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水环境审计还没有明确的定义。结合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开展审计活动的指南》对环境审计的定义和其他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对环境审计的讨论与制定的有关环境审计定义的框架,并且考虑到审计署的水环境审计实践,将水环境审计定义框架界定为:水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水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审计活动。 一、水环境审计概述 (一)水环境审计的发展历程 1.1994年9月我国发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是我国水环境审计的雏形。其中,我国审计署提出了四个环境审计示范工程,主要是开展绩效审计,检查水污染的控制及污水处理设施资金的使用情况。 2.2003年6月,我国审计署成立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这是我国政府开展水环境审计所成立的协调组织。 3.2004年,审计署组织了对太湖、淮河、辽河和海河4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审计。这是我国水环境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4.2005年2月,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提出《关于2005年至2007年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这为开展水环境审计形成了一个基本的蓝图。 5.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我国水环境审计的范围、内容也在不断地加以丰富。 (二)进行水环境审计的重要意义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审计科学发展。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开展水环境审计不仅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与措施,同时也是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与义务。加强环境审计监督,维护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我国以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这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需要。2010年5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之后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这表明开展水环境审计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最好体现,通过审计监督,揭示了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将会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整改,强化责任。 3.这是贯彻落实审计署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要求的需要。2009年9月,审计署下发了《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资源环境审计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及审计工作重点。2010年6月,审计署下发了《审计署关于深入贯彻国务院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审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从现有的基础做起,从相对熟悉水污染防治审计或审计调查做起,深化水环境审计的内容与方法,培养资源环境的审计人才,扩大环境审计领域,从而推动整个资源环境审计发展。 二、我国水环境审计现状与分析 我国的水环境审计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近年来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大多为政府水环境审计项目,内部水环境审计和独立水环境审计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下面从审计动因角度对我国水环境审计的现状进行剖析。 1.政府水环境审计的推动力有限。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陆续开展了一些水环境审计项目,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政府水环境审计项目无论是在数量、范围、技术上看,还是在效果上看都是有限的,这种状况根源于以下两点不足。 (1)社会公众对开展政府水环境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我国目前虽然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但贫困对人们的伤害更大,人们摆脱贫困的渴望远远大于保护水资源的渴望。所以,相对于保护水资源来说,社会公众更加关注经济的发展,有时甚至误将保护水资源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对一些污染水资源的现象采取默许容忍的态度。 (2)现行制度使得政府对水环境审计的需求不足。我国的管理中央集权式的形式,对社会具有强大的控制力量,主要是自上而下的监督力量,水环境保护的任务可以在政府的控制下由专门行政机关去完成。但是,利用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不但不能解脱政府的环境受托责任,反而容易引起社会对政府的不满,从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对水环境审计的需求并不是很迫切。 2.内部水环境审计缺乏推动力。目前,我国的内部水环境审计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其主要原因是来自水环境方面的经营风险不大,水环境问题尚不能构成企业的主要问题,所以不用通过审计手段来解决。其中,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水环境保护法规既不健全也不规范。例如,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针对有些项目的收费标准偏低,从而导致有些企业宁愿多交排污费,也不愿意投入资金治理水污染,更没有加强水环境管理、开展内部水环境审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外部的水环境保护压力不足。 3.独立水环境审计的推动力空缺。独立审计的重要职能是鉴证企业公开信息的可靠性,从而增强这些信息的有用性。至今,我国独立水环境审计的发展停滞不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的水环境信息对社会公众来讲重要性不大及有用性不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至今尚不完善,投资主体也不成熟,并且存在着很强的投机心理,有些投资者甚至不注意企业的财务报告,因此对水环境审计信息的要求也就不高。二是我国现在的独立审计市场比较混乱。完善独立审计市场并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基本作用成为投资者对独立审计的第一要求,而开展独立环境审计只能是相对次要的要求。三是企业的环境形象与环境信息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来说并非关键问题,企业通过独立水环境审计改善环境形象、提高水环境信息质量获得利益的积极性本来就不高,并且还需要支付大量审计费用。所以,企业缺乏主动要求进行独立水环境审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