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毛泽东哲学著作研究观点概述

作 者:
徐黎 

作者简介:
徐黎 四川省社科院毛泽东思想研究所

原文出处:
天府新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研究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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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仅就日本学者对毛泽东《实践论》、《矛盾论》和军事著作中的一些军事哲学思想的研究观点作一概述,以飨读者。

      对实践论的研究简况

      1951年4月,日本的《前卫》杂志第57 期全文译载了毛泽东的《实践论》。由此,日本开始了对毛泽东《实践论》为中心的研究。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毛泽东哲学的重要意义。1952年,日本政法大学教授松村一人最早在日本《思想》杂志上连续发表了长篇论文《论毛泽东哲学的意义》,高度评价了毛泽东哲学思想。他认为:毛泽东的哲学不仅具有中国民族形式,而且具有国际意义,他说:“假如用一句话来表达毛泽东哲学的话,那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理论,从这个角度看,也是日本所需要去批判继承的丰富而深刻的内容。 ”(日本《思想》杂志1952 年12月号)日本著名的哲学家柳田谦十郎也认为毛泽东的哲学就是“新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条件、中国的现实,来直接为当前的革命实践服务,离开这个理论,中国革命是不能成功的。”

      二、毛泽东是实践型哲学的发现者。日本中国研究所研究员新岛淳良在其《毛泽东辩证法的一些问题》一文中认为:“毛泽东是实践型哲学的发现者,对于他的实践哲学来说,认识的出发点是人们的社会实践,而不是客体,更准确些说,不是物。这意味着毛泽东实践型哲学同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的‘反映论’不同,即毛泽东的实践型哲学不是把人的思想、意识看作镜子照映事物那样存在的反映,而是把这些东西看作是实践中的一个过程,因而否定只有一个固定的理论空间的思想。”(日本《思想》杂志,1958年1月号)

      三、毛泽东实践认识论的发展阶段观。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把人们的对实践的认识发展分为感性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日本哲学界学者对毛泽东的划分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武谷三男教授把对自然界的科学认识分为:“现象阶段、实体阶段和本质阶段。”梅本克教授认为:“武谷所说的后两个阶段是毛泽东所说的‘理性认识阶段’。两者的区别在于:在毛泽东那里,主观辩证法是客观对象发展规律的反映;在武谷那里,认识的发展并不以对象为基础,只是主观辩证法或思维规律辩证法;毛泽东的辩证法是社会认识辩证法,武谷的认识论是自然认识的辩证法。”古田光教授倾向于武谷的理论,他认为:“毛泽东和武谷的认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武谷将理性认识阶段进一步区分为‘实体阶段’和‘本质阶段’,这种分析在逻辑上更精致。”新岛淳良不赞成上述评价。他认为:“两者具有质的差别。武谷的作为对象的自然界自身的三阶段中的‘阶段’同认识的‘阶段’是有区别的。武谷的阶段是毛泽东所说的‘运动形式’;武谷的三阶段论是人类全部认识史上的特定阶段,特定认识领域的发展规律,而不是一般认识的运动规律。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观点,把人的认识内容发展概括为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新岛淳良:《毛泽东的哲学》,劲草书店1966年版)

      四、毛泽东自觉能动性理论。日本中国研究所成员、东京大学人文科学研究会教授竹内实在《关于自觉能动性问题》的论文中,具体考察了毛泽东的这一思想的构成和发展之后认为,“自觉能动性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核心之一。”“毛泽东的自觉能动性思想萌芽于1917年4 月他写的《体育之研究》一文,这是毛泽东走向马克思主义的突破口。随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进一步成熟,在《论持久战》和《改造我们的学习》两篇文章中,自觉的、能动性的辩证认识过程思想得到了详实的阐发。”(竹内实:《毛泽东笔记》,新泉社1978年版第124页)

      1963年5月, 毛泽东在修改《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提出了“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的观点,并对实践形式作了阐述。日本哲学界对此予以高度评价。新岛淳良认为:“毛泽东列举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项为人类实践的主要活动,这是毛泽东的独创。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都是人作用于对象、变革对象,而科学实验则是以认识对象为目的。毛泽东把科学实验列入实践之中,并且把它同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并称为‘三大革命运动’,其意义在于:第一,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认识及认识方法放在了辩证唯物论的一个正确位置上;第二,把科学家的活动放在人类社会实践之中的一个正确位置上。”(新岛淳良:《毛泽东的哲学》,劲草书房1966年版,第87页)

      日本学者认为毛泽东的实践哲学思想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三辅勤教授认为:“毛泽东的实践认识辩证法,在处理人与社会有关的具体事件和问题时,证明是极为有效和实际的。但在涉及到抽象的形而上学问题时,就显得困难重重,显出了与马克思这一理论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从毛泽东关于认识总过程的论述来看,他对认识的矛盾运动理解不足,一些论述仅仅停留在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问题上,而没有论及认识的矛盾是实现自身的同时得到解决的。第二,毛泽东的真理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辩证法,他不讲真理的谬误和转化、他对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理解是机械论的,他所说的相对真理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中的绝对真理。”(三辅勤:《毛泽东主义》,劲草书房1976年12月版,第53、33、34、37页)三辅勤的观点是不全面的,也是令人难以同意的。其实,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中,毛泽东对真理与谬误的转化论述最多,毛泽东用实践的观点来解决认识过程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即使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的提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的提法有某些差别,也决不能否认毛泽东的实践认识论的马克思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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