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当代思想家阿兰·巴迪欧的“非美学”思想在当代西方哲学界和美学界有着重大影响,而在中国尚缺乏深入系统的探究。巴迪欧在《非美学手册》中将传统美学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的方案,即教诲式、浪漫式和古典式,它们分别代表了对艺术与哲学或真理之间关系的不同认识。然而,当历史进入20世纪以后,在巴迪欧的眼中,这三种单一的传统美学方案均已达到极致和饱和。事实证明,这三种传统的美学方案已经无法解释目前存在的诸多美学现象和艺术问题,因为隐含其中的艺术与哲学、真理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这显然与现代派或后现代的消解真理的文学思潮和艺术倾向有关,正如巴迪欧所言:如今先锋派已经消失了,“单一方案所投射在这个世纪的所有效应皆已终结,事实上,(存在的)是一种合成方案。教诲—浪漫主义”。巴迪欧坦言,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尝试提出新的方案,即哲学与艺术连接的第四种方案”——“非美学”方案①。 一、“非美学”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巴迪欧在《非美学手册》中对“非美学”做了界定,他说:“通过‘非美学’,我理解了哲学对于艺术间的关系,同时提出艺术自身是真理的生产者,并没有采用(将艺术)作为哲学对象的方式。反对美学思辨,‘非美学’描述了由某些艺术作品的独立存在所生产的严格的内哲学效应。”②通过“非美学”的定义,我们看到了哲学与艺术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关系,即艺术不是作为哲学的对象而存在的,艺术具有独立于哲学的主体性。在大多数美学家或哲学家眼中,美学是艺术的哲学,艺术只是对象和客体,哲学才是主体和最终的落脚点。与这种传统美学观念不同,“非美学”方案认为,艺术有其自身独立的思想,在这一点上,“巴迪欧与德勒兹以及现代主义思想家持有相同的观点”③。艺术并不是哲学的对象或客体,优秀的艺术品往往具有丰富且独特的内涵,它们或明或暗地呈现于文本中。 巴迪欧指明了艺术与真理的关系,即艺术是真理的生产者。在传统的哲学家和美学家眼中,真理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宛若主宰哲学与艺术的神灵,仿佛所有人都应该对真理顶礼膜拜。如今在拆解式的后现代主义者眼中,由于解构主义和相对主义的作用,真理被消解甚至颠覆了,它成了众矢之的。许多后现代主义者拒绝真理,更反对真理崇拜。而巴迪欧作为一名现代主义者(尽管在朗西埃看来,他的现代主义是一种“扭曲的现代主义”④,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柏拉图主义成分),他始终相信真理是存在的,并指出艺术可以生产真理,当然此处的真理并非常规意义上的真理,而是一种生成性的真理。巴迪欧认为,真理不是固化的刻板的神秘自在之物,而是后天生成的,真理是可以被生产的,其生产程序包括四种,即科学、艺术、政治和爱,而艺术就是一种典型的真理生产程序。巴迪欧由此重建了艺术与真理的关系,艺术不再是真理的奴婢,不再是真理的传声筒和载体,真理也不再是艺术的主人,而是艺术之子。是艺术生产了真理,创造了真理,而不是真理以权力话语的身份驱使艺术发出它的声音,也不是真理以神秘幽灵的身份在艺术中悄然现形。艺术是真理之母,作为艺术之子,真理是动态生成的,不是静止不变的,这是巴迪欧与柏拉图的真理观不同之处。在柏拉图那里,真理是一种单一的确定性话语,而巴迪欧的真理观虽然有柏拉图主义的成分,但毕竟不同于柏拉图主义,朗西埃所说巴迪欧对现代主义的“扭曲”,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巴迪欧对现代主义乃至后现代主义的一种修正、反拨或者扬弃。 巴迪欧的“非美学”方案“反对美学思辨”,这里的美学思辨主要是指传统美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传统美学认为,艺术只不过是哲学的对象,哲学家或美学家沉浸于传统的美学思辨之中乐此不疲,譬如对美的概念、内涵、性质和特征的种种辨析,名目繁多的对艺术作品中真理话语的阐释模式和策略,以及对文艺创作心理机制的复杂推理和归纳,还有对“真、善、美”三大范畴之间复杂关系的探讨,更不用说对文学艺术与各种人文社会科学的跨学科比较,诸如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教育学、文艺伦理学之类,都以哲学性的思辨和系统化的整合为其显著特征。而巴迪欧的“非美学”反对这种传统美学思辨,他认为传统美学思辨忽视了艺术的独立性,损害了艺术的尊严,用种种凌驾于艺术之上的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学科话语来阐释艺术,把文学艺术作品视为哲学话语的阐释对象,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颠倒了艺术与哲学或真理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在巴迪欧看来,传统的美学方案都是单一性的,不是教诲式就是浪漫式,要么就属于古典式,然而,任何一种单一的传统美学方案都无法解释当前世界范围内复杂的文学艺术新状况和新现象,包括现代派和后现代的“反美学”也缺乏足够的解释力。在巴迪欧这里,艺术与哲学的关系与传统美学思维方式是相反的,哲学对艺术并非不可或缺,艺术有其自身独特的思想,可以自我生成和自我展示。倒是哲学更需要艺术,因为如果哲学是为了探讨真理,那么它就需要一系列包含真理的材料,用巴迪欧的话来说就是需要借助所有能够生产真理的程序。而“艺术自身是真理的程序,或者,艺术的哲学辨识属于特定的真理类别。艺术是一种思想,艺术品是实在之物(而非效应)。这种思想,或者它所激活的真理,相对于其他真理是不可约的,这些真理是科学的、政治的和爱的”⑤。在巴迪欧那里,根据不同的真理生产程序,真理类别也有所差异,艺术则属于其中一种,它与科学真理、政治真理以及爱的真理一同构成了真理的类别。巴迪欧认为,在艺术真理的范畴中,“真理是由事件所引发的艺术程序。这个程序只由作品构成”⑥。很明显,此时的真理是一种艺术程序,而作品使艺术程序得以形成,因此,艺术真理被艺术事件所开启,是由艺术作品构成的一种艺术程序,艺术真理的源头与基石就是艺术作品。 二、“非美学”方案的超越性 在巴迪欧眼中,无论是现代派的还是后现代的“反美学”形态都主张解构真理,而“非美学”却捍卫真理的合法性,因此“反美学”本质上并不在美学范畴之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美学⑦。唯其如此,巴迪欧才认为自己提倡的“非美学”是传统美学三种方案之外的“第四种美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