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五公”开放式审计,就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通过公告计划方案、公布举报途径、公开查证过程、公示评价结果、公评从审行为,实现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在信息上相互沟通、行为上相互监督、操作上相互透明的一种工作机制。这种工作机制,对于推进审计质量建设、发挥审计服务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公”开放式审计的主要架构 (一)公告计划方案 通过审计进点会、局域网、公开栏、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把过去仅以正式文件在较小范围内公告的审计目的意图、范围内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在最大范围内进行公开,让被审计单位广大官兵全面了解掌握“审什么、何时审、谁来审、怎么审”等相关信息,达到宣传政策、扩大影响、营造声势的目的。 (二)公布举报途径 通过专门安装举报电话、专网开通电子邮箱、专区设置意见箱、专项组织民主测评,及时建立举报平台和沟通渠道,有效解决向谁举报、怎么举报的问题,以此广泛收集线索,全面了解实情,打破“信息封锁”,实现信息畅通,不断增强审计的针对性和评价的客观性。 (三)公开查证过程 邀请被审计单位官兵代表参加整个审计查证过程,特别要有基层士兵代表参与对涉及基层官兵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敏感问题的审查核实,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全程监督从审行为,全方位吸收官兵意见,真正实现审计与被审计之间的双向互动、双向承诺、双向监督。 (四)公示评价结果 采取会议讲评、网上发布、文件通报等形式,分类公示审计结果。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向被审计单位党委常委通报所有事项和结果,包括审计评价、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召开机关干部大会,通报审计对象在履行经济责任中与机关部门有关的部分事项;发布网上书面公告,向广大官兵公示审计发现的与官兵利益有关的问题和事项,分层次控制知情范围,按需求公示审计结果,实现公示效果最大化。 (五)公评从审行为 以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和书面测评等方式,组织被审计单位官兵对审计人员在依法审计、廉洁自律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分项评议、综合评价,从被审计单位的评议评价中,查找审计执纪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审计队伍教育管理和实施奖惩提供直接依据。 建立“五公”开放式审计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建立“五公”开放式审计机制,必须确保秘密安全 开展“五公”开放式审计,必须始终遵循积极稳妥、审慎保密的原则,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有关信息,防止因公开不慎造成失泄密问题。一是要控制公开范围。对公开内容进行密级鉴定,按密级确定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要进行脱密处理。对一些密级较高却又必须公开的事项,应组织脱密审查,做到既达到公开效果,又不造成泄密。三是要明确不公开信息限定。对有关核心机密或不便于公开的事项,必须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限定,为依法公开、按章公开提供制度保证,防止审计公开无所适从。 (二)建立“五公”开放式审计机制,必须保护官兵积极性 开展“五公”开放式审计,需要广大官兵积极参与。如果官兵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极有可能影响和挫伤官兵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开放式审计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对官兵反映的问题和提供的线索,必须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反馈或给予解释说明,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保护官兵的参与热情,努力维护开放式审计的良好局面。同时,对积极提供线索的基层官兵,要注意保护隐私,防止被审计单位打击报复。 (三)建立“五公”开放式审计机制,必须完善救济渠道 “五公”开放式审计是一把双刃剑,在产生良好效果的同时,也可能由于其他因素造成负面影响。有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严重削弱审计部门的公信度,损害审计队伍形象。比如,未公示或澄清官兵已掌握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很容易给部队造成审计执法不严或业务不精的印象。再比如,被审计单位在公评审计行为过程中存在诬告陷害审计人员的现象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完善救济渠道,积极应对,慎重解决,防止造成负面影响。 (四)建立“五公”开放式审计机制,必须加强队伍建设 “五公”开放式审计,把审计工作和行为全部置于部队监督之下,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经得起监督。围绕这一目标要求,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努力打造一支全面过硬的审计队伍。一是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引导审计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公开、正确对待公开,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公开的责任感,防止因思想抵触、规避监督造成开放式审计走过场。二是要着力提高能力素质。一方面,要在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着力提高从更高层次提好建议、当好参谋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注重提高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困难,以过硬的能力素质和规范的审计行为迎接监督。三是要注重加强廉洁审计建设。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制定完善廉洁从审规定,加大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防止因人情审计、交易审计影响审计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确保“五公”开放式审计机制顺利运行、健康发展、全面推进。