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美关系及其生成性

——纪念蒋孔阳先生九十诞辰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立元,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 朱立元(1945-),男,上海崇明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蒋孔阳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美学家,他的美学思想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以创造论为核心,其审美关系理论包含了生成论思想的可贵因素,把人对世界的审美关系作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对象。蒋孔阳的审美关系理论的逻辑思路包括人总是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间、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丰富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关系,并有其自身的特征。审美关系主要是情感体验关系,在逻辑上先于审美主客体、是人与世界之间一种精神性的自由关系。蒋孔阳的审美关系理论是一种通向未来的富有生命力的美学。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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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4917(2012)04-0005-08

      蒋孔阳先生离开我们已经13年了。蒋先生是我国当代最重要、最有成就和影响的美学家之一。研究当代中国美学,无论如何绕不过蒋先生。2013年初将是他90周年诞辰。作为他的学生,本文拟就其提出的审美关系理论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以寄托对蒋先生的怀念与敬爱。

      一、作为美学研究对象的审美关系

      笔者早在20年前蒋孔阳先生70诞辰时,曾经把蒋先生的美学思想概括为“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以创造论为核心的审美关系理论”,并认为蒋先生的美学思想虽然在大的方面属于实践美学范围,但就其主要美学观点和研究思路而言是独树一帜的,与李泽厚先生为代表的实践美学主流派的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可以称为“当代中国美学的第五派”。这个看法我至今没有改变。

      这里首先从美学研究的对象角度谈谈蒋先生的审美关系理论。

      在美学史上,关于美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很多,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以美和美的本质为主要研究对象(如柏拉图的“美本身”),这种观点影响最大、最深远;第二种是以艺术和艺术美为美学研究对象(如黑格尔将“自然美”排除在美学研究的范围外,故其美学称之为“艺术哲学”);第三种以审美经验或美感为研究对象(如英国经验派);第四种以审美心理结构和机制为研究对象(如移情说和各种现代审美心理学派)。以上四种,前面两种偏重于从客体角度设定美学研究对象,后面两种正好相反,偏重于从主体角度确定研究对象。但在我看来,无论从客体方面还是从主体方面设定美学研究的对象,都有片面性和局限性,因为它们忽略了人的审美活动中主客体双方不可分割的、互依互动的关系。只从其中一个方面,很难把极其复杂丰富的审美活动辩证合理地说清楚。这样,蒋孔阳先生的审美关系理论就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按照审美关系理论,美学研究对象的重点应该是人和世界之间的审美关系,单纯从主体方面或者客体方面来研究美学都是片面的。这种研究应该既包含主体方面,也包含客体方面,特别是两者之间的审美关系。在美学史上,这种观点虽然零星出现过,但始终没有产生广泛影响。比如英国经验派代表人物休谟在《人性论》中写道:“同一对象所激发起来的无数不同的情感都是真实的,同为情感不代表对象中实有的东西,它只标志着对象与心理器官或功能之间的某种协调或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协调,情感就不可能发生”[1]。他还具体从主客关系的角度论述美丑,“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哲学和常识所提出来用以说明美和丑的差别的一切假设,我们就将发现,这些假设全部归结到这一点上:美是一些部分的那样一个秩序和结构,它们由于我们天性的原始组织、或是由于习惯、或是由于爱好,适于使灵魂发生快乐和满意。这就是美的特征,并构成美与丑的全部差异,丑的自然倾向乃是产生不快。因此,快乐和痛苦不但是美和丑的必须伴随物,而且还构成它们的本质。”[2]这里既谈到美须具备的客体条件“一个秩序和结构”,又论及客体这种秩序和结构须引起主体产生快感。这当然是一种“关系”,但他重点放在主体的心理感受上,并把快感看成美的本质的构成所在。又如启蒙主义美学家狄德罗提出的“美在关系”说,虽然主要是讲对象本身的关系能够引起我们人的“关系”概念,而主要不是讲主客体之间的审美关系,但他有的论述的确暗含着这一层关系:

      我的悟性不往物体里加进任何东西,也不从它那里取走任何东西。不论我想到还是没想到卢浮宫的门面,其一切组成部分依然具有原来的这种或那种形状,其各部分之间依然是原有的这种或那种安排;不管有人还是没有人,它并不因此而减其美,但这只是对可能存在的、其身心构造一如我们的生物而言,因为,对别的生物来说,它可能既不美也不丑,或者甚至是丑的。由此得出结论,虽然没有绝对美,但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存在着两种美,真实的美和见到的美。[3]

      狄德罗这段话虽然认为“关系到我们的美”之所以美的根本还是在事物(客体)自身,但他也朦胧地看到了美的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审美关系的重要性。这段话后面几句讲到如下观点:第一,他肯定了“没有绝对美”。第二,他认为美只对人或者跟我们人一样身心构造的生物才有意义,因为对象能够唤醒我们心中的“关系”概念;他还假设了一种和人构造相似甚至更高的生物,他们也能认识到美;但对其他生物而言,这个事物就既不美也不丑,甚至可能是丑的。可以看出,尽管美在事物(客体)本身的关系,但这个美只对人或者如果有跟人一样身心构造的生物才有意义,只有人才有可能去欣赏这个美。狄德罗实际上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提出了对象的美丑只对人才有意义,也就是说,只有人类产生之后才有“美”和“丑”的区别,在人产生之前,“美”是根本不存在的,一定要有人或者有人这样一种身心结构的生物存在,美才有意义。换言之,美是对象与人(主体)之间的一种特殊意义关系。这也和马克思《巴黎手稿》的思想有一致之处。这是我们对“美在关系”说的一个新的解读。不过,我们也不必随意拔高狄德罗,因为上述思想在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中还是次要的、偶然谈到的。

      前苏联有一些美学家也主张审美关系说,但是没有提到美学研究对象的高度,也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

      在当代中国,只有蒋孔阳先生明确地持有审美关系理论。在他的晚年著作《美学新论》中,先生既不是单纯把美(美的本质)、也不是单纯把美感(审美经验)作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和主要对象。而是明确提出:“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美学研究的出发点。美学当中的一切问题,都应当放在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当中来加以考察”。[4]3他在这里虽然没有正面提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关系(在有的地方还说过美学以艺术为研究的中心),但是,当他把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列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和一切美学问题的考察中心时,他实际上已经把审美关系定位为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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