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局部执政中的突出贡献

作 者:
李蓉 

作者简介:
李蓉,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北京100080) 李蓉(1954—),女,四川成都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

原文出处: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前期,毛泽东主要致力于打破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三次军事“围剿”,没有直接参与筹备工作,但是,1931年11月27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后,毛泽东为中央苏区的政权建设、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教育文化建设以至民生建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都作出了重大贡献。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苏区局部执政时期的创造性工作,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启示。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2)04-0039-08

      毛泽东与1931年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作为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设,为中国共产党的局部执政开展了创造性的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启示。

      一、毛泽东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毛泽东代表中共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报告,并致闭幕词。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出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63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宪法原则要点,大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等法令。《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会的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1]P360

      11月27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主席,项英、张国焘当选为副主席。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行政机关,毛泽东被选为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告正式组成,即日开始工作。毛泽东被称为毛主席,也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中央革命根据地正式成立后,以工农兵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实行的是工农兵为主体组成的全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即工农兵代表大会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凡是苏维埃政权领城内的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民族、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凡年满16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他们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讨论和决定国家的、地方的一切大事。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是各级最高政权机关。工农兵代表既参加议事,又直接参加政府工作,他们按民主集中原则工作。他们来自人民群众,代表人民利益,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然后严格分工,分别执行,定期向上级、向人民汇报,接受人民的监督检查。这种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工作方法,是和工农民主政权的政体和国体相适应的。

      1931年12月1日,毛泽东同项英等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通电》,宣告中华领土内已经有绝对不同的国家:“一个是所谓中华民国,它是军阀官僚地主资产阶级的政权,以压迫工农兵劳苦群众的国家”;“一个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它是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工农兵士劳苦群众的国家”。[1]P361 12月11日,毛泽东等发表《为国民党反动派政府出卖中华民族利益告全国劳动群众书》,揭露日本及国际帝国主义进一步侵略中国和国民党反动政府进一步出卖民族利益,号召全国劳苦群众,团结起来,组织起来,武装起来,在苏维埃的旗帜下,以工农苏维埃革命来消灭国民党反动统治,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的半殖民统治制度,获得中华民族及中国劳苦群众的自由和解放。12月19日,毛泽东又发表《苏维埃政府布告》,号召“各地工农群众,赶陕参加革命”。“建立工农政府,快把地主田分。工人组织工会,快同厂主斗争。大家一致努力,完成中国革命”。[1]P362

      二、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政权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

      毛泽东努力建设工农民主专政的民众政权,并对政权的性质和作用作了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是民众自己的政权。它在政治上有两方面的作用或职能。第一,它“是打击反革命的武器。”第二,工农民主政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工具。[2]

      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用战争消灭外部的反革命,用法庭镇压内部的反革命,它是打击反革命的有力武器。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出《为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与帝国主义大战致全国的通电》,号召全国工人、农民、兵士、学生及一切劳苦民众,自动地组织义勇军,自动地武装起来,夺取国民党的武装,直接与帝国主义作战,驱逐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侵略者出中国,建立全中国的民众苏维埃政权。4月15日,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名义发表《对日战争宣言》,指出:在上海发生一二@八事变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特正式宣布对日战争,领导全中国工农红军和广大被压迫民众,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反对一切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以求中华民族彻底的解放和独立。”同时指出:“要真正实行民族革命战争,直接与日帝国主义作战,必须首先推翻帮助帝国主义压迫民族革命运动、阻碍民族革命战争发展的国民党反动统治。”工农民主政权不能对被推翻的剥削分子太过软弱,必须实行专政,这是一项重要任务。毛泽东认为,巴黎公社失败原因之一就是对敌人太妥协仁慈。“我们不给敌人致命的打击,敌人便给我们致命的打击”,这句话千万不要忘记。[3]1933年9月,他又指出,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必须“用战争消灭外部的反革命”,[2]用法庭镇压内部的反革命,“严厉地制裁与镇压”反革命分子,[4]P342-346不许他们参加政权,剥夺他们的政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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