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 002-7408(2013)01-0079-05 保持党的纯洁性,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住各种考验、化解和战胜各种危险的重要法宝。[1]党的纯洁性如何,与党的性质、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等相关,更与我们党内权力运行体制有着正相关的逻辑关系。 一、党内权力运行体制与党的纯洁性的基本逻辑关系 (一)影响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因素及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制度转型尚未根本实现 1.影响政党纯洁性的因素。党的纯洁性,是指党组织或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所呈现出来纯正清白的阶级性。影响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主要有:政党的性质、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教育、个人党性修养和制度。第一,共产党的纯洁性根源于党的根本性质即党的无产阶级属性。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宗旨客观要求我们党必须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党,客观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都要保持高度纯洁性。而最早的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则不同,资产阶级私利性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其在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上不可能、也不必强调一种党组织的纯洁性。第二,党的纯洁性还与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教育直接相关。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社会阶层日益分化的今天,党员都来源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一些党员在思想上必然带有原有阶层残留的思想或意识。早期无产阶级革命家认识到这一基本问题,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为后来的共产党人解决此问题奠定了基本的理论基础;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时期就指出去除党员原有社会阶层的残留思想,就要用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用马克思理论占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阵地。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教育与党的纯洁性息息相关。第三,党的纯洁性与广大党员干部的个人党性修养紧密相关。一个党员的党性修养水平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在利益交织和复杂的矛盾中如果不注意自觉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党性就有可能逐渐退化,甚至退化为腐败分子。“革命实践的锻炼和修养,无产阶级意识的锻炼和修养,对于每一个党员都是重要的,而在取得政权以后更为重要。”[2]第四,党的纯洁性与党的制度完善程度直接相关。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框架结构的体制也包括具体的制度。上述前三个因素解决了党员纯洁性的自律性问题,而体制和具体制度则在他律上保障了党的纯洁性。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3]293。这里的“好人”或“坏人”,实际上就是指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都纯洁的合格的党员干部或混到党内的投机分子、腐化变质的分子。邓小平的话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制度与党员、领导干部纯洁性的基本关系。 2.我们党纯洁性建设的模式转型尚未根本实现。从建党以来党的历史看,党的纯洁性建设主要呈现如下两个基本阶段和基本形态:改革开放以前,党的纯洁性建设主要方式是通过对党员和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教育和党员干部个人党性修养的自律来维持实现的。刘少奇指出的“胜利后,一定会有些人腐化、官僚化。如果我们党注意到这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否则,堕落的人会很多,会使革命失败”,[2]413在另一个层面反映了这一基本事实。 改革开放以后,基于“文革”及其以前的历史教训,邓小平调整了党和国家建设的基本思路(含党的纯洁性建设问题),开始高度重视制度和法制建设。“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293“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4]379等等这些话语正是邓小平思路调整的外在体现。在这种思路下,1978年以来党的纯洁性建设有了越来越系统、严格的制度保障,但由于党内权力运行体制的总特征仍呈现权力过分集中和不对称的状态属性,这使得党内制度对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制度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或者说,党的纯洁性建设基本上还主要以马克思理论政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党性锻炼为主,邓小平所倡导的党的建设、纯洁性建设的制度转型还没有真正实现。 (二)党内权力运行体制与党的纯洁性的基本逻辑关系:保障与修复 正如上文所指,在具体制度和权力运行体制两者之间,后者更为关键,关系到制度的系统性、长期性、绩效性问题,更关系着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制度转型能否实质性实现。本文所谈党内权力运行体制指党内权力运行中涉及的组织机构、职权的配置、相互关系及其制度化状态的总和。它最初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定型于建国初期,后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左”的政策下不断强化甚至扭曲,经过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完善而发展成为今天的体制形态。党内权力运行体制是历史路径依赖发展而来,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绩效合理性,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问题。这里,笔者重点分析党内权力运行体制与党的纯洁性的基本逻辑关系。 1.党内权力运行体制的组织机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党的纯洁性。党的纯洁性根源于一个党的阶级属性,但没有一个健全的权力运行组织系统和制度体系的保障,党的纯洁性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为革命和建设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所影响,个别信仰不坚定或者投机主义的党员或干部就会侵蚀党的肌体。如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随着革命事业和党组织的发展,革命经费开支已经有了相当规模,但由于党内还没有形成一个解决党的纯洁性的他律制度和机构,比如没有成立专门的监察机构,个别党员在巨额的革命经费面前,思想信仰纯洁性发生了退化乃至异化,发生了建党以来首次出现的腐败问题。为此,1926年8月,中共中央第一次向全党发出关于清洗贪污分子的通知,要求各级党部把经济上的腐败分子“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使党腐化,且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威望”。[5]除了在金钱面前个别党员的纯洁性发生退化,在严峻革命环境中,个别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同样也没有经受住考验。在“四一二”反革命事件后的阴森恐怖政治形势下,相继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退党或叛变革命的党员干部。由于革命初期党自我纯洁“进入”、“维护”和“清除”机制不健全,这使退党或叛变的问题最初并没有被遏制,以至于给党带来了严重损失。更为惨痛的教训是“文革”初期,各级党委、纪检和党代会全面陷于瘫痪,原有党内权力运行的组织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完全建构于表面的政治许诺和口号之上,使大量的政治投机分子进入到党内,继而给党和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再一次证明了党内权力运行组织机构健全与否与党自身纯洁性的直接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