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美学家弗兰克·西伯利(Frank Sibley)的重要文章《美学概念》(1959)和《美学/非美学》(1965)虽然发表在20世纪中期,但不仅对当时的英语美学界产生巨大反响,而且,围绕其观点和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直持续到今天。因此,这一论题仍可代表英语世界美学中分析美学在新世纪的演进,它以问题史的方式,突出了新世纪西方美学的一个侧面。 一、美学概念的应用需要审美趣味 我们常常以一套术语谈论文学艺术,诸如一部小说描写了一群人物形象,虚构了某个小镇的生活;一幅绘画使用暗淡的颜色,前景中有跪着的人物形象;戏剧的行动发生在一天之内等等。这些术语哪些是美学的,哪些是非美学的呢?西伯利说:“当一个词汇或表达在其应用中需要趣味或感知力的时候,我称之为美学术语或表达。”① 美学术语种类繁多,可归为不同的类型。日常用语和艺术语境中的术语诸如统一的,平衡的、暗淡的(sombre)、感伤的、悲惨的以及优雅的、精美的、高雅的(dainty)等都是美学术语。美学术语不限于形容词,艺术性语境中的措辞诸如显示对比(telling contrast)、构造紧张(sets up a tension)、传达感觉(conveys a sense of)、保持完整(holds it together)等也是美学术语,具有美学的用途,但在批评话语之外,它们的用途则与趣味无关。日常用语中,有些术语很少具有美学用途,如红色的、吵闹的、略咸的(brackish)、潮湿的、正方形的、弯曲的等。西伯利指出,在辨识艺术品的造型、颜色、声音、措辞、创作素材、情节结构以及认知一些特质如大、绿色、缓慢,圆形时,都无须审美感受力的参与。美学概念和非美学概念之间的区别是,应用美学概念需要趣味、感知力和敏感性,而使用非美学概念只需要一般的眼睛、耳朵和智力。应用美学概念时我们常常借助比喻。有些词汇通过比喻式的转换,可以用作美学术语,如有活力的、忧郁的、平衡的、紧密缝合的(tightly-knit),除非在艺术和批评性的语境中,它们很少用作美学术语。但美学词汇不必然是隐喻性的,许多普通的词汇诸如漂亮的、美丽的、优雅的等,当用作美学术语的时候就不是隐喻,原因是,这是它们主要的或唯一的用法。 二、非美学特征不能逻辑地推论美学概念的应用 在应用美学概念时,我们常常意指某些特征,这会牵涉到其他的美学概念,比如说,因为颜色的精美与和谐,它显得很雅致,这是通过某一类形容词去论证某个描绘精神方面的形容词,如巧妙的、创造性的、敏锐的之于聪明的等等。但是,经常地,在应用美学术语时,我们要借助那些不需要趣味训练就可以认识的特征,比如说,它很精美,这是由于其柔和的色彩和曲线,或者说,它缺少平衡,因为一组人物形象偏离到左边并被过于照亮。如果没有后面的解释,我们就要追问何以如此判断。因此,在应用美学术语时,审美特质(aesthetic qualities)依赖于非审美特征(features)的在场。这些特征诸如弯曲的或有角的线条,颜色对比,团块的放置或运动的速度,无须趣味和敏感力就可辨识出来。但是,审美特质和非美学特征的关系是:“在任何情况下,非美学特征不能作为应用美学术语的逻辑上的充分条件。在这方面,美学或趣味概念不是受条件控制的(condition-governed)。”②美学术语的应用必须有充足的条件,比如判断一个图形为四边形,则此图形必须有四个边、四个直角,但对于优美、崇高等这样的美学概念则没有相对应的非美学的特征作为其应用的充分条件。比如,即使它的大多数颜色是苍白的,一张绘画也可能是艳丽的;一首诗歌有力是因为其韵脚和六音步格,另外一首诗歌乏味,缺少动力则是因为其规则的六音步格和韵脚,美学概念的应用没有充分的条件予以保证。我们无法找到充分的条件,因为无论我们提供任何条件,都常常会出现一系列挫败性的条件(defeating conditions)否定了概念的应用。美学概念是开放的,不可能给出精确的规则去说明何种特征对于概念的应用是必须的。为了掌握某个概念,我们必须能够把它应用于新的个案,但每一新的个案可能是一个独特的不同的客体。在面对新的个案的时候,机械性的规则和程序是无效的。美学概念与机械性的应用不相容,从非审美特征到美学概念的应用,没有逻辑的关联。 三、美学特质依赖于非美学特征而存在 但是,西伯利在《美学/非美学》这篇文章中强调,他并没有说,美学概念在根本上是为非逻辑性条件所控制的。首先,一定的非美学特征对于美学特质的出现在逻辑上是必要的。显然,仅仅有清淡柔和的色彩,缺乏明亮的颜色,就不可能是俗艳的(gaudy)或艳丽的(garish)。细长、轻柔的曲线,颜色缺少强度常常与精美相连,但不会联系于夺目、庄严、宏伟、壮观或艳丽。其次,一些非美学特征可能在逻辑上预设为一定的美学特质的前提。不可能说,一个圆点,一个闪现(flash),或一个单一性色彩的平面,是或者不是令人感动的,或者它有或者没有优美、统一和平衡。一般地,只有那些有线条、姿态、运动的物体才是优雅的,只有那些包含多个部分的物体能够有或者缺乏统一或平衡。反之,要说一个线条是优美的,是因为它是直的,或者一曲音乐是欢快的,是因为它是缓慢的,这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西伯利认为,美学概念不被充分条件所限制,但美学概念在逻辑上相关于其他概念。如果一个物体具有审美性质A,它很可能有,甚至必须有一定的非美学特质Nl,N2,N3……后面的这些性能在概念上与A相关。但是具有性能Nl,N2,N3……并不能保证有A。③审美特质依赖于非审美特征而存在,后者的改变会导致前者的变化。对于个体艺术品,独特的审美特质源自其相关的非审美特征的整体。我们常常发现,线条、颜色和单词的细微改动,就会使得绘画和诗歌失去整个审美品格,或其审美品质完全改观。这种关系,西伯利称为整体特殊依赖(total specific dependence)。批评家常常从作品中选取那些显著的、独特的,对其特征最有效果的特质,这种关系可称为显著特别依赖(notable specific dependence)。④即是说,虽然不是充分条件,但美学术语的应用需有一系列相关的非美学特征,这些特征的在场或结合对于概念的应用是必要的。 四、美学特质的判断必须联系于感知 说某个客体具有某些非审美特征,它就一定会有审美的特征,这种判断是不准确的,唯一的保证某个客体具有某些审美特质的方法就是你亲自去感知。美学概念的应用需要欣赏者的判断力,这就涉及美学规则、审美范例和判断力的关系问题。西伯利举例说,一个人对美学概念缺乏理解,也缺乏审美的敏感性和判断力,但根据先前的范例和审慎的判断以及一般的审美规则,可能做出正确的审美判断。但是,一个新的审美客体的微小的变动可能就摧毁了他的判断。实际上,对于这个人来说,美学概念在其生活中并无用处,他不会为自己去选择有趣的事物,就像聋子不会避免嘈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