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应推动我国实现良好的国家治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郝振平,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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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27日,刘家义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仍然体现出国家审计工作的宏观性、全局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等特点,报告全面客观地说明了国家审计系统对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基本情况。整个报告从总体上反映情况,从宏观上揭示问题,从深层次分析原因,并且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在总结全年审计工作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上提出了建议,这使得国家审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到了很好的诠释,也展现出国家审计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国家良治,进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审计成为维护民生的有效手段

      国家治理水平体现在民生问题的解决上,因为民生问题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公信力,也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政治方向,为此需要各级政府切实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融入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保证惠民政策目标的实现,对民生项目和资金实施审计监督是有效的手段。2011年的审计工作中对反映民生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审计监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审计反映出相关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地方仍存在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审核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中,从审计调查的45个县的情况看,基本实现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覆盖的目标,但也存在着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反映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推动了农业增产增收,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实资金整合、绩效考评、报账制等要求,从而影响政策目标实现等问题。从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看,重建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问题也比较突出,玉树县重建城镇居民住房截至2011年10月底仅有68%开工、44%完工,难以实现预定目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惠民政策的重要体现,但审计结果反映出至2011年底有54%的校舍加固和48%的校舍新建任务未完成。

      从2011年度审计报告可以看出,国家审计把监督检查民生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高度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审计范围涉及住房、医疗、“三农”、城市低收入群众以及教育等民生工程和资金等方面。通过审计监督促使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这对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审计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这是国家审计和其他所有部门的共同职责。在2011年的审计中,各级审计机构十分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运行提供了积极有用的信息。

      如中央预算管理不完整,有大量国家财政收入游离于中央预算控制之外,比例甚至占到国家全部收入的40%(高培勇,2012年6月2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这是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运行中有可能失控的因素。一些投资安排存在隐患,如对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或未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安排了投资,而应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领域却未安排投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表现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偏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等。在土地和资源环境保护审计方面,揭示了土地管理中的违规问题和一些地区与行业发展方式落后,资源无序开采、低水平利用等问题,这些问题将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在金融审计中发现向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项目发放贷款、客户挪用贷款资金等问题,一些中小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金融创新监管及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尚不适应金融改革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信用评级行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积累有可能对正常的金融秩序构成威胁。

      以上列举的几个方面问题的揭示,表明国家审计有利于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妥善处置和避免损失,从而可以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预防、揭示和抵御作用。通过国家审计系统的检查监督和信息反馈,可以及时揭示和反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增强国家各级领导层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预见性,使有关方面密切关注新情况、新形势,及时感知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适时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国家审计成为反腐倡廉的有力工具

      反腐倡廉是任何国家审计机关都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之一,通过审计发现线索、查清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使审计成为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工具。我国审计机关一贯注重严肃揭露和查处大案要案线索,并且进一步研究和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及规律,以此不断促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2011年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这些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经济犯罪案件,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大多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并且有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这些案件有的涉及高级官员,有的涉及单位“一把手”。案件频发的仍然是金融、土地、国有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但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也发生了相当比例的重大案件。二是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主要表现为,一些公司或个人利用掌握的资源或“人脉”,在并未提供实质中介服务的情况下收取“顾问费”、“咨询费”等,以此捞取个人好处。三是新业务、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相关监管机制、法规制度建设的滞后,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如在融资渠道趋紧的形势下,一些企业和个人套取银行资金,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则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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