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增进两岸政治互信的战略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卫东,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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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由开创期进入巩固深化期,这将是一个对两岸信心、耐心和智慧带来更大挑战的全新阶段。两岸关系向“深水区”推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两岸如何或者说能否继续保持和增进同舟共济的政治互信,对同在一条船上的双方来说至关重要。为此,有必要审慎地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两岸政治互信进行前期战略思考和设计。

      一、要始终将增进两岸政治互信摆在两岸关系发展的突出位置上

      政治互信顾名思义是政治上的相互信任,这既是政治关系发展的一个基本点也是政治交往中一个很高的境界,一旦有了互信双方存在的问题就容易找到解决办法甚至迎刃而解。对涉及信任的相关理论研究表明,信任是政治合作和联盟形成的必要条件。“信心与承诺是构成信任的两个主要组成元素”。①信任作为一种变量,具有“情境性”和“时间性”的特点,在不同的情境中,信任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它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亦即,信任既有程度之分又有时间之别,需要双方用心珍惜、巩固和累积。

      两岸政治互信就是海峡两岸各自在政治上相互信任、相互给予对方政治信心。大陆方面一贯高度重视政治互信对两岸关系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国民党主席连战举行的正式会谈中,提出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主张,第一点就是“建立政治上的互信,互相尊重,求同存异”;2008年,胡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六点意见”,第一点也是强调“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的主张。2012年3月,胡总书记在会见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时再次强调,“两党和两岸双方继续巩固和增进政治互信,仍然是今后两岸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首要关键和前进动力”。②基于这样的认识,大陆领导人近年来在很多场合不断强调维护和增进政治互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实践中,始终秉持“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原则,保持双方良性善意互动,不急不躁,努力扩大共识;按照“先易后难、先经后政、把握节奏、循序渐进”的思路稳步扎实推进,积极创造条件,寻求解决两岸关系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自2008年5月马英九上台以来,台湾方面在维护两岸政治互信方面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正是两岸双方在反对“台独”、认同“九二共识”问题上建立了最基本的政治互信,使得过去四年两岸关系能够取得一系列的突破性进展和重要成果,实现了历史性转折。

      当前,两岸关系虽然获得了很大改善,但政治互信的水平仍然很低,两岸只是建立了初步的政治互信,无论是国共两党之间、还是两岸当局与民间社会乃至领导人个人之间仍缺乏足够的信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仍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因此,要确保两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刻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维护两岸政治互信的意义至关重要,倘若两岸对此缺乏清醒足够的认识,则不仅将难以累积扩大新的互信,而且业已存在的互信也容易遭到侵蚀甚至毁损。所以,未来一个时期,海峡两岸应始终将维护、累积和增强政治互信摆在两岸关系发展的突出位置上来,这不仅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要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中。可以说,两岸政治互信的程度越高,越容易克服干扰、抵御风险,越有利于扩大共识、解决问题。

      二、要认同和维护“两岸同属一国”这一双方政治互信的基石

      信任本质上是建立于认知基础上的预期,认知构成信任概念与信任形成的基础。正如政治心理学家拉森所言,“心理学意义上的信任涉及三种不同的意义——可预测性、可信性以及良好的意图”。③罗伯特·斯温斯认为,信任建立与产生之前,博弈双方应经历一个“承诺期”,“承诺”将直接影响信任的建立;伯尔尼哈特·利布曼根据博弈游戏实验的结果,提出一种基于利益的信任概念,即,我们信任他人是与我们自己的个人利益与道德紧密相关。④上述研究表明,信任形成的必要条件为预期的出现,如果对他者的行为、意图等无法做出预期,那么信任很难形成。政治行为者相互信任的建立,取决于双方相互认知基础上的共同承诺、可预测性以及可信性。

      就两岸政治互信而言,虽然两岸还没有统一,但中国领土和主权没有分裂,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亦即“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事实也没有改变。“确认这一事实,符合两岸现行规定,应该是双方都可以做到的”。⑤过去,两岸在坚持“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问题上达成的共识和共同承诺,其根本点就是认同“两岸同属一国”,这应成为建立政治信任的必要条件,也是双方下一步深化政治互信的根本基础。所谓“共信不立,互信不生;互信不生,团结不固;团结不固,不能共存”就是这个道理。认同“两岸一国”,是两岸建立政治互信并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题中之意,两岸之间只要确立了“一国”这个“大同”,彼此就有了最基本的互信,就可以做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

      2012年7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中又进一步提出,“当前,增进政治互信就是要维护和巩固一个中国的框架”,“一个中国框架的核心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国家,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两岸从各自现行规定出发,确认这一客观事实,形成共同认知,就确立、维护和巩固了一个中国框架。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求同存异,增强彼此的包容性”。⑥大陆在“一中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一中框架”,二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充分体现了大陆方面解决问题的诚意、善意和包容。从发展的眼光看,体现一中原则、维护一中框架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针对不同的对象,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和实现路径,但是“两岸同属一个国家”这一核心不会也不应有任何变化。

      两岸不仅要认同维护互信的基础,更要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互信。为此,一方面,两岸要珍惜呵护来之不易的互信,多扩大共识少凸显分歧。目前情况下,两岸刻意模糊搁置重大分歧的做法不是无视其存在,而是不使分歧影响其他容易达成共识问题的解决,进而为解决疑难问题创造条件。比如,台湾方面出于多种考虑将“一国两区”中的“一国”明确为“一个‘中华民国’”,在两岸关系上便压缩了双方在“一国”问题上求同存异的空间。另一方面,两岸要在认同“两岸同属一中”、维护“一中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更为清晰的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明示“两岸一国”、“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努力实现“一中同表”或“共表一中”,直至“两岸同属一国”法律化,为两岸建构全方位的战略互信,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共同的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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