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地方审计机关组织体系 为确保地方公共财政运行的合规高效,津市依据地方自治法设立监查委员会,作为地方审计领导机关。监查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为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监查委员的身份构成为政府与议会各占50%,其中政府从有专业资格的人员中选任2名,称为专业监查委员;议会从议员中选任2名,称为议选监查委员。监查委员由市长任命产生,但须报市议会通过认可。 监查委员会下设监查事务局,作为地方审计执行机构。地方事务局定员8人,设局长1人,负责具体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力量或专业知识不足的情况下,可短期或长期聘请有相当资格的人员以政府雇员的身份参与审计工作。 津市监查事务局的工作特点 工作效率较高。2011年度,津市监查事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22个,实施各类检查200项次,涉及59个(次)审计对象。应该说在既有审计力量的情况下,工作的节奏较快,运转频率较高。 审计分类较细。考察津市2011年度的工作内容,审计类型较多,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审计类型的细分化。除通常按对象性质、审计方法、审计门类等标准划分外,还根据具体业务性质或管理流程细分为现金使用计划性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诊断、资金储备风险评估等专项审计。 绩效观念较强。津市监查事务局在开展审计工作的实务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较少言及,而特别予以关注的是资金使用的绩效,几乎所有的审计项目和检查都将绩效列为工作重点。如对财政资金扶持的社会团体审计时,主要是检查财政扶持的目的是否达到;对决算审计时主要是采取预、决算间的符合性测试,检查预算执行效率的同时,反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促进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审计视角较新。除了传统的从资金走向切入的审计角度外,津市监查事务局的审计视野更加宽阔,已经从财政财务收支拓展到管理制度检测、工程技术应用等领域,以全新的角度,审视和评估资金运行,归纳和判断经济绩效。如跳出簿记审计的套路和错弊审计的思维,把管理制度从设计、配套到执行等各环节的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完善性作为审计内容进行独立类型的审计。再如,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计,不仅从资金层面,而且从技术层面开展审计,对设计的合理性、工艺的科学性、材料的先进性等各方面进行十分广泛的介入,从而作出较为全面的投入产出评价与存在问题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