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内部审计面临环境需求指向的新变化 1.内部审计监督地位和作用可望全面提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作了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其中在“体制改革”部分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一章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在“保障措施”部分则明确要求“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一般认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可分权力结构、组织结构、利益结构等多个层面,就组织结构而言,其核心要素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有效制衡和协调。可以预见,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进程将大大加快,其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地位和效用的制度环境将会加快形成,并实质性地开启拓展高校内部审计广度和深度的新时期,因而不可避免地对高校内部审计尤其是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加快转型的新期待。 2.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化、规范化进程将显著加快。《规定》的出台实施,是中国审计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对于中国特色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设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规定》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紧贴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计划、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界定和审计结果利用等方面提供了新的政策指引和专业标准,多视角地提出了深化、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40余条具体规范,高起点地实现了广覆盖与重规范的有机统一,前瞻性和操作性的相互协调,是传统意义上经济责任审计外延和内涵在新层次上的深化和发展,将大大促进高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加强和持续改进。 3.腐败案件的频发颠覆了社会公众对高校“一方净土”的传统认知。近些年,政府部门对高校的间接管制力度持续加大,其外在表现是高密度的检查常态化,不少高校大多经历了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检查(如收费、财务、个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审计、巡视(查)等。频繁接受检查无疑是高校有关方面值得关注的一个重大政策信号,其中至少传递出社会乃至政府比高校自身更加关注高校财经运行规模和质量。另一方面,涉及高校职务犯罪案件不再偶发,有的案值大、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层次高,社会公众的心理容忍度开始动摇,要求高校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内管干部的民主监督,尤其是强化体制内组织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自我监督体系的期望从来没有像当下这样强烈和迫切。 4.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的持续拓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高校需要公开的信息会越来越多,校务公开的透明度会越来越高,这是大势所趋。应当看到,校务公开广度和深度的大力拓展,对于推动高校依法治校进程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高校应当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自觉面向公众全过程公开校务信息,创造更多的条件主动欢迎公众的全方位监督。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公众完全有理由对高校早日公开审计结果充满期待,其中高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先行在校内公开当是指日可待。与此同时,随着高校各类账本“晒”得越来越多、审计结果公开进程的实质性加快,无疑也将使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如何规避和化解内部审计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面临新的挑战和任务。 5.注册会计师审计稳步引入高校财务报表审计的制度安排。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高校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对高校财经运行情况的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社会审计组织对高校的审计业务领域还将呈现不断扩展的态势,显然也会对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二、高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先离后审”成为常态。由于我国“党管干部”的特殊国情和人事调整时段的敏感性以及内部审计资源的紧缺性,对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大多采取离任审计方式,高校也不例外。在不少高校,对于履行经济责任的内管干部所安排的任中审计计划,决策层似无指令性要求,组织部门又难以统筹,内部审计部门也缺乏主动性,加上政府审计部门指导力度不大以及内管干部对接受任中审计的适应性缺失等诸多因素叠加作用下,高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普遍地存在“先离后审”、“边离边审”、审计监督作用虚化的现象。 2.评价标准长期缺失。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特性在于“既对事又对人”,因而审计评价也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工作难点。一方面,对人的评价难于对事的评价,而对众多身在其位的领导干部作出恰当评价更是难上加难。另一方面,独具中国特色经济责任审计的探索和实践,迄今不过一二十年时间,这项开创性工作的开展和深化仍将会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此外,一些财务收支的因果关系有时并不明显,加上职能所限,审计工作本身定位可能更多地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忧”,审计评价也可能侧重于“多报忧少报喜”,审计报告对所取得成绩的描述会比较抽象,而对发现问题的披露则更为具体。这些都表明,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有赖于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评价标准长期缺失的状况,客观上又增加了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