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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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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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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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央编办同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设立审计室。审计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列入国管局部门预算的离退休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职工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管局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等。根据其职责,审计室内设两个职能处,行政编制12名。

      国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宝荣在会上指出,设立审计室是确保国管局职能履行的需要。要以审计室的组建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审计领域,扩大审计范围,增强审计能力,提升内控水平。

      李宝荣强调,审计室作为独立的内设机构,对外要加强与审计署的沟通,自觉接受审计署的业务指导;对内要加强与财务司、人事司、机关纪委等部门的协调,指导、督促各业务司室、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利用各种资源和媒介,开展宣传与培训,提供必要的咨询,让各单位领导与经办人员了解、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二是将监督与管理相结合,通过审计监督来促进管理,从制度上规范工作,做到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三是将监督与提高相结合,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来提高制度政策的执行水平、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四是将监督与事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加强审计监督,锻炼、培养优秀审计干部,促进财务管理干部能力水平的提高,增强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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