像“文化大革命”期间晋升为中央委员的县委书记、县长甚至更低级别的地方官员。同时,我们对“地方代表”的定义并不包括在地方各省的中央直属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任职的人员。由于此类人数有限,这一处理不会对分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2)关于交叉任职的人员的算法

      对于在同一系统兼任数职的中央委员,在计算时只按一次计算。如李富春在七大时是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也是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和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由于兼职的机构都是中共中央机构,所以在算做中共中央代表时只按一次计算。

      对于在不同系统中交叉任职的中央委员,如同时在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任职的中央委员,在计算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时则分别计算一次,在计算中央时则只按一次计算。如1950年担任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也是政治局委员的林伯渠,在计算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时各计算一次,在计算中央时则只按一次计算。

      对于在中央和地方同时任职的中央委员,在计算中央和地方时分别计算一次。如1950年担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部长、台湾工作委员会书记,同时也担任上海市委第二书记的刘晓,在计算中央和地方时分别计算一次。

      2.关于计算方法

      在计算某一年某一位中央委员任职情况时,我们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如某一年某一位中央委员在某一职务上任职6个月及以上,则根据该职务的属性(如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或地方等),把该中央委员算入相应的关系中。例如,1946年5月,高岗开始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这样,1946年中高岗担任这一职务的月数在6个月以上,因此,将当年的高岗按这一职务算入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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