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3)01-0099-09 当代中国环境美学面临一个基础性问题:如何建构符合当代人类环境意识、环境科学与环境伦理的当代审美意识?诚然,中华民族有着久远、深厚的热爱自然、尊崇自然的优良传统,但稍作反思我们即会发现,中华发达的古典自然审美传统确实存在一些与当代环境科学与哲学核心理念不尽相符的东西,需要我们克服与超越。如何建构新的当代自然审美意识,当代自然审美如何在质与量上超越古典自然审美经验,开出新境界?本文欲就此问题谈些个人看法。自然环境乃整体环境之基,对象自然又乃环境自然之基①。自然美学乃环境美学之前提,环境美学则是自然美学之拓展。在对象自然审美欣赏基本问题尚未解决之前,很难期望环境美学取得实质性进展。基于此认识,本文集中讨论对象自然审美欣赏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以期能为当代中国环境美学理论建设做些奠基性工作。 一、自然审美批评——一个历史性空白 中国古代美学自魏晋起即进入批评自觉时代,其时出现了各式艺术品评论著,《诗品》、《古今书评》、《古画品录》可为代表。此后历代诗、书、画、文批评著作不绝如缕,形成持续的艺术批评传统。但是,自然审美的情形则大不相同。虽然自然审美同样古老,可追溯到《诗经》、《庄子》时代,但历史上仅有自然欣赏之记忆,却并无自觉、系统的关于如何恰当地欣赏自然的审美批评。于是,传统美学内部存在着一种严重的不平衡——自然审美与艺术审美之不平衡。如果说,人们自古即普遍认为艺术创造与欣赏存在着好坏、高低的区别,因而很早就自觉地建立起引导性的各门类艺术批评术语、规范甚至理论的话,那么,自然审美领域则一直处于朴素状态:只存在着观照、欣赏与赞美自然之朴素审美经验,并未在此基础上像艺术审美领域那样发展出关于如何恰当地欣赏自然的反思性审美批评话语、技术、规范与理论。于是自然审美一直处于自然主义状态——似乎怎么都成,并不存在好坏与高低的区别,欣赏与赞美自然也似乎从来不会犯错。从逻辑上说,如果我们承认在艺术审美领域经常会发生不尽如人意的情形,因而经常需要理性批评的引导,那么人类在自然审美领域所获得的审美经验也不会尽善尽美,很可能也存在诸多值得反省之处,只不过我们迄今尚未意识到而已。欣赏乃审美之主体,批评则是对欣赏之超越性反思,它将积极引导与促进人类审美经验之提升。一种毫无理性因素介入的自然审美怎么可能走出质朴的自发状态,发展为一种在整体文化理念上足以与艺术审美相提并论的成熟审美经验?自然审美怎样才能由浅入深,转粗为精,与艺术审美同时进入自觉、成熟的精致化阶段呢? 简言之,与其发达的艺术审美批评传统相比,中华古典自然审美有一重要现象尚未引起学界注意,那就是一直存在着理性审美批评的空白。汗牛充栋的山水诗文只是对山水之美的朴素审美感知。在自然审美领域并未发展出相应的品评山水特别是品评山水审美经验的反思性理性活动。这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空白。正因为理性审美观念一直未能介入自然审美领域,古典自然审美一直处于一种缺乏理性鉴赏标准的阶段,所以中华古典自然审美整体上一直处于自发状态,尚未与古典艺术审美一起进入自觉阶段。 如果说不自觉是中华古典自然审美之实情,那么,当代中国自然审美又当如何?当代自然审美如何超越古人?与古人相比,当代人类面临新语境。一方面,自然科学研究已然为社会大众提供了海量的关于自然奥秘之新信息,这使当代自然审美可以超越社会大众对自然的朴素直观与常识,进入到深入内在地欣赏自然的新阶段;另一方面,当代人类在天人关系上有了新认识,天人和谐共处的环境意识、生态理念将从宏观上深刻影响与指导自然审美行为,使理性认知因素在宏观(环境意识)与微观(科学知识)两个层面自觉介入自然审美,促使其超越古典自然审美之朴素状态,进入到自觉感知、理解和体验自然之美的新境界。 当代人类如何实现自然审美自觉?有一个朴素的可操作性起点,那就是尝试引入自然审美批评,建立从事自然审美批评的基础性原则、规范、技术与理论,最终形成自然审美批评话语体系,就像我们曾在各门类艺术审美中已然做到的那样。反思古典艺术审美传统我们会发现:健全的审美机制不能仅有纯感性经验,尚需理性观念之引入。在古典时代,艺术审美已然形成各门类艺术创造、鉴赏与批评的有效互动和相互促进之局,理性的艺术审美批评对于促进艺术创造、引导艺术欣赏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尝试在自然审美领域引入审美批评,建立自然审美批评话语体系应当成为促进当代自然审美自觉、成熟的有效途径。 二、客观性:自然审美原则 就像伦理意识自觉的标志乃是提出伦理应当的标准——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正确、值得肯定的一样,自然审美意识自觉也当有自己之应当——怎样欣赏自然才是正确的标准。可惜,对于这样的自然审美基本问题中西美学长久以来付之阙如。 为此,加拿大环境美学家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提出了自然审美的“恰当性问题”,意在解决自然审美欣赏中的应当和标准问题。卡尔松反思了西方自然审美传统中“不恰当”自然审美的种种表现,包括“对象模式”、“景观模式”和“形式主义”②,认为西方自然审美传统所表现出的种种“不恰当”有一共同精神——看似在欣赏与赞美自然,实则极随意、主观地对待、濡染自然。因此,为纠此弊,马尔科姆·巴德提出了自然审美新标准——“把自然当自然对待”:“正如艺术审美欣赏是将艺术作为艺术所进行的欣赏一样,自然审美欣赏也是将自然作为自然所进行的欣赏。因为,基于自然界不是任何人的创造物,自然审美欣赏如果要真实地面对自然之实情,它就一定是这样一种自然审美欣赏:不是将自然作为一种有意识生产的对象(因此也就不是作为艺术)来欣赏。”③卡尔松将这种自然审美欣赏新理念概括为自然审美的“客观性”原则:“追随对象的引导,这是一种‘客观的’引导。客观之意义是最基本的:它有关于对象及其特性,而与那种相关于主体及其特性的主观欣赏相反。在这个意义上,客观地欣赏就是指作为和为了对象之所是、所有而欣赏。它正处于主观欣赏的反面:在这里,主体,即欣赏者及其特性以某种方式强加于对象之上,或者更概括地说,将一些不属于对象的东西强加于对象之上。”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